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

第66章

【注】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

食也。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

液而为痰饮矣。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x食诸果中毒治之方\\x

猪骨(黑)

上一味,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

克火之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木耳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异,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x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x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李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瓦斯上下分消也。

\\x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x

【集解】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瓦斯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x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x

【集解】李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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