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篇名葡萄酒

内容:(《纲目》)

【集解】诜曰∶葡萄可酿酒,藤汁亦佳。

时珍曰∶葡萄酒有二样∶酿成者味佳,有如烧酒法者有大毒。酿者,取汁同曲,如常酿

糯米饭法。无汁,用干葡萄末亦可。魏文帝所谓葡萄酿酒,甘于曲米,醉而易醒者也。烧者,

取葡萄数十斤,同大曲酿酢,取入甑蒸之,以器承其滴露,红色可爱。古者西域造之,唐时

破高昌,始得其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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