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疏]注“以日”至“问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日,诈战月,夷狄不能偏战,今而书日,故执不知问。

[疏]注“盖长百尺”。○解云:何氏盖取《关中记》云“秦始皇二十六年,有长人十二,见於临洮,身长百尺,皆夷狄服。天诚若曰:勿大为夷狄行,将灭其国。始皇不知,反喜。是时初并六国,以为瑞,乃收天下兵器,铸作铜人十二象之”是也。其文《穀梁》、《左氏》与此长短不同者,不可强合。

[疏]注“言相类如兄弟”。○解云:正以别之三国,不相援助,是以知其非亲兄弟。

[疏]注“不书者,外异也”。○解云:案上文“狄侵齐”,而云不书者,盖以为侵齐之狄,非此等也。

[疏]注“败者”至“人也”。○解云:以《春秋》之义,内鲁为王,王王於诸侯无敌之义,但当战,战则是内败之文;言败某师,则是内战之文。今敌其一人而言“败狄于咸”,作内战之经,故难之。

[疏]注“长狄”至“为君”。○解云:正以各之一国故也,何者?虽非兄弟,若不为君,群行亦得,即“长人十二,见於临洮”是也。

[疏]注“据日”至“人文”。○解云:即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传云“莒人闻之曰:‘吾已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于鲁,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季子待之以偏战”是也。

[疏]注“鲁成就周道之封”。○解云:正以周公相成王而致太平意,封于鲁,故云尔。○注“齐晋”至“之后”。○解云:正以晋文、齐桓皆率诸侯尊事天子,此是齐、晋之君子孙,故云尔。○注“长狄”至“之助”解云:谓执持此意也。○注“事以三成”。○解云:即长狄之三国,共成其异是也。言不可苟指一者,明知其异,亦不苟指一事而已。○注“故自宣成”至“四十”。○解云:案今《春秋》之经,自宣、成以下讫于哀十四年,止有弑君二十,亡国二十四,则知此注误也。宜云弑君二十也,“八”是衍字;亡国二十四也,作“四十”者错也。其杀君二十:即宣二年“赵盾弑其君夷獆”;四年“归生弑其君夷”;十年“夏徵舒弑其君平国”;襄二十五年“崔杼弑其君光”;“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为巢人所弑;二十六年“卫甯喜弑其君剽”;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昭八年陈招杀偃师;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十三年公子比杀其君虔,弃疾杀比;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二十三年吴杀胡子髡、沈子楹;二十七年“吴弑其君僚”;定四年蔡杀沈子嘉;十三年“薛弑其君比”;哀六年齐陈乞弑其君舍之属是也。其灭国二十四者:宣八年楚灭舒蓼,十二年楚灭萧,十五年晋灭潞氏,十六年灭甲氏及留吁,成十七年楚灭舒庸,襄六年莒人灭鄫,齐灭莱,十年遂灭逼阳,十三年取诗,二十五年楚灭舒鸠,昭四年遂灭厉,八年楚灭陈,十一年楚灭蔡,十七年晋灭贲浑戎,二十三年胡子髡、沈子楹灭,二十四年吴灭巢,三十年吴灭徐,定四年蔡灭沈,六年郑灭许,十四年楚灭顿,十五年楚灭胡,哀八年宋灭曹之属,是其二十四也。然则三国变异,起自今年,而注者所以不言自今以后,而言自宣、成以往者,盖以文公之年,巳过半以后,既不得其初,故遗去,其实楚人灭庸,宋弑处臼,莒弑庶其之属,皆由此祸耳。或者弑君二十八,亡国四十者,《春秋说》文。其间亦有经不书者,故不同耳。

[疏]“盛伯者何”。○解云:欲言诸侯,不见存文;欲言大夫,而经书伯,故执不知问。○“何以不名”。○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邓侯吾离来朝之下,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以此处见道失地之君,即责云“何以不名”。然则何氏此处不言据穀、邓名者,正以僖公二十年“郜子来朝”之下,巳注讫故也。○注“与郜子同义”。○解云:即僖二十年“郜子来朝”,传云“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何氏云“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於穀、邓也。书者,喜内见归”是也。然则言同义者,谓尊遇兄弟异於他姓,是以不忍言其名,不谓朝奔之文相似。○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穀、邓、郜子之属皆书时,此特书月,故须解也。言前为鲁所灭者,即庄八年“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传云“成者何?盛也。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是也。

[疏]注“卒者,许嫁”。○解云:旧本皆无此注,且理亦不须,疑衍字。

[疏]“此未”至“以卒”。○解云:正以叔姬无所系,故知未適人也。○注“据伯”至“称子”。解云:即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是也。

[疏]注“礼男”至“之手”。○解云:《既夕礼》及《丧大记》皆有此文。

[疏]“秦伯使遂来聘”。解云:《左氏》、《穀梁》皆作“术”字。经亦有作“术”字者,疑“遂”字误。○“遂者何”。○解云: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欲言大夫,不录其氏,故执不知问。○注“荆人来聘是也”。○解云:庄二十三年夏,“荆人来聘”,传云“荆何以称人?始能聘也”是也。

[疏]“惟諓諓善竫言”。○解云:谓其念有浅薄之善而撰其言也。

[疏]“俾君子易怠”。解云:能撰善言,故谓之君子。言使此君子易为轻惰,何者?自恃其善,而欲慢人以自尊矣。

[疏]“而况”至“有之”。○解云:我,谓秦伯也。言况於秦伯之怀,其善言无算,故曰多有之。○“惟一”至“他技”。○解云:秦伯之善,虽曰无算,若思念之,皆是一专一之事,更无奇巧异端之术。言其醇粹其善无择矣。○注“断断”至“异端”。○解云:即郑注《大学》云“断断,诚一之貌也。他技,异端之技也”,是与此合。

[疏]注“秦缪”至“言之”。○解云:事在僖三十三年。

[疏]“此偏战”。○解云:以其书日,故知之。○注“据战于泓不言曲”。○解云:即僖二十二年冬,“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疏]注“书帅”至“城之”。○解云:如此注者,正见隐七年“夏,城中丘”之属,皆不言帅师故也。言臣下不可使者,即上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传云“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之属是也。○注“言及”至“邑也”。○解云:正见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彼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何氏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公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是也。

[疏]注“不书”至“盈为讳”。○解云:盈者,相接足之辞。晋文於僖二十八年之时,此朔之父陈侯款夏六月卒,至冬末未葬,而晋文会诸侯於温,经有陈子,是强会人孤,令失子行,亦是文公耻之,是以《春秋》遂卒,竟不书款葬,深为文公讳也。今若款之子陈侯朔书葬,则文公之恶还见,是以此处须去朔葬,使若陈国之君例不书葬然,故言盈为晋文讳。故僖二十八年夏,“陈侯款卒”之下,注云“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陈有大丧而彊会其孤,故深为耻之”是也。

[疏]“世室者何”。○解云:欲言君寝,於例不书;欲言宗庙,未有世室之名,故执不知问。

[疏]“周公称大庙”。解云:即僖八年“禘于大庙”,文二年“大事于大庙”是也。○“鲁公称世室”。○解云:即此经是也。○“群公称宫”。○解云:即武宫、炀宫之属是也。○注“少差”至“周公”。○解云:正以庙者,尊卑达名,鬼神所居之称。今此称异其名,知上尊周公故也。

[疏]“世室犹世室也”。○解云:言谓之世室者,犹世世室也。

[疏]注“尚书”至“於祖”。解云:《甘誓》文也。

[疏]注“加曰”至“之辞”。○解云:即《周书·作洛》篇曰“封人社壝,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一面之土,苞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社之封”,孔氏云“王者封五色土为社,建诸侯则各割其方土与之,使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絜,黄取其王者覆四方”者,是其茅土之文耳。○注“盖以”至“子也”。解云:正以天子千里,方百里者百;周公七百里,方百里者四十九,大判言之,故得言半天子矣。

[疏]注“东征”至“东国怨”。解云:僖四年传文。

[疏]注“不以”至“嫌也”。○解云:知黑牡为夏牲者,出《明堂位》文。正朔三而改,改天正十一月者,当以十三月为正,故言当以夏矣。

[疏]注“骍犅”至“牲也”。○解云:正以山脊曰冈,故知骍犅为赤脊矣。

[疏]注“不毛”至“尊祖”。○解云:正以牲用纯色,祭祀之礼而言不毛,故以降子尊祖解之。

[疏]注“焘者”至“新也”。○解云:正以焘诂为覆故也。若似《周书》“焘以黄土”之类也。然则言周公盛者,谓新穀满其器。言鲁公焘者,谓下故上新,裁可半平。

[疏]“群公廪”。○解云:廪,谓全是故穀,但在上少有新穀,财得相连而已,故谓之廪。廪者,希少之名,是以郑注《周易》云“廪读如‘群公廪’之廪”者是也。○注“谓方”至“之差”。○解云:正以若其时祭,粢食精凿,群公之馔一何至此?故知正是祫祭之时,序昭穆之差,所以降子尊祖故也。

[疏]注“以不务”至“上月”。○解云:当蒙上月者,谓蒙上秋七月也。不务公室月者,即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传云“其言新作之何?脩大也。脩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不务乎公室也”,何氏云“务,勉也。不务公室,亦可施於久不脩,亦可施于不务如公室之礼,微辞也。月者,久也,当即脩之如诸侯礼”是也。然则彼久不脩,是以书月。此亦久不脩,故知当蒙上月尔。

[疏]“还者何”。○解云:正以不言至而言还,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注“文公”至“见序”。○解云:即上七年“秋,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是也。○注“后能”至“之难”。○解云:即上九年春,“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是也。○注“不逆王者之求”。○解云:即上九年“春,毛伯来求金”,经无不与之文是也。○注“上得”至“之义”。○解云:即“不逆王者之求”是也。○注“下得”至“之恩”。○解云:即公子遂救郑是也。

[疏]注“月者”至“上事”。解云:出上文也。

[疏]注“至使”至“篡弑”。○解云:即下九月“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是其临葬相篡弑之文。

[疏]注“盟下”至“赵盾”。○解云:言信任在於赵盾,若如盟日定否赵盾制之然,是以下日以近之。

[疏]“孛者何”。○解云:欲言是星,星名未有;欲言非星,录为星称,故执不知问。

[疏]注“据大”至“言入”。○解云:即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是也。○注“又不言孛名”。○解云:谓昭十七年直言于大辰,不言所孛之星名。今此言“有星孛入于北斗”,故难之,何者?大辰非星名故也,是以昭十七年传云“其言于大辰何”,彼注云“据北斗言入于大辰,非常名”是也。

[疏]注“北斗”至“所出”。○解云:即《尧典》云“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七政,谓日月五星也。○注“齐宋”至“之应”。○解云:即下文九月“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十八年夏五月,“齐人弑其君商人”,是齐弑君事也。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处臼”,是宋弑其君事也。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是莒弑其君事。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者,是鲁弑其君事也。

[疏]“纳者何”。○解云:欲言得国,下有不克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注“据言”至“立辞”。○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也。此上言于邾娄,是其得国;下云弗克纳,自相违,故难之。

[疏]注“郑伯以胜为恶”。○解云:即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传云“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已杀之,如弗与而已矣”,注云“克者诂为杀,亦为能,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是也。

[疏]注“据伐”至“能纳”。○解云:即庄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云“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是也。

[疏]“子以其指”。注“指,手指”。○解云:子谓卻缺,言子以手指,指麾于邾娄,令使纳接菑也。

[疏]注“言俱”至“正性”。○解云:地四生金于西方,地六成水于北方,皆非天数也。言此者,喻皆庶子矣,贵则皆贵矣。

[疏]注“时邾”至“体敌”。○解云:盖皆是古媵之子,或是左媵之子,言非侄娣所生也。旧云子以其指者,言凡立子之法,以其手指相似,则接菑犹人之四指,玃且犹人之六指,皆异於人,故曰俱不得天之正性也。虽然者,虽皆不得正性,但四不如六,故长者宜立矣。

[疏]注“据赵”至“不贬”。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是也。

[疏]注“不复”至“之道故”。○解云:欲道僖元年“救邢”、“城楚丘”之经,悉是实与而文不与,文与此同。其传皆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今此不复言之,故云尔。言诸侯本有锡命征伐忧天下之道故者,正谓保五连帅,本有共相存恤之义,是以上无天子,下无方伯之时,容有存恤之道,是故异於大夫耳。○注“明有”至“专也”。○解云:言大夫若有专废置君者,即是乱义,故曰明有乱义,大夫不得专也,正由大夫不得专废置故也。○注“接菑”至“缺也”。解云:据僖二十五年纳顿子系顿也。○注“不氏者”。○解云:据宣十一年“纳公孙甯、仪行父于陈”皆言氏也。○注“本当”至“当国也”。○解云:即隐元年传云“段者何?郑伯之弟也。何以不称弟?当国也”,注云“欲当国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逆”是也。

[疏]注“已绝”至“大夫”。○解云:言已绝者,即上八年公孙敖奔莒是也。《春秋》之例,大夫出奔之后,即绝於大夫之位,不复书其卒,即公子庆父、臧孙纥之属是,是以於此怪其书卒矣。言为后齐胁鲁归其丧有耻者,即下十五年夏,“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传云“何以不言来?内辞也,胁我而归之”是也。

[疏]注“据弑”至“齐也”。○解云:即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传云“弑未逾年君之号”是也。

[疏]注“商人本正当立”。○解云:正以弑舍不书日,见不正遇祸,则知商人本正明矣。

[疏]注“从成君”至“子同”。○解云:即僖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彼下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

[疏]“宋子哀者何”。○解云:欲言宋君,经书子哀;欲言大夫,文不言氏,故执不知问。○“无闻焉尔”。○解云:即隐二年注云“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记於竹帛,故有所失也”是也。○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执者曷为或称行人?或不称行人?此问诸侯相执大夫所称例。

[疏]注“晋人”至“是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舍”是。

[疏]注“据夫”至“子遂”。○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疏]注“不书”至“姬也”。○解云:言此者,欲决隐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之属书归也。言深讳者,正以子叔姬有罪故也。言以起道淫者,谓深讳不言其归,即是以起道淫之义,何者?若更为小事而见执,何须讳其归于齐?今不言归于齐,而与单伯俱见执,明其在道与单伯淫,于归事不醒醒矣。或日不书归于齐者,深讳其起道淫故也。何者?若言叔姬归于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即有道淫之理也。○注“齐称人”至“伯讨”。解云:即僖四年夏,“齐人执袁涛涂”之下,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是也。

[疏]注“月者”至“秉政”。○解云:即公子遂是也。○注“宋亦”至“之党”。○解云:即上八年传云“曷为皆官举?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是也。言为三世内娶之故,三世妃党皆强,而为君之所蔽,故云蔽于三世之党矣。○注“故不与信辞”。○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凡莅盟、来盟例皆书时,所以然者,欲见王者当以至信先于天下故也,是以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注云“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是也。今而书月,故言不与信辞耳。○注“不称使”至“大夫”。○解云:正决“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文也。○注“官举”至“孙也”。○解云:大夫之义,例不官举,而此言司马者,正以见宋之乱,是以详录华孙,明其书月不与信辞者,不由华孙之故也。

[疏]注“据齐”至“叔姬”。解云:在此年十二月。

[疏]注“故取其尸”。解云:谓取其死尸矣。○注“不月”至“姬异”。解云:正以下“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书月故也。

[疏]注“是后楚人灭庸”。○解云:即下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也。○注“宋人弑处臼”。○解云:在十六年冬。○注“齐人弑商人”。○解云:在十八年夏五月。○注“宣公弑子赤”。○解云:即十八年冬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者是也。○注“莒弑其君庶其”。解云:在十八年冬。

[疏]注“大夫不”至“祸解也”。○解云:正以内大夫出聘,例不书至故也。○注“不省”至“伯至也”。解云:正以昭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彼是被执而归,省去其氏,今单伯存氏,故解之。

[疏]“入不言伐”。○解云:庄十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据而难之。○注“据甲”至“伐也”。○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是也。

[疏]注“主书”至“同义”。○解云:即彼云“伐不日,此何以日?至之日也”,何氏云“用兵之道,当先至竟侵责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日以起其暴也”是也。然则令此郤缺亦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书以日起其暴也。

[疏]注“不序”至“而知”。○解云:上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云云,何氏云“文公内则欲久丧而后不能,丧娶逆祀;外则贪利取邑,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然则此不序者,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何者?盟不日,善文故也。

[疏]注“所以”至“亲也”。○解云:即言来以闵之是也。○注“言齐人”至“母者”。○解云:若以弃归为文,即言子叔姬来归,不言齐人,即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之文是,今言齐人来归,故谓之同文也。言相发明者,言敖为齐所恶而来归之,今此亦为齐人所归之,故曰相发明耳。○注“时文”至“恩也”。○解云:正以下十六年“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十七年夏,“葬我小君圣姜”,传云“圣姜者何?文公之母也”是。○注“月者闵”至“罪例”。○解云:正以弃归之例,有罪者时,无罪者月故也。其有罪者时,即宣十六年“秋,剡伯姬来归”是也。其无罪者月,成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之属是也。

[疏]“郛者何”。○解云:欲言城郭,经无城郭之文;欲言非城郭,上文言入,故执不知问。

[疏]“入郛”至“不书”。○解云:案诸旧本,此传之下悉皆无注。有注云“围不言入,入郛是也”者,衍字耳。

[疏]注“据序”至“据盟”。解云:据序上会,何得弗及盟乎?是以问之。云嫌据盟者,嫌直据盟问之。

[疏]注“使若”至“与盟”。○解云:使若行父会齐侯于阳穀讫即弃之而去,齐侯不及盟。○注“亦所以起齐侯不肯”。○解云:若直言不及盟,文体已具,足见不得盟矣。而更言齐侯不及者,欲道是时不肯盟者是齐侯也。若直言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穀不及盟,不妨行父不及,无以见齐侯不肯矣。

[疏]注“视朔说在六年”。○解云:即上六年注云“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是也。○注“不举”至“为重”。○解云:正以视朔之时,必有朝庙之礼,故上六年经云“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是也。今此经直言“四不视朔”,不道不朝庙,故解之。○注“常以”至“始也”。○解云:言十二月之政令,所以不在年初一受之而巳,必以月之朔日受之者,重月之始故也。

[疏]注“公有”至“是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冬,公如晋,至河。公有疾,乃复”是也。

[疏]注“据有疾无恶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传云“何言乎公有疾乃复?杀耻也”者是。

[疏]注“公自”至“朔也”。○解云:即郑氏云“鲁自文公四不视朔,视朔之礼已后遂废”者,正取此文也。

[疏]“盟于犀丘”。○解云:正本作“菑丘”,故贾氏《公羊》曰“菑丘,《穀梁》曰‘师丘’”是也。今《左氏》经作“郪”字。

[疏]“泉台者何”。何解云:泉台之名,自前未有,今而言毁,故执不知问。○注“庄公”至“漱浣”。○解云:即庄二十一年“春,筑台于郎”,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漱浣也”是也。然则何以知泉台为郎台?正以彼传云“讥临民之所漱浣”书,与此泉台之义合故也。

[疏]注“筑毁”至“皆时”。○解云:言筑毁讥同者,即上传云“筑之讥,毁之讥”是也。言知例皆时者,正以此经文承月下,恐蒙月,故如此解。

[疏]注“故重”至“略也”。○解云:谓大夫弑君罪重,故称名氏责之深。若大夫相杀,罪轻於犯君,故降称盗者,义之轻然也。○注“不日”至“贱之”者,既说于上。

[疏]“圣姜者何”。○解云:欲言夫人,谥异其夫号;欲言为妾,而卒葬并不见,故执不知问。

[疏]注“秦穆”至“其贤”。○解云:正以秦是戎狄,《春秋》外之,往前以来未录其卒,今乃始书,故以贤解之。而《左氏》为康公者,与此别。《穀梁》无解。

[疏]注“商人”至“弑君”。○解云:《春秋》之义,诸是弑君之贼,皆不复见,所以贱之,是以宣六年书“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云“亲弑君者,赵穿也”,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也。今此商人於上十四年“弑其君舍”而复见者,正以其为君故也。与大夫异者,齐人以君事之,杀之宜当坐弑君。然则商人弑其君舍而存之,欲责臣子不讨贼故也,是以庄二十二年注云“不与念母而讥忌省者,本不事母则已,不当忌省,犹为商人责不讨贼”,义亦通於此。

[疏]注“不举”至“内也”。解云:书事举重,《春秋》之常,今而悉举,故解之。《穀梁传》云“使举上客而不称介,不正其同伦而相为介,故列而数之也”者,亦是直举重之义也。而言重录内者,正以外大夫未有并见者,於内唯有此经,及定六年“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之文,故知正是重录内也。

[疏]注“据子般卒日”。○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是也。

[疏]注“故不忍”至“般异”。○解云:正以子般为所传闻之世故也,是以庄三十三年“子般卒”之下,何氏云“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是。

[疏]注“归者,大归也”。○解云:凡言大归,一出不反之辞,若“纪侯大去其国”之类,故言归者大归也。○注“有去”至“复反”。○解云:正以常事不书故也。

[疏]注“据莒”至“密州”。○解云:即襄三十一年“十有一月,莒人弑其君密州”是也。

[疏]注“例皆”至“之也”。解云:谓是失众而称国以弑者,皆书时以略之,即定十三年冬,“薛弑其君比”之属是也。若然,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吴弑其君僚”,亦是称国而书月者,彼非失众,但以见弑之义,故不书时贱之,是以何氏云“不书阖闾弑其君者,为季子讳,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弑,让国阖闾,欲其享之,故为没其罪也”,“月者,非失众见弑,故不略之”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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