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篇名刘寄奴草

内容:(《唐本草》)

【释名】金寄奴(大明)、乌藤菜(《纲目》)。

时珍曰∶按李延寿《南史》云∶宋高祖刘裕,小字寄奴。微时伐荻新洲,遇一大蛇,射

之。明日往,闻杵臼声。寻之,见童子数人皆青衣,于榛林中捣药。问其故。答曰∶我主为

刘寄奴所射,今合药敷之。裕曰∶神何不杀之?曰∶寄奴王者,不可杀也。裕叱之,童子皆

散,乃收药而反。每遇金疮敷之即愈。人因称此草为刘寄奴草。郑樵《通志》云∶江南人因

汉时谓刘为卯金刀,乃呼刘为金。是以又有金寄奴之名。江东人谓之乌藤菜云。

【集解】恭曰∶刘寄奴草生江南。茎似艾蒿,长三、四尺,叶似山兰草而尖长,一茎直

上有穗,叶互生,其子似稗而细。

保升曰∶今出越州,蒿之类也。高四、五尺,叶似菊,其花白色,其实黄白色作穗,夏

月收苗日干之。

颂曰∶今河中府、孟州、汉中、滁州亦有之。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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