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篇名溪鬼虫

内容:(《拾遗》)

【释名】射工(《拾遗》)、射影(《诗疏》)、水弩(同)、抱枪(《杂俎》)、含沙(《诗

注》)

时珍曰∶此虫足角如弩,以气为矢,因水势含沙以射人影成病,故有射弩诸名。《酉阳

杂俎》谓之抱枪。云∶形如蜣,稍大,腹下有刺似枪,螫人有毒也。《玄中记》云

者,视其形,虫也。见其气,鬼也。其头、喙,如狐也。《五行传》云∶南方淫惑之气所生,

故谓之蜮。《诗》云∶为鬼为蜮,则不可得。即此物也。

【集解】藏器曰∶射工出南方有溪毒处山林间。大如鸡子,形似

角上有四岐,黑甲下有翅能飞。六

之。

慎微曰∶《玄中记》云∶水狐虫长三、四寸,其色黑,广寸许,背上有甲,浓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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