本草纲目

篇名猕猴

内容:(《证类》)

【释名】沐猴(《史记》)、为猴(《说文》)

马留(《倦游录》)、狙。时珍曰∶按班固《白虎通》云∶猴,候也。见人设食伏机,则凭高

四望,善于候者也。猴好拭面如沐,故谓之沐,而后人讹沐为母,又讹母为猕,愈讹愈失矣。

《说文》云∶为字象母猴之形。即沐猴也,非牝也。猴形似胡人,故曰胡孙。《庄子》谓之

狙。养马者厩中畜之,能辟马病,胡俗称马留云。《梵书》谓之摩斯。

【集解】慎微曰∶猕猴有数种,总名禺属。取色黄、面赤、尾长者。用人家养者不主病,

为其食杂物、违本性也。按《抱朴子》云∶猴八百岁变为猿,猿五百岁变为,千岁变为

蟾蜍。时珍曰∶猴,处处深山有之。状似人,眼如愁胡,而颊陷有。音歉,藏食处也。

腹无脾以行消食,尻无毛而尾短。手足如人,亦能竖行。声嗝嗝若咳。孕五月而生子,生子

多浴于涧。其性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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