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军事文选合集(上)

1.内容

一、(略)二、(略)三、执行中央指示中的各种倾向:

地方党政人员常常在讨论中央精兵简政指示时着重主力裁减,其根据是部队愈大,公粮及税款愈难办,发生不顾华中敌、顽对我环伺、我之主力尚不足以应付的情况。而华中人力物力之征调并未达到饱和点。除淮南津浦路东地区外,一般均未达到中央关于脱离生产人数不得超过总人口百分之三的规定。华中主力仅八万人,地方军仅四万余人,相当的扩充仍属必要,而且可能。这种裁兵论、缩小论是基于片面理由,我们认为应加以纠正。

另一方面,华中主力八万余,力量并不算小,但分布于七、八个独立地区,每一个师均无力单独应付顽方之大举进攻。军部手上并无集团的机动部队,尽可能大量抽调时亦只能抽十二个团去进行大的会战。各主力师均为地方任务所牵制。主力限于地方任务,结果等于无主力。主力调走地区即不能巩固,地方工作及粮款来源即受影响。假如将现有之四万地方军扩大到十万,比较能担负主力现有任务时,则主力即可选择安心放手整训的机会,足可应付大的局面。故扩大会[1]主张发展主力十万,地方军到十万,自卫军二百万,基干队四十万,准备一年内完成此计划。而目前着手重心放在地方军及民兵建设上,主力一般注意整训、巩固工作,大规模的扩大动员。这个主张又发生有所谓”特点论“出来阻碍,其实质是某些主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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