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疏]注“据郑人伐卫不日”。○解云:在隐二年冬。按彼文虽在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下,不蒙其日月,故得据之。

[疏]“战不”至“伐何”。○解云:正以上十年传云“战不言伐”云云,书其重者,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疏]“《春秋》伐者为客”。○解云:谓伐人者,必理直而兵强,故引声唱伐,长言之,喻其无畏矣。

[疏]“伐者为主”。○解云:谓被伐主,必理曲而寡援,恐得罪於邻国,故促声短言之,喻其恐惧也。公羊子齐人,因其俗可以见长短,故言此。

[疏]注“据宋”至“主齐”。○解云:即僖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夏,“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也。

[疏]注“盖为”至“至故”。○解云:上二十七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是也。按上二十五年“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至二十七年六月幽之会时,始二十六月未尽。今传复以为无罪,故知正为父丧未终,是以不至,则幽之会不至之卫侯,惠公朔之子,盖懿公也。

[疏]注“据桓”至“称师也”。解云:即彼经云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

[疏]注“诈战不言战”。解云:通例如此。

[疏]注“日者”至“行进”。○解云:欲决上十六年冬十二月,“邾娄子克卒”不书日故也。正以行进而书日,故知附从霸者朝天子,贤於会霸者於北杏而已。但外相如例所不书,故无其文,何氏以理知之,故如此解。

[疏]注“此盖”至“秋水”。○解云:既言无麦,是建未之前事,故知秋水所伤也。若其经云冬筑微大水无麦禾,即大水在冬下,嫌是冬水矣,则嫌推寻此秋无麦禾之事,若使冬水伤杀之者矣。若不言大而但言无麦禾,则嫌此秋但地气不养而麦禾不成,不能起见此秋实有水矣。因欲疾庄公之行,不制夫人,令其阴盛,类同於水,故加大以见之。

[疏]“告籴者何”。○解云:欲言买穀,不见将物之文;欲言非买穀,而经书籴者,改执不知问。

[疏]注“当言如也”。○解云:正以如者,内称使文故也。

[疏]注“危亡切近,故讳”。○解云:谓危亡之事,切於国家,理应不远矣。

[疏]“新延厩者何”。○解云:欲言新造,不见作名;欲言修旧,修旧不书,故执不知问。○注“缮故曰新”。○解云:即此是也。○注“有所增益曰作”。○解云:即僖二十年“新作南门”是也。○注“造曰筑”。○解云:即止“筑微”,传云“凶年不造邑也”之属是也。

[疏]注“据新”至“不书”。○解云:即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於此以后,不见修作之文是也。

[疏]注“不讳”至“造邑”。○解云:上二十八年“筑微”之事,实在大无麦禾后,而在前言之者,讳以凶年造邑故也。然则去年无麦禾,今兹凶岁而修厩,不讳者,正以功费轻也。

[疏]注“国灭”至“以初也”。○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然则今此叔姬,其国已灭而书卒,正以本贵为夫人,今虽国灭,犹以夫人之礼待之而书其卒,故云待之以初也。案隐七年,则此叔姬乃是伯姬之媵,而言从夫人行者,正以十二年春“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然则初去之时,虽为媵妾,至庄四年三月“伯姬卒”之后,纪国未灭之前,纪侯立之为夫人,其言夏“纪侯大去其国”,叔姬乃归于鲁,至十二年春归于酅之时为夫人,故曰从夫人行也。

[疏]注“诸君”至“臣邑”。○解云:知如比者,正以昭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彼注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君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然则都邑言及别公私,故知此言城诸及防者,是君臣邑故也。○注“言及”至“定矣”。○解云:所以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可以为王者之法矣。

[疏]“鄣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春秋》未有;欲言非国,复无所系,故执不知问。○“降之者何”。○解云:欲言自服,文道齐人;欲言兵加,而文又言降,故执不知问。

[疏]注“月者,重於取邑”。○解云:以取邑例时,即隐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

[疏]“徒葬乎叔尔”。解云:谓不得与夫合葬,故言徒。徒者,空也。案上四年“齐侯葬纪伯姬”,传云“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徒葬于齐尔”。而此重发之者,正以彼则于齐,此则于叔,故重言之。○注“是后鲁比弑二君”。○解云:谓下三十二年“子般卒”,闵二年“公薨”是也。○注“狄灭邢、卫”。○解云:谓僖元年“次聂北,救邢”,僖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

[疏]注“据下”至“戎捷”。○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是也。

[疏]注“据齐”至“不贬”。○解云:即僖十年“夏,齐侯、许男伐北戎”是也。若然,而此注不道许男者,正以其解齐人伐山戎之故,省文。

[疏]“《春秋》敌者言战”。解云:谓军人众寡相敌者,不谓将之尊卑等,是以僖二十八年“晋侯”已下,“及楚人战于城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之属,虽君与大夫亦言战矣。○注“故去”至“不仁也”。○解云:谓贬去其战,以见力不得等,恶齐侯之不仁也。○注“行进故录之”。○解云:谓言山,详录之耳。

[疏]“临民之所漱浣也”。○解云:谓郎台近泉台,故知如此。是以文十六年传云“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彼注云“既成更以所置名之”者,即其近泉之证也。○注“无垢加功曰漱”。○解云:谓但用手矣。既无垢而加功者,盖亦少有,但无多垢,故谓之无,非全无也。又取其斗漱耳,若以里语曰斗漱也。注“去垢曰浣”者。盖用足物,是以旧说云用足曰浣是也。故《内则》云“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尝”,郑注云“手曰漱,足曰浣,和,渍也”是也。○注“礼天”至“士帘”。○解云:《礼说》文也。○注“天子”至“四时”。○解云:皆是《礼说》文也。文王受命之后,乃筑灵台,亦是天子曰灵台之义。正以候天地,故以灵言之;诸侯候四时,故谓之时台。○注“四方而高曰台”。○解云:《尔雅·释宫》文。

[疏]“卒者”至“去就也”。○解云:所传闻之世,小国卒例不合书,而今书之,故解之耳。言薛与滕俱朝隐公者,即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是也。言滕朝桓公者,即桓二年滕子来朝是也。言知去就者,谓知去恶就善矣。

[疏]注“礼诸”至“过郊”。解云:正以郎为近邑而在郊内,乡者上传不讥其远,今此云薛,传云“远也”,故知礼法不得过郊矣。

[疏]注“旗军”至“有色”。○解云:即礼大帛以即戎之属是也。○注“与金鼓俱举”。○解云:谓以金錞和鼓,金铎通鼓之时而建之。○注“旗获”至“过鲁也”。○解云:凡言过者,谓道所经过之称。今齐侯伐山戎而得过鲁,则此山戎不在齐北可知。盖戎之别种,居于诸夏之山,故谓之山戎耳。○注“言献捷系戎”至“不道”。○解云:正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无所系矣。○注“诸侯交”至“於王者”。○解云:格,犹距也。谓与交战而距王。今人谓不顺之处为格化之类。○注“楚献”至“此月”。○解云: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是也。而云持盈者,谓自持盈满之道而侮诸侯,失谦虚之义,故月之。

[疏]注“先是比筑三台”。○解云:即上文于郎、于薛、于秦之属是也。○注“庆牙专政”。○解云:即上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下三十二年传云“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然则上既言二子胁公,季友不得为政,下文始言授季子国政,即於是时庆牙为政明矣。

[疏]“城小穀”。○解云:二传作“小”字,与《左氏》异。“夏宋公”至“梁丘”。○解云:隐八年注云“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然则今宋公序上,亦为齐侯所要故也。○注“据公弟叔肹卒”。解云:即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肹”是也。

[疏]注“据公”至“言卒”。○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传云“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乱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是也。

[疏]注“据叔”至“遂弑也”。○解云:即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也。然则季子若其发扬牙之罪恶诛之,正是臣人之道。今而讳杀,故难之云。

[疏]注“季子”至“明疑”。○解云:季子仁者,不忍用刑其兄,是失事君之道。然则季子之过,在於亲其亲者,故曰过在亲亲。《春秋》以掩遏牙之恶,与周公行诛于兄异,是以疑其非正礼耳,故为之讳刺文。所以别嫌者,谓讳刺别於亲亲,失臣道之嫌。明疑者,明於掩恶,非正礼之疑耳。

[疏]注“召之於陈”。○解云:正以上二十七年传云“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之文故也。

[疏]注“至不”至“两书”。○解云:谓通例如此。宣八年“夏,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书其乃复者,彼传云“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彼注云“丧尚不当反,况於疾乎”是也。宣十八年秋,“公孙归父如晋”,冬,“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书其还者,彼传云“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反命乎介,自是走之齐”,彼注云“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遂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言至柽者,善其得礼于柽”是也。昭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又昭二十四年春,“叔孙舍至自晋”,皆书至者,正由被执而得归,是以重而书至,犹非正归当书之例也。闵二年秋,“季子来归”书者,初出亦不书,不得难此也。

[疏]“庆父也存”者,解云:庄公辞。

[疏]注“再言”至“病人也”。○解云:谓反覆思惟踟蹰之间,故再告此。言夫何敢,使病者意安耳。○注“孔子曰”至“思义”。○解云:引之者,欲言季子反覆思惟,合於君子之道。言见得思义者,得谓利禄也。

[疏]注“药者”至“是也”。○解云:即下云“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云云者是。

[疏]“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解云:言不为天下所共戮,不为天下所共笑矣。○注“时世大夫”。○解云:欲道古礼大夫不世矣。

[疏]“饮之无傫氏”。○解云:或是大夫家,或是地名。言饮酖毒之药于无傫氏矣。旧云饮之无傫氏者,言饮此毒不累其子孙,谓当立其氏族也者,非也。○“至乎王堤而死”。○解云:王堤,盖地名。

[疏]注“辞,传序经辞”。○解云:知如此者,正以经书“公子牙卒”,无诛杀之文。传云“曷为不言刺之”,云是将为乱乎?故知此辞与亲弑者同,但是传序经辞,非为经也。

[疏]“杀世子母弟”至“之也”。○解云:即僖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秋,宋公杀其世子座”之属者,是杀世子直称君之经也。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襄三十年夏,“天王杀其弟年夫”之属者,是杀母弟直称君之经也。○注“唯人”至“之恩”。○解云:欲道杀世子母弟,所以直称君甚之之义。言得申亲亲之恩而不申之,故甚其恶耳。

[疏]“隐而逃之”。○解云:言隐匿辟杀,是以不直诛而酖之矣。○注“明当”至“与之”。○解云:明《春秋》之道,当亲其亲,而原季子之心而与之,故善之耳。○注“於治”至“从轻”。○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者,拨乱之书,是以原其亲亲而赏季氏即赏疑从重也。当所传闻之世天下未平是以升平疑狱不得不诛,故云於平世乃可罚疑从轻矣。○注“庄不”至“弑君”。○解云:上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传云“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是也。今牙书卒者,本以当国将弑君故也。○注“书日”至“遏恶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义,於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无罪,皆不书日以略之,因示其恩浅,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隐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解之。言录季子遏恶也者,正以为季子遏其恶之故,是以详录之耳。

[疏]“路寝者何”。○解云:欲言正寝,公存之时,经文无路寝之名;欲言非正寝,而公薨於内,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诸侯”至“人居小寝”。○解云:皆时王之礼矣。若《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於高寝”;僖三十三年冬十二月,“乙巳,公薨于小寝”之属是也。然则诸侯有三寝,而薨其内者是正矣。而文十八年“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襄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之属,皆为失处,而无讥文者,盖以不在三寝,非礼自见故也。而云父居高寝者,盖以寝中最尊,若父子并薨之时,父殡于高寝矣。其嗣君亦薨,乃居於路寝。若其孙又薨,则从王父母小寝。所以不再言母者,妻从夫寝故也。其夫人若存,定居于寝内之三宫矣。若非有并丧,则从寝之中科薨其一。而谓路寝为公之正居者,以其始正之常处也。○注“在寝地加录,内也”。○解云:正决外诸侯之卒不地故也。○注“故出乃地”。○解云:即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是也。

[疏]“据子赤不言子赤卒”。○解云: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是也。

[疏]“君存称世子”。○解云:内外同矣。而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不言世子者,彼注云“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是也。

[疏]注“缘民臣”至“名也”。○解云:子者,嗣君之称,是以称子某,明其嗣父也。既不可无君,令之继父而书名者,正以尸柩尚存,犹君前臣名故也。其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者,文九年传文。

[疏]注“不名”至“子也”。○解云:正以先君既葬,更无所屈,所以不称爵而言子者,一年不二君矣。其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者,文九年传文。

[疏]注“不可旷年无君”。解云:文九年传文。

[疏]注“据定”至“书葬”。○解云:即定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九月,“辛巳,葬定姒”。然则定姒称卒而书葬,今子般称卒不书葬,故难之。

[疏]注“未逾”至“二君也”。○解云:《案丧服·不杖期章》,之内有为君之长子,臣下犹服之,况为嗣君而言无服者,正以为长子之时,其臣下从君而服之;若其为嗣君,则无从服之义,是以知其无服矣。不但如此,作君长子之时,其臣皆吉,故得为之服期;若作未逾年之君,臣下皆为前君服斩,宁得更为之服乎?若还服期,即是废重服轻;若为斩衰三年,即违一年不二君之义故也。○注“称卒不”至“之也”。○解云:案隐公、闵公,皆是成君而亦不地,故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故彼注云“不忍言其僵尸之处”。今子般亦杀死,正合不书地,而言降成君者,欲道好死者亦不书地,所以降成君故也。其好死者即襄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卒”是也。○注“杀不”至“子赤也”。○解云:即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彼注云“所闻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然则子般犹是所传闻之世,恩降于子赤,是以忍言日也。

[疏]注“庆父”至“扈乐”。○解云:其归狱邓扈乐之事,在闵元年传也。

[疏]注“复发”至“如一”。解云:则庄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然则庄元年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正嫌此继未逾年之君,异于成君故也。其异一成一未而不异之者,明臣子隐痛之当如一矣。若然,案庄公继弑,弑是齐侯;今闵公继弑,弑是庆父,何氏宁知不嫌此异,而知为所继之君成与不成者,正以解即位之义,欲道后君痛其见弑,不忍即其位处,明据恩之深浅,无弑者内外之义故也。

[疏]注“论季子”至“首匿”。○解云:谓季子缓纵庆父之事,当从《周礼·小司寇》议亲之法,非其罪也。○注“当与”至“有差”。○解云:即宣五年“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则得臣与遂不宜相隐,是以罪之。今庆父季友亲则亲矣,得相首匿,是以舍之,故言当与叔孙得臣有差矣。

[疏]注“据师还也”。○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庄八年尊者使师灭同姓,而归善於师,今则尊者使乐杀子般,而反归恶於乐,故难之。

[疏]“乐曾淫于宫中”。解云:即《左氏传》云“雩,讲於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也者,得与此合。

[疏]注“故季子如齐闻之”。○解云:正以下经云“季子来归”,故知时如齐矣。○注“书君”至“致同”。○解云:正以大夫归例不书而下经书归故如此解也。。○注主书者,起讬君也。○解云:谓主书此盟,又下文即书“季子来归”者,欲起季子讬君于齐侯矣。所以不书公至自洛者,桓之会不致故也。

[疏]注“据如陈名不称季”。○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注“不称子”。○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

[疏]注“嫌季”至“贤之”。○解云:嫌有赵盾不诛赵穿而获弑君之恶,故曰甚恶也。○注“所以”至“其功”。○解云:所以轻归狱者,欲轻季子往前纵庆父归狱之过矣。言显所当任者,谓书曰季子来归,明讬君而还,欲显当存国之任矣。言达其功者,欲达其存国之功矣。○注“不称”至“其事”。○解云:以僖十六年卒时称季友,故决之。但当称季,足得起其贤,而称子者,见义故也,何者?案下二年“冬,齐高子来盟”,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不兴师,徒以言而巳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尢望高子也”。然则齐侯所以遣高子存鲁而立君继之者,由此洛姑之讬,故令季子与高子同称子,起见其事矣。

[疏]注“据召归不书”。○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庄三十二年传云“庄公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彼注云“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是也。○注“隐如言至”。○解云:即昭十四年“隐如至自晋”是也。

[疏]注“盖与贤相起”。○解云:谓称字所以贤之,亦见其喜矣。变至言归,所以喜之,亦起其贤,故云与贤相起耳。○注“桓之盟不日”至“之也”。○解云:庄十三年传文。

[疏]“齐仲孙者何”。○解云:欲道齐人,经不言使;欲言己臣,而继于齐,故执不知问。○注“据栾”至“不系楚”。○解云:即襄二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至襄二十三年夏,“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是也。

[疏]注“为季”至“讳也”。解云:谓季子是闵公之亲亲,而反受其贼,故为讳耳。

[疏]注“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解云:谓以史记人之氏族而为《春秋》。○注“言古”至“春秋”。○解云:夫子脩史记为《春秋》。今言以“春秋”为《春秋》,则史记旧有“春秋”之名,是言古者谓史记为“春秋”矣。

[疏]注“齐有高国崔”。○解云:即国夏、高固、高张、崔杼之属是矣。○注“鲁有仲孙氏”。○解云:即仲孙蔑仲孙羯之属是也。○注“主书”至“出奔”。○解云:正以经书其来,见不宜来,则知上如齐者,是其犯罪而去矣。庄三十二年冬,“公子庆父如齐”者,即上如齐之经矣。

[疏]“春,王正月,齐人迁阳”。○解云: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彼注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然则《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小国书时,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昭九年春,“许迁千夷”之属是也。而今阳为小国,齐人迁之,亦是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故云月矣。云云之说,在庄十年。○注“不为”至“恶也”。○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今迁取王封,因而臣之,虽当时未灭,终不得在,故云比灭人之恶矣。如此注者,正决僖十七年“夏,灭项”,传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然则彼经不言齐,而此言齐人,故决之。

[疏]注“据禘”至“言吉”。○解云:即僖八年“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解云:在三年之内,庄公及始祖之庙,皆未可以吉祭,故言都尔。○注“经举重不书”。解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有善恶者,乃始录而美刺之。今既巳举重,特书于庄公,不书于大庙,则嫌庄公一庙独不当禘,大庙便可禘矣。然庄公卑于始祖,而言举重者,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时,庄公最不宜吉,故言举重,不谓庄公尊于始祖也。

[疏]注“据三年也”。○解云:庄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今年五月,巳入三年之竟,故言据三年也。

[疏]“未三年也”。○解云:谓未满二十五月也。○注“礼,禘祫从先君数”。○解云:谓为禘祫之祭,合从先君死时日月而数之,若满三年已后,遭禘则禘,遭祫即祫耳。○注“朝聘从今君数”。○解云:谓从今君即位以后,数其年岁,制为朝聘之数。

[疏]注“所以”至“三年也”。○解云:二十五月,是再期矣,故曰取期再期矣。父母之丧,倍於期者之恩,正当其礼数,故曰其恩倍矣。言渐三年也者,谓二十五月渐得三年之竟,故云渐三年也。义如得渐二君之遗教。○注“礼士”至“常事”。○解云:彼注云“小祥,祭名。祥,吉也”,“古文期皆作基”;“常者,期而祭礼。古文常为祥”。○注“又期”至“祥事”。○解云:亦彼文。注“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者。○解云:亦彼文。彼注云“中,尢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为言澹澹然平安意也”,“是月,是禫月。当四时之祭月则祭,尢未以某妃配某氏,哀未忘也”。

[疏]注“据禘”至“周公”。○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注“祫僖”至“僖宫”。○解云:祫僖公不言僖宫,定八年“从祀先公”,传云“从祀者何?顺祀也。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顺祀,叛者五人”,彼注云“谏不以礼而去曰叛”,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是其祫僖公不言僖公者,即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者是也。

[疏]注“据言禘也”。○解云:正以禘是吉祭之称,既得言禘,何故不得称宫庙?故难之。

[疏]注“未可以鬼神事之”。○解云:正言以宫庙者,鬼神居之之称故也。

[疏]注“与讬始同义”。○解云:案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此亦宜云始不三年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故云与讬始同义矣。而传不言讬始,尽省文,从可知也。

[疏]“公薨何以不地”。○解云: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注云“据庄公薨于路寝”。然则此传云“公薨何以不地”者,亦据庄公,但从彼注省文故也。○注“与不”至“同义”。○解云:即上元年传云“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注“不书葬贼未讨”。○解云:即隐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传云“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是也。而言未者,欲道於后讨得之。即僖元年传“於是杭辀经而死”者是也。

[疏]注“不如文姜”至“绝母”。○解云: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是於出时贬之之文也。为内臣了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正谓此处见其义而巳。不谓此夫人卒,竟不绝也。故僖元年“夫人氏之丧”,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以其重者,莫重乎以其丧至也”者,是其亦贬之矣。○注“凡公”至“有罪”。○解云:正以昭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而书日,则知夫人之孙亦宜然。而此及文姜之孙皆书月,案此二人皆有罪,故如此注之耳。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解云:知弑父之人不合复见者,正见宣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复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曰“亲弑君者,赵穿也”,彼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注“不日者”至“皆时”。○解云: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是无罪书日也。其有罪书月者,即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及此文皆是。而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案传云“不可使往也”。则是有罪,而书丙戌者,彼注云:“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者是也。其外大夫奔例皆时者,不问有罪与无罪,即襄二十七年夏,“卫侯之弟缚出奔晋”;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

[疏]“高子者何”。○解云:欲言齐侯,而经称子;欲言大夫,名不书见经,故执不知问。○注“以有高傒也”。○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疏]注“据郑”至“来盟”。○解云:在桓十四年夏。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解云: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之下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是也。

[疏]注“据国佐盟名”。○解云: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者是也。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与旷年无君无异。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解云:正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弑后闵公即位,闵公弑后僖公即位,君常不绝。而传言“旷年无君”者,正以三年之内,三君比死,与旷年无君无异,非实无君也。

[疏]注“明得”至“之道”。○解云:凡人子之道,宜继祖祢之功不绝之。今桓公继于鲁,正得续父功德之义,故尊其使而称子耳。言明其得人子续其人父功德之道也。

[疏]“郑弃其师者何”。○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疏]注“犹赵盾加弑”。○解云:谓实逐克,但举弃师为重;实赵穿弑君,但举加弑为重相似。赵盾加弑在宣二年。○注“子未三年”。○解云:谓庄三十二年八月薨,至闵二年八月薨时,始二十五月,故曰未三年也。○注“传曰”至“忍当也”。○解云:文九年传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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