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会典台湾事例

第44章

马政

绿营马

福建督标,官例马八十四匹、兵丁马四十六匹;抚标,官例马三十四匹、兵丁马二十八匹;陆路提标,官例马一百八十六匹、兵丁马一百二十七匹;水师提标,官例马一百五十四匹、兵丁马无。漳州镇,官例马一百四十匹、兵丁马九十八匹;建宁镇,官例马一百三十二匹、兵丁马五十二匹;汀州镇,官例马九十六匹、兵丁马五十七匹;福宁镇,官例马二百二十匹、兵丁马四十七匹;南澳镇,官例马五十四匹、兵丁马无;澎湖镇,官例马四十六匹、兵丁马无;台湾镇,官例马三百十匹、兵丁马七十匹。共官例马一千四百五十六匹、兵丁马五百二十五匹;官兵每月共扣朋银二千八百三十八两六钱五分,马每匹例价银十九两。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六百四十七。

邮政

管驿

乾隆四十四年覆准:福建粮道原分巡福州、福宁二府;该二府所属驿务,仍令粮道管理。兴化、泉州、永春等府州属驿务,令兴泉永道管理;汀州、漳州、龙岩等府州属驿务,令汀漳龙道管理;延平、建宁、邵武三府属驿务,令延建邵道管理:总以臬司总其成。其台湾一府,并无驿站;惟所属递送公文,责令该道随时督察,以专责成。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七百零三。

军器

外海内河长江巡哨各船

外海内河长江巡哨各船

福建外海,长龙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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