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第45章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1)。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1)“挛如”者,系其信之辞也。处中诚以相交之时,居尊位以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挛如”,乃得“无咎”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1)。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1)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居卦之上,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扬,故曰“翰音登于天”也。翰音登天,正亦灭矣。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1)。

(1)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上愈无所适,下则得安。愈上则愈穷,莫若飞鸟也。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1)。过以“利贞”,与时行也(2)。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3)。有“飞鸟”之象焉(4)。“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5)。

(1)小者谓凡诸小事也,过於小事而通者也。(2)过而得以利贞,应时宜也。施过於恭俭,利贞者也。(3)成大事者,必在刚也。柔而浸大,剥之道也。

(4)不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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