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下)

第27章传十4

(一)”梁商“,梁竦次子梁雍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安定乌氏人“,四库全书考证云:”考史家体例,凡子孙附于祖父传者,但于祖父传中书明为某地人,后此更不复载。此条当是梁统传文,后来采摘东观汉记者移入商传。“

(三)”悉分与昆弟中外“,此条记纂渊海卷四八亦引,字句微异。

(四)”梁商“,原误作”梁高“,姚本同误,并立梁高传。按范晔后汉书无梁高,”梁高“乃”梁商“之讹。商轻财好施,此所载事与商行迹相符。聚珍本把此条辑入梁商传,甚是。

(五)”盐“,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六)”于四城散乞贫民“,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于四城外给与贫民“。

(七)”猥复超起宿德“,此句文义不明,当有脱误。

(八)”郡“,姚本作”境“,范晔后汉书梁商传同。

(九)”前“,姚本同,范晔后汉书梁商传作”存“。

(一)”不宜违我言也“,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一一)”朱寿器“,原作”寿朱器“,姚本、聚珍本作”朱寿器“,初学记卷一四、御览卷五五一引同,今据改。”匣“,原作”柜“,姚本、聚珍本作”匣“,初学记卷一四、御览卷五五一引同,今据改。范晔后汉书梁商传云:”赐以东园朱寿器、银镂、黄肠、玉匣、什物二十八种。“

(一二)”忠侯“,永建元年,梁商袭父封乘氏侯,卒赐谥忠侯。见范晔后汉书梁商传。

(一三)”其委任自前世外戚见礼过尊显所未曾有“,此有讹误,似当作”其委任礼过尊显,前世外戚所未曾有“。聚珍本作”其委任自前世外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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