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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就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人,村里面有句话,叫做莫惹怂人,我虽然不是容易被人吓破胆的怂人,但是如果我被人打的比较惨的时候,比较容易把自己身上那种不怕死的凶残一面暴露出来。
今天,我是真的被打火了,你说啊,被打的牙齿全掉光了,我也没有想到怎么补牙齿的事情,毕竟以前打架的时候吧,虽然脑袋开了瓢,虽然腿上被人用铁条火攒对穿,但是都是在头发下面,或者在衣服下面,被遮盖着,不影响形象,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左胳膊脱钩还在其次,我嘴巴的牙齿居然被打落一嘴。‘
是可忍,孰不可忍,说的就是现在,我爆发了。
我能过爆发的只有胸中那股残忍的感觉,自己的身体却不敢去招呼对方。
仍然与怕死没有关联,因为苏美仙还在对方的手中,虽然不怕死,但是我却怕苏美仙受到那种惨绝人寰的待遇。
既然没有办法对别人狠,那么我无法发泄的凶残,只有面向了自己。
在所有人认为我已经成为今晚第一个废人,第一个因为受伤而悲惨落幕配角的时候,我居然出乎所有人预料的站了起来。
是的,我尽管浑身所有挂件都在摇晃,嘴巴一张开,就是一嘴带血的牙齿往外掉,但是我仍然站起来了。
这时候的我,一定很拉风吧,一定很巨人吧。
我后退两步,又阻挡在了刘封举的面前,用我的态度无声的说了一句话:“要想对苏美仙怎么样,必须从我的身上过去。”
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但是所有人都看出了我的这个态度。包括杨宇,刚才我对杨宇有种心理上无法言传的优势,就在于此,即使我被杨宇扎了十刀,我依然有信心最后的把他干翻,因为他虽然有刀子,但是没我有种。
现在杨宇第一个被我吓怕,手中的刀子直接的掉了地上:“我相信你说的话了,这件事跟苏美仙没有关系,这件事情我退出。”然后就是一声怪嚎叫。
这么没种的人,这么没种的父亲,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也会忽略掉自己家人为此蒙受的损失,但是这与我确实没有关系,我只是木然的点点头。就听到一个人疯了一般,脚步往外猛跑。我想往后,即使是只听到我的名字,也足以使得他吓破胆吧。
刘封举使眼色,让两个保镖继续劫持苏美仙,我没有阻止,阻止没有用,我只能阻止刘封举一个人。
我嘴角鲜血成线,在我笑出来的时候,汩汩的往外流出。
“嗯,我现在对你的评价有所上升了,只有两个字,差劲,虽然不是娘们,但是却是个二姨子,知道什么是二姨子吧……”
刘封举没有浪费时间,等我挣扎着不合拍的肌肉,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再次出手,这一下用了东西,我看清了,是一根甩棍。
这东西在农村里面打架的时候,还没有见过,但是一跟合金钢铁做出来的细辊,根据受力面积越小,单位压限越大的说法,这下是真的出狠手了。但是,我感觉自己没有失败,最起码,这次在刘封举的眉头上,皱出了一个巨大的川子,他对我有了顾及,深深的顾及,从他的表情来看的话,最少已经深入骨髓了。
我额头的血,速度极快的往外流着,我都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漏人,血水不断的从自己身体打开的洞穴中往外流。
血都是生命啊。我在这个关键时刻,居然想起了旧约书里面的一句话,“所以你们不要食用所有活着生命的鲜血,因为这些鲜血是他的生命,这都是有罪的。”这句话用途最广泛的就是那些小说描写中,教父说给吸血鬼听得,我听了两次居然记住了,不但记住了,而且现在还能在我摇晃着闲庭信步的时候,娓娓道来。
在我浑身变成一个真正意义血人的时候,我如同一个用自己血液作画的毛笔,走过的地方,血水越来越多,中间爆出来几团。
刘封举的表情如果说刚开始还是阴险狠毒大集锦的话,现在见我这种丝毫不惧怕,或者说还隐隐有点得意洋洋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变成了说不出的疯狂和挫败感。
刘封举知道,在我脑袋上只要再来一下,我必然会死掉,这种东西,和意志力没有太大关系,主要是一个人身体再强,也会有自己的极限。
我现在就已经到了极限。
是一个人所能遇到,所不能抗拒的极限。
刘封举用眼睛使劲的等着边上一个人,那个手下呆若木鸡,因为看热闹,看的太过投入,稍稍的有那么一点过于震撼,而无法插手其中,因此生出的不能动弹的感觉。但是反应了不多的几秒钟后,已经被眼前的血腥所感染,所鼓舞,捡起杨宇扔在地上的刀子,直接的搠向我的大腿,一下,两下,三下,这是决定要把我变成一个筛子眼的举动。
我微笑着跪倒在地上,鲜血流失过多,过快,我感觉自己离死确实不远。
已经哭成泪人的苏美仙一脚踩在了使劲抓住自己的两个保镖身上,在吓人的脚功之下,任两个劫持自己的保镖变成了跳脚怪,自己跑来抓住了我。
“你怎么能这样对自己呢。”
“碰到这种事情,有三种情况,有三种人,一种是能不能,一种是想不想,一种则是有无必要,我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有必要就会想,就会必须去做的人。”这番话我是笑着说出来的。真的,我都有点佩服自己,只是,这次可能是真的要把自己扔进去了。
“你别说了,我都知道你是对我好。”苏美仙的双手在我身上的血洞上面按着,可是血洞太多,这三刀六洞还真不是能堵得住的。刘封举即使没有下杀手,但是这几刀也是下决心要来狠的了。
十二章纯属血气之勇
我嘴巴里面,浑身上下都往外冒着血,赶谁看,不是快死的人了。
刘封举还要往前走,这一步一步已经坚定的在不归路上走这么远了,断然不会因为一个微不足道小人物的阻拦而有所动摇。
所以,我还是推开苏美仙,双手撑着地,强忍着几乎要疼昏的剧痛,再次摇晃着站起,我站在那儿,虽然已经没有威胁,也树不起一座丰碑,只能用残余的力量树立一个标志,那就是我还没有倒下,那么就不会让你再往前走一步。
“既然这么死不悔改,那就给你一个痛快的吧。”刘封举举起手中尖刀,这一刀下来,对准的就是我的喉咙。
我闭上眼睛,仍不肯后退一步。
这时候,我听到门口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棒棒棒,棒棒棒”礼貌而有节制的敲门的声音响起。
这件事情虽然说起来话长,但是真正说来才不过过了十分钟不到的时间,有谁这么热心,到了这个时候,还来上班。
听到这个声音,我呼了一口气。
浑身的力气一下子远去,虽然我没有听出来来人是谁,但是却知道来的一定是救兵,因为福伯不见了。
从福伯不见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苦苦的撑到现在,这是真的撑不下去了。
我便倒下了。
醒来的时候,阳光明媚,这个世界都是光明的。
我几乎能够隐约的想起在我倒下的那一刻,有无数人错乱的脚步,和各式杂乱无章的声响,还有大声呼喊我名字的声音。
进了医院,我的意志也发挥着残余的作用,在我输血的时候,有好几个人说着:“抽我的血吧,我的血新鲜的话。”想来是我的几个同事才会说出这些听来搞笑,实在是用心深刻,时刻遵守职场规则的话来。
然后医生说血腥不对,换了好几个,最后是一个女孩子说:“算了,用我的吧,在录用他是给他体检的时候,我已经测过了,他和我的血型一样。”
回忆到了这儿,我当时虽然没有清楚,但是现在也想清楚了,我这种血型属于那种不容易遗传的血型,但是却比较稀缺,这种血型最大的特点是不能要小孩,如果生小孩的话,肯定会发生血溶性败血症。
所以这种血型很少见,少见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她是让我做她的移动血库啊,这次倒好,我没有做成她的移动血库,她到成为了我的移动血库。
但是好歹她给我献了血,哎,说起来,这次我倒是做了一件以德服人的事情啊。
刚醒来不久,我给医生要了一杯水,不一会儿,进来一个叫张华龙的同事,这个同事人高马大,是公司里面比较少见的心眼正直,因此被逆位淘汰到了公司最底层的员工,因为我一视同仁的态度,再加上,在他福利和待遇上给苏美仙说过几句好话,把他的工资提了一个档次,他为此高兴好几天,一直以为是自己的工作得到人肯定了。
不知道这几句话是如何传入到了他耳朵里面了,有人给他说了,是我在苏美仙跟前说的好话,他在感激之余,想到了走另外一条路线,便跟我混上了。
我也喜欢他的正直,经常和他一起在租住房子前面的大排档吃夜市,时间一长,关系自然不错。
“后来是怎么回事?”
“后来吗,其实怎么说呢,一句话,你不知道的地方世界在转动,就是有暗箱操作。”张华龙自然知道我想了解的是什么内容,见我发问,装模作样的四下一看,见没有人,就关住门。“那个刘封举因为故意伤害罪,进了监狱,但是知道苏老爷子的脾气,怕死在监狱里面,现在正在办法外就医,有苏老爷子在,估计没戏,不死也得死。”
“还有其他的吗?”
“给你爆个大料。”这次张华龙说完后,跑到走廊外面,看看有没有人偷听什么的,见中午大太阳照耀下,走廊一个人都没有,估计都睡去了。
这才进来。
进来后,张华龙露出神秘的眼神:“你知道为什么苏老爷子会赶到的那么及时吗?”
“为什么?”我不动声色,却能嗅到阴谋的气息。
“因为当时苏老爷子就在外面,对着福伯说了一句话‘再等等,我想知道这个小子有多大的能耐。’”张华龙说这句话的时候,眉飞色舞,显然是为苏老爷子当时沉稳的气度所折服,要知道,从福伯打到几个打手跑出来后,所有人都知道苏美仙处在了被强奸的边缘上。同样的,从张华龙看我的眼神中,也能看出张华龙对我死里逃生这件事极为庆幸。
可以说,我自己的小命在老爷子的手上以盘内滚珠之势死里逃生一次,他本来就想杀了我,借刀杀人,他肯定知道我这个乡下小子居然在公司里面打苏美仙屁股的事情,这件事情,可大可小,但是苏老爷子从来不是大事化小的人,所以,我必须死。
等我死了,那是意外,承担法律责任的是他刘封举,刘经理,与苏老爷子何干,自己女儿也不会出事。
这算盘打得很精,很巧妙,但也透出一种视人命如草芥的草莽之气,使我清醒的认识到,苏老爷子年轻的时候,绝非善人。
我一身冷汗,真正救了我自己的,却是我自己,正因为我义无反顾的要以自己的性命保全苏美仙的性命和清白,所以在极度的狠勇下,居然博得了苏老爷子的欣赏,关键时刻,给了我一次活命的机会,让我救了自己一命,恩怨一事,我看的很清,有恩报恩,有怨抱怨,自然不会干瞪着眼,吃哑巴亏。
“我先走了啊。”张华龙喂我吃完饭,便离开了房间。
张华龙一走,房间里面便清静了,算来,自己依旧是孤家寡人一个。
“砰砰,砰砰砰。”门口轻轻的敲起来。
我喊声请进。
进来的一个打扮的十分清爽的女孩子,淡青色的连衣裙,脸上还挂着淡淡的泪痕,她为我哭过吗,可是只是萍水相逢,为什么要这样。
虽然是老同学,但是这么多年没见了,谁知道彼此现在是什么样子,他有必要为我哭泣啊。
我不好说什么,只是指了指门口的大凳子,“坐”。
梁晓璇却没有坐在那个位置,而是用实际行动来拉近和我的距离,直接坐在了我的身边,看来她很把我当自己人啊,摸着我打着厚厚石膏被吊起来的双腿,问我:“疼不疼。”
“还行。”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有没有什么格外的含义,所以不好多说什么话。
“只是简单的做一个秘书,犯得着和那些人打生打死吗?”
“小时候,就那样,你又不是不知道,脾气一倔起来,完全的不管不顾,非要把人打服揍改才行。”
“就是这样,我才一直喜欢你的,你记不记得,当时有一个同学欺负我,骂我有爹没娘的孩子,我找你后,你给我要了五分钱买根冰棍,然后嘴巴叼着冰棍硬是把那个同学打的好几天没上学。”
“……”我真不知道我居然还有这个劣迹斑斑的事迹被自己给忘了,不但给同学要钱,还打自己的同学。
“所以那时候,我就发誓一定要跟你好,可是到了初中和高中的时候,我们没在一个学校,我离开村里,到城里和父母住了。”
他说的这个我倒是知道,因为小时候,他们家父母事公务员,家里已经有两个姐姐,生了她之后,怕计划生育查,就送到村里奶奶家养,后来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父母又把她接回去了,自那时候起,我们就一直没有见过面。
“有点印象了。”我不知可否,不想多说!
“虽然我们没在一个学校,但是我一直都关注着你。”这句话说得,好像那段时间我确实有被谍影重重包围的感觉。
“没什么的,都是以前的事了。”
“本来高考那一年,我要和你报一个学校的,后来没考上。”
这句话说的是实话,我们那个学校虽然是大专,但是要的分数奇高,我也是找村长托关系,才好不容易上了这个学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