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篇名漏芦

内容:(《本经》上品)

【释名】野兰(《本经》)、荚蒿(苏恭)、

时珍曰∶屋之西北黑处谓之漏;凡物黑色谓之芦。此草秋后即黑,异于众草,故有漏芦

之称。《唐韵》作KT,其荚如麻,故俗呼为鬼油麻云。

【集解】《别录》曰∶漏芦生乔山山谷。八月采根,阴干。

弘景曰∶乔山应是黄帝所葬处,乃在上郡。今出近道。市人取苗用之。俗中取根名鹿骊

根,苦酒摩以疗疮疥。

恭曰∶此药俗名荚蒿,茎叶似白蒿,花黄,生荚,长似细麻之荚,大如箸许,有四五瓣,

七、八月后皆黑,异于众草,蒿之类也。常用其茎叶及子,未见用根。其鹿骊,山南谓之木

藜芦,有毒,非漏芦也。今人以马蓟似苦者为漏芦,亦非也。

志曰∶别本注言漏芦茎大如箸,高四五尺,子房似油麻房而小。江东人取其苗用,胜于

根。江宁及上党者佳。陶云鹿骊,苏云木藜芦,皆非也。漏芦自别。

藏器曰∶南人用苗,北土用根,乃树生,如茱萸树,高二三尺,有毒杀蛊,山人以洗疮

疥。

保升曰∶叶似角蒿,今曹、兖州下湿处最多。六月、七月采茎,日干,黑于众草。

大明曰∶花苗并可用。形并气味似干牛蒡,头上有白花子。

颂曰∶今汴东州郡及秦、海州皆有之。旧说茎叶似白蒿,花黄有荚,茎若箸大,房类油

麻而小。今诸郡所图上,惟单州者差相类;沂州者花叶颇似牡丹;秦州者花似单叶寒菊,紫

色,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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