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

第31章

河图四方,天地之数,相合成物;洛书八方,阴阳之气,往复成文;皆二者相错也。

故卦位序象之,然亦本于变化自然而然者也。气至则象见焉,二者之行,必一阴一阳相互;

以乾坤既立,余物皆自天地之和生化,则不得独行也;

故阳卦以阴成,阴卦以阳成;而行也以交错,至也以分合;各有其变化,则各具其数;

各有其消长,则各殊其象;非截然不干者也。

对者非仇则偶,反者非主则从;皆自其象数可测者也。

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

以八卦之分阴阳,不过两类;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

此易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乾;坎象月,且以代坤;

则前之阴者为阳,阳者为阴矣!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

故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阳者乐阴,其体阳者用阴;此一定不易者也。

盖先天之气,至後天而变;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动则变见,不动不变;

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既动既变,则用以明;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阴阳之途,亦随迁易;此皆生成之例,造化之源;有必至者也。

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进则变矣,退则复矣;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

虽为卦八,其变化可无穷焉;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徵考有目;盖能明河洛之象,阐太极之形;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

夫河洛之数,阴阳相对,奇偶相生;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而明天下之大本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

虽气之不可见,而数之多少可计也;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

故立卦,而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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