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第47章

(1)处既济之极,既济道穷,则之於未济,之於未济,则首先犯焉。过惟不已,则遇於难,故濡其首也。将没不久,危莫先焉。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1)。“小狐汔济”,未出中也(2)。“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3)。虽不当位,刚柔应也(4)。

(1)以柔处中,不违刚也。能纳刚健,故得亨也。(2)小狐不能涉大川,须汔然后乃能济。处未济之时,必刚健拔难,然后乃能济,汔乃能济,未能出险之中。

(3)小狐虽能渡而无馀力。将济而濡其尾,力竭於斯,不能续终。险难犹未足以济也。济未济者,必有馀力也。(4)位不当,故未济。刚柔应,故可济。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1)。

(1)辨物居方,令物各当其所也。

初六:濡其尾,吝(1)。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1)处未济之初,最居险下,不可以济者也。而欲之其应,进则溺身。未济之始,始於既济之上六也。濡其首犹不反,至於濡其尾,不知纪极者也。然以阴处下,非为进亢,遂其志者也。困则能反,故不曰凶。事在已量,而必困乃反,顽亦甚矣,故曰“吝”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1)。

《象》曰:“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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