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志

第13章

沙雾落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凹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八力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那邦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皆呐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耶域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水尾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以上二十二社,皆初化之番。其茹毛、饮血之俗,尚未尽除。

·水利

猫里三〈氵卡〉圳距县南三里。其水自龟头山溪引入,灌田八百余甲。

谨按:此圳,于龟头山下砌礜、留衔引水入圳。北行一里许,为内麻,溪洲庄;以木板横拦圳水,分作三缺流下,名为三〈氵卡〉。共宽一丈三尺五寸,作为四百六十甲水,分灌维祥、嘉盛、南兴、中兴、西山、大田六庄等田八百余甲。中〈氵卡〉计宽二尺六寸五分,有水七十二甲,专灌大田一庄。东〈氵卡〉计宽四尺六寸五分,有水一百四十六甲,分灌维祥、南兴二庄。西〈氵卡〉计宽六尺二寸九分,有水二百四十二甲,分灌中兴、西山、嘉盛三庄。其水额均照筑礜需费摊分,各于契内载明。查是礜计长八十丈;于乾隆二十年谢雅仁董理捐造。嘉庆十三年,谢廷耀董理重修。道光元年,刘献廷、谢魁光董理重修;并加造副礜一座,计长四十丈。十三年,刘佳宙董理重修。二十五年,吴德孚、谢方荣董理重修。咸丰二年,刘翰、谢锡纶董理重修。共计费银二万余圆,按照水甲摊派。其〈氵卡〉面东西两边旱埔,向未均摊礜费,是以全无水额。光绪八年,内麻、溪洲庄民人张琼荣于〈氵卡〉面开圳,引水车行灌伊旱埔;经六庄民人汤文彬、徐进坤等赴新竹县控争,缠讼五年。经县五任、堂讯十数次,俱以张琼荣本无水额,断令将圳填塞。张琼荣反覆抗断,十二年酿成命案,控府提讯;经台北府雷其达断令张琼荣将田卖归六庄人等,以杜后弊。价银四千两,并谕令刘育英向六庄人等鸠资合买,按照殷实派捐。乃刘育英心怀叵测,捏写伊名承买;据为己有,毫不分租。十七年,汤树梅出首控争,并冬捐户禀请充入英才书院作为膏伙;经代理知县林桂芬详奉上宪批准。按此田本无水额,因充入书院为培植人材之资,是以六庄民人不复计较,一体灌溉。但此田下流旱埔不少,而彼处奸民得以从此乘间接引充田流下之水。灌伊旱埔。则充田所灌之水有限,而下流所灌之水无穷,是亦六庄民人之后福也。

蛤子市圳距县南十里。其水自河头溪引入,灌田九百余甲。

后垄中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九十甲。

后垄南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七十五甲。

后垄北圳距县八里。其水自狮潭溪引入,灌田八十甲。

二湖圳距县西一十四里。其水一于三湖七张陂引入、一于鸭母坑陂引入,灌田三十三甲。

三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槺榔潭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三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四湖溪引入,灌田五十六甲。

四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由石头湾凿山二十余丈引入,灌田一十七甲。

四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水头陂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大埔园圳距县北六里。其水于陂子寮溪引入;因洪水冲坏,现经沙石填塞。

南势湖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公馆溪头泉源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南势湖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泉水窝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竿草湖圳距县南二十六里。其水于内草湖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竹子林圳距县西南二十八里。其水于圳头肚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内湖圳距县西南二十九里。其水于武眉坑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西势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一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苑里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二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一百余甲。

古亭笨圳距县西南四十六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八十余甲。

大安溪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四百余甲。

火焰山脚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新庄陂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濑施陂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二百余甲。

九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日南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八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七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安宁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一百二十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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