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疏]注“据夏”至“言次”。○解云:即下十八年“夏,师救齐”是也。

[疏]“不及事者何”。○解云:正以次者,閒暇之名,而言不及事,似於义违,故执不知问。

[疏]注“以上有狄伐邢”者,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冬,“狄伐邢”者是。

[疏]注“据狄灭温言灭”者,解云:即下十年春。“狄灭温。温子奔卫”者是。

[疏]注“据徐人取舒”。解云:即下三年夏,“徐人取舒”者是也。○注“晋灭夏阳”。解云:即下二年“虞师、晋师灭夏阳”是也。○注“楚灭黄”。○解云:即下十二年“夏,楚人灭黄”是也。然即彼三事,皆不为桓公讳者,取舒之下,何氏云“不为桓讳者,刺其不救也”是也。今此实救,故为之讳耳。

[疏]“上无”至“方伯”。○解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庄四年何氏云“有而无益于治日无,犹《易》曰‘阒其无人’”者是也。○注“以治出自任”者,犹言以天子治世为已任矣。

[疏]注“据叔”至“言救”。○解云:即襄二十三年“秋,齐侯伐卫,遂伐晋。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是也。

[疏]注“不书”至“是也”。○解云:昭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传云“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彼注云“故使若有国自归者也。名者,专受其封当诛”。然则彼经书所封归,是不与楚专封,则知此经不书所封归者,与齐桓专封明矣。若书所封归,宜言邢侯归于邢矣。

[疏]“而文不与”。○解云:连上句读之。

[疏]注“此道大平制”。○解云:正以《春秋》作义,实与齐桓专封,而言诸侯之义,不得专封,故知是大平制也。

[疏]注“主书”至“实也”。○解云:谓虽文不与,其义实与,故言起文从实也。

[疏]“迁者何”。○解云:欲言自迁,实齐迁之;欲言齐迁,而作自迁之文,故执不知问。

[疏]注“谓宋人迁宿也”。○解云:即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是也。案彼传云“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地还之也”。今又发之者,正以此有自迁之文,故取此对之也。○注“王者”至“土中”。○解云:谓各处其土中,不谓据天下。○注“其后”至“是也”。○解云:即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年,卫侯毁灭邢”是也。○注“迁例大国月”。○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之属是也。○注“小国时”。○解云: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

[疏]注“据首”至“后凡”。○解云:即下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是也。

[疏]注“言诸师”至“实师”。○解云:首戴之会,历序齐师、宋公之属,下文总道诸侯,更是实诸侯。今此亦上历序齐师之属,若下文直总言诸师,则与首戴同,嫌是实师,非必齐侯、宋公等,是以得序之,以顺上文也。○注“言诸侯”至“入也”。○解云:即下十三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时会诸侯,各自还国,至十四年春更来城之,故此复注云“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人也”。○注“故顺”至“事也”。○解云:宿,音须就反。留,音卢胄反。案十四年《穀梁传》曰“其曰诸侯,散辞也”,范氏云“直曰诸侯,无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传又曰“聚而曰散,何也”,范氏云“据言诸侯城,则是聚”;传又云“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德衰矣”,范氏云“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丘,即散,何以美之”,於义《穀梁》为短。然则何氏彼处废《穀梁》不听为散辞,而此所引似作散辞者,何氏之意,直以言诸侯者,见桓德衰,待诸侯然后能城之,故嫌《穀梁》以为散辞耳。今此注正道缘陵之诸侯,十三年咸之会各自归国,十四年复来城之,仍自不道十四年诸侯为散辞矣。

[疏]“夷者何”。解云:夫人之薨,例不言地,今言于夷,故执不知问。○注“邾娄”至“是也”。○解云:即下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是。

[疏]注“主书”至“杀之”。○解云:即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注云“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是。

[疏]注“楚称人者”。○解云:欲对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之经也。○注“为僖”至“交婚”。○解云:即下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彼注云“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从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使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者,是其与夷狄交婚之事。○注“故进使若中国”。○解云:正以称人为楚进称故也。

[疏]“八月”至“于朾”。○解云:朾字,《左氏》作“柽”,亦有作“朾”字。○注“月者”至“辨也”。○解云:正以月非大信辞故也。知与邾娄有辨者,即下文“公败邾娄师于缨”是也。既出尊者之侧而有私争,故危之。

[疏]“九月公败”至“于缨”。○解云:《左氏》作“偃”字。○注“有夫”至“故也”。○解云:正以僖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下,传云“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然则彼背殡用兵,眨而危之,今此经云“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与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夏六月,“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无异者,时於丧事无薄故也。然则公败邾娄者,为哀姜复雠也。若然,案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亦是为桓公复雠于齐,经不言公,此言公者,彼传云“此复雠于大国,曷为使微者?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复雠者在下也”,注云“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然则此言公者,本出公意故也。

[疏]“莒挐者何”。○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疏]“将由乎齐”。○解云:欲从齐而自安矣。○“舍于汶水之上”。○解云:旧本皆作“洛”,误也。何者?今齐鲁之间有汶无洛也。

[疏]注“嘻发”至“之声”。解云:谓发心自痛伤,而以嘻为语之首也。此奚斯之声也。诺已。”诺已,皆自毕语。

[疏]注“诺巳,皆自毕语”。○解云:犹似今人云休,一生罢去已,自毕竟之辞,故云自毕语矣。毕作“卑”字,误耳。

[疏]“於是”至“而死”。○解云:郑氏云“庆父辀死”者,正取此文。

[疏]注“传云”至“之道”。○解云:此待之以偏战者,即经书败文是也。败者,内战文耳。莒人可忿,而能结日偏战。偏战,是其不加暴之义,故得君子之道。

[疏]注“经有”至“去氏”。○解云:夫人妇姜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疏]注“与庆”至“闵公”。○解云:不言子般者,据成君言之,省文。

[疏]注“据酖”至“时贬”。○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是。传言杀者,言由其见杀贬之矣。

[疏]注“刑人”至“弃之”。解云:《礼记》文。○注“所以”至“丧也”。○解云:季子之逸庆父,齐桓之讨哀姜,二义相违,而皆善之者,诛不辟亲。王者之道,亲亲相隐,古今通式。然则齐桓之讨哀姜,得伯者之义;季子之纵庆父,因狱有所归,遂申亲亲之恩,义各有途,不可为难矣。○注“贬置氏者”。○解云:谓贬而置其氏矣。○“杀子”至“顺也”。○解云:言杀子差轻於杀夫者,欲道庄元年“夫人孙于齐”,姜氏并去者,正犹杀夫罪重故也。言别逆顺者,言杀夫之逆,甚於杀子,二事相对而言之,不谓哀姜杀子得为顺,是以晋侯、宋公杀世子,皆直称君而甚之。○注“致者”至“录之”。○解云:谓不书杀而书薨作常文,是以於归亦作常文录之。若公之丧至自齐,至自乾侯之属。○注“言自”至“归文”。○解云:其实从夷来,而言至自齐,正以上文云“薨於夷,齐人以归”,故言至自齐顺之。

[疏]注“据内”至“问之”。○解云:内城不月者,即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之属是也。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皆不蒙日月。

[疏]注“据无”至“城卫”。○解云:旧本“曷为”之下,有“不言”二字,今无者,脱也。言以前之经,未有迁卫于楚丘之文,今此城之,固当言城卫,不应言城楚丘,故难之。固字亦有作“故”字者,言由是之故,当言城卫。

[疏]“灭也”。○解云:言正由是时卫国巳灭,故不得言卫矣。○注“以上有狄入卫”。○解云:即闵二年冬,“狄入卫”是也。

[疏]注“不系”至“迁也”。○解云:欲决襄十年冬“戍郑虎牢”,系郑矣。○注“不书”至“责之”。○解云:正决元年经“次于聂北,救邢”,“邢迁于陈仪”之文。○注“主书”至“实也”。○解云:谓经文虽不与,当从其实理而与之。

[疏]“哀姜者何”。○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適妻,与夫别谥,故执不知问。○注“诛当”至“雠齐”。○解云:即元年“夫人氏之丧”不言姜者,是其诛文也。上既诛之,即当合绝,不以夫人之礼书葬,而书葬者,欲正齐桓讨得其贼故也。而言辟责内雠齐者,《公羊》之例,君弑贼不讨,不书其君葬,责臣子不讨贼,令君丧无所系矣。今若不书葬,即似责鲁臣子不讨齐桓,故言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耳。

[疏]注“据称”至“主会”。○解云:即隐五年秋,“邾娄人、郑人伐宋”,注云“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然则邾娄小国,称人无加文,而得序于郑上者,正由主会故也。今虞为小国而得称师,是有加文,则知序于晋上者,不为主会。既不为主会,而在大国之上,故难之。知称师为加文者,正以小国例不得称师。其称师者,乃是大国将卑师众之称故也。

[疏]注“据楚人”至“首恶”。○解云:即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案彼经有秦人,而不言之者,直取巴为小国,不序在上之意,故省文。

[疏]“寝不”至“者与”。○解云:言直置寝自不安与?为侍御之人有不在侧者与?其诸,盖为辞矣。故桓六年传云“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彼注云“其诸,辞也”。则知《论语》云“其诸异乎人之求之欤者”者,诸亦为辞矣。

[疏]注“以手通指曰揖”。○解云:盖谓揖而招之,言用拱揖,并招引近巳,若文七年传云“眣晋大夫使与公盟”,彼注云“以目通指曰眣”。眣,大结反,又丑乙反。

[疏]注“屈产”至“驷也”。○解云:谓屈产为地名,不似服氏谓产为产生也。

[疏]注“如虞”至“藏也”。解云:本藏下有“之”字。

[疏]“虞公贪而好宝”。○解云:谓立性贪贿,於宝甚也。○“请终以往”。○解云:请君终竟赍宝马以往,不欲令其难之。

[疏]注“明郭”至“灭人”。○解云:欲道序虞于晋上,令其首恶之义也。

[疏]“还,四年,反取虞”。○解云:言晋人灭郭还归,其四年反往灭虞矣。

[疏]注“以马”至“谑也”。○解云:言虽有谋,年老必昏耄不任使,故言,盖戏之。○注“晋至”至“姓也”。○解云:即庄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是先书楚小恶而治之也。以前不见晋之小恶者,后治同姓故也。○注“以灭”至“之别”。○解云:以前楚灭穀、邓不书之,而先书此晋灭夏阳者,先治同姓之大恶,欲见骨肉之亲,大则诛,小则隐,故言亲疏之别耳。

[疏]“夏阳者”。○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有;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疏]“江人、黄人者何”。○解云:欲言是君,经不称子;欲言微者,得敌齐侯,故执不知问。

[疏]注“江黄”至“进者”。○解云:怪其不称爵矣。○注“方为徧至之辞”。○解云:言方为徧至之辞,故直以远国辞称人,若进而称爵,无以见徧至之义。

[疏]注“说与前同”。○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彼注云“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罚耳,故言说与前同。

[疏]注“太平”至“即书”。○解云:正以大平之时,阴阳和调,若一用不雨,足以为异,故知然也。○注“当满”至“即书”。○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多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是也。○注“比致三年”。○解云:即上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注“即能”至“澍雨”。○解云:皆《感精符》文。○注“故一月即书”。○解云:即去年“十月,不雨”,今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注“不从上发传”。○解云:即上二年“十月,不雨”之下,巳发云“何以书?记异也”,今不从其例,而又发之者,欲著人事之备积于是故也。

[疏]注“据国言灭”。○解云:即庄十年“齐师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疏]注“不为”至“救也”。解云:决上元年二年狄灭邢、卫,皆为桓公讳,下书其灭也。

[疏]注“据上得雨不书”。○解云:即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三年二月、三月、五月之属,皆不书不雨,是其得雨故也。

[疏]注“宣公”至“大丰”。○解云:谓宣十五年“初税亩”,其冬蝝生,宣公受过变寤,明年复古行中,十六年“冬,大有年”是也。○注“明天”至“其意”。○解云:谓人行德,天报之福;人行恶,天报之祸,两令相及,故言之际矣。

[疏]“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解云:上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传云“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此经亦书“齐侯、宋公、江人、黄人”,故弟子言“此大会也”以难之。○注“据贯泽言盟”者。○解云:谓贯泽亦大会言盟,故据之。

[疏]注“水注”至“曰谷”。○解云:《释水》文。李巡云“水出于山入於川为谿,水相属曰谷”是。

[疏]“莅盟者何”。○解云:欲言誓盟,例不言莅;欲言非盟,而书盟见经,故执不知问。

[疏]“来盟者何”。○解云:即文十五年春,“宋司马华孙来盟”;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但此经既有莅盟之文,故引来盟以对之。○注“不加”至“尊矣”。○解云:正以上经言莅者,见尊鲁为王之义。今此来盟者,巳是就鲁之文,足见尊鲁矣,何劳言莅以见之乎?若其加莅,宜直云莅孙良夫盟也。

[疏]“溃者何”。○解云:侵者浅辞,溃者深辞,二者并书,故执不知问。○“国曰溃”。○解云:即此及文三年春正月“沈溃”之属是也。○“邑曰叛”。○解云:即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定十三年“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等,“入于朝歌以叛”之属是也。○注“月者,善义兵”。○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注“溃例月”。○解云:即此经书正月,文三年“沈溃”书正月是也。成九年经云“庚申,莒溃”,彼注云“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是也。○注“叛例时”。○解云:即晋赵鞅书秋,荀寅书冬之属是也。

[疏]注“据召”至“言次”。○解云:即定四年“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召陵,侵楚”是也。○注“来盟不言陉”。○解云:即下文夏“楚屈完来盟于召陵”是也。

[疏]注“善其”至“有功”。○解云:言“上事有渐”者,即先犯于蔡,乃遂伐楚是也。言敏则有功者,敏,审也。言举事敏审则有成功矣。

[疏]注“不言”至“无危”。○解云:决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之属,皆以其有危,故言于师矣。○注“不月”至“大信”。解云:正以庄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然则许与曹等,而不月者,若会盟之例,大信者时,若不去月,恐其盟不为大信故也。

[疏]“屈完者何”。○解云:欲言楚子,经不书爵;欲言大夫,文不言使,故执不知问。○注“据陈”至“如会”。○解云:即襄三年“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巳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是也。

[疏]注“增倍”至“其君”。○解云:倍,读如陪益之陪矣。○注“以醇”至“事也”。○解云:即下传云“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怗荆,以此为王者之事也”。

[疏]注“据戊寅”至“与地”。○解云:在襄三年夏也。彼经不言陈袁侨来盟于会,盟于鸡泽,与此异,故难之。

[疏]注“据齐”至“言盟”。解云:在成二年秋。言俱从地者,谓国佐从晋于袁娄也。喜服楚也。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重,直用反,又直容反。之复,扶又反,年末“乃复”同,又音福。

[疏]注“孔子曰”至“美者焉”。○解云:《春秋说》文。

[疏]注“据服蔡无喜文”。解云:即上“侵蔡,蔡溃”是也。

[疏]注“桓公”至“是也”。○解云:即下经云“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彼注云“为桓公不脩其师,而执涛涂故也”者是。

[疏]注“数侵灭中国”。○解云:即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者,是其数侵中国之文。其数灭中国者,即灭邓、穀之属是也。而经不书者,后治夷狄故也。

[疏]注“南夷”至“蔡郑”。○解云:楚灭邓、穀不书,而此言者,正以上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故知之。伐蔡、郑者,谓蔡、郑服从楚,即上经齐侯“侵蔡、蔡溃”,“遂伐楚”者,盖是蔡为楚之属矣。其郑为楚属者,盖见庄十五年“郑人侵宋”,十六年“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之文也,何者?庄十五年时,正是桓公为霸,宋为齐属而郑侵之,岂不从楚故也?庄十六年齐人助宋伐之,岂不怒乎其从楚而侵宋也?盖于时郑人又服于齐,是以十六年“秋,荆伐郑”,故此作注云蔡、郑矣。○注“北夷”至“中国”。○解云:狄灭邢、卫,在闵元年、二年。狄灭温,在僖十年。温言至于者,以其在后,故言至于,僖十年文灭温也。或者温是圻内之国,去京师近,故言至于矣。

[疏]注“谓城邢,卫是也”。○解云:即上元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城卫也”是。

[疏]注“谓城缘陵是也”。○解云:即下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也。

[疏]注“而趋近海道”。○解云:趋犹乡也,谓乡近海之道也。

[疏]注“草棘”至“曰泽”者。解云:《尔雅》无文也。

[疏]“执者曷为或称侯”。○解云:即下二十八年“晋侯执曹伯畀宋人”,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之属是也。

[疏]注“此道”至“时也”。解云:正以诸典不见周公西讨之文故也。

[疏]注“凡书”至“专执”。○解云:言虽有罪,方伯所宜讨,要须白天子,乃可执之。

[疏]“秋及”至“伐陈”。○解云:内之微者矣。○“楚巳”至“致伐”。○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楚巳服而致伐,故难之。○注“凡公”至“之久”。○解云:即此僖公春去秋乃还,而云“八月,公至自伐楚”;又襄二十八年冬,“公如楚”;二十九年“夏,五月,公至自楚”之属,皆是危而久之。久字亦有作“之”字者。案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巳下“伐卫”,至六年“秋,公至自伐卫”,兵历四时而不月者,彼注云“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者是。

[疏]注“得卒”至“曹后”。○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卒葬例不录之。今许得书葬,故须注解也,何者?正以曹、许虽非大国,亦非微,故得录见也。知许大小次曹后者,案僖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许在曹上者,正是会盟之序,皆是主会次之,非孔子之意,未必得其正,故何氏不以为妨矣。若然,案昭十二年传云“《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彼注云“唯齐桓、晋文,会能以德优劣、国大小相次序”;传文云“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彼注云“非齐桓、晋文,则如主会者为之,虽优劣大小相越,不改更信史也”;又云“其词则有罪焉尔”,彼注云“丘,孔子名。其贬绝讥剌之辞有所失者,是丘之罪”。然则首戴之会,正是齐桓为伯之,时而云许在曹上,皆是主会者次之,未必得其正者,案下五年之会注云“世子所以会者,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义”。然则桓公德衰,故曹在许下,仍自不妨小于曹,则知昭十二年传云“其序,则齐桓、晋文”者,据其盛时大叛言耳。

[疏]注“月者”至“以罪”。○称云:正以侵伐例时,今此书月,故须注解也。言因见患诳者,言因是不脩其师之故,而为陈之所苦患,遂为所调诳矣

[疏]注“据郑”至“例尔”。○解云:即不七年夏,“郑杀其大夫申侯”是也。○注“非谓”至“爵也”。○解云:若直问曷为直称晋侯,即嫌时不合称晋侯,传须云以杀,明其但怪何故称晋侯以杀耳。

[疏]注“今舍国体”。○解云:谓不直言晋杀申生也。

[疏]注“据微”至“书朝”。○解云:即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是也。○注“连来”至“朝出”。○解云: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注云“直来,无事而来”是也。今此传又何故不云其言朝其子何,而连来问之者,欲问伯姬来者,为是无事而来,为是有事言来者,为是朝其子而出之。

[疏]注“礼外”至“之道”。解云:正以《士冠礼》,冠讫,见于母,见于兄弟,入见于姑妹,“乃易服,玄冠玄端爵韡,奠挚,见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郑氏云“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挚,雉也。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然先生犹尚见之,况其外祖乎?故言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注“微无”至“非实”。○解云:正见桓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彼言使来朝,则有君命,今既是微人,复不言使,而经书来朝,明其非实也。

[疏]注“据宰”至“别也”。○解云:即僖九年“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于葵丘”是也。

[疏]注“使若诸”至“会也”。○解云:使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於此而会之,故言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注“自王”至“是也”。○解云:何氏引《丧服》者,欲言三公,臣有为之斩衰,世子则无,是卑於三公之义。○注“自诸”至“所施”。○解云:即殊与不殊是也,何者?世子於诸侯,将有君臣之义故也。○注“言及”至“会者”。○解云:及,汲汲之文。故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及我欲之”。然则此言及者,因会王世子之经,得见鲁侯汲汲于齐桓矣。○注“时桓”至“公义”。○解云:即上四年传文,桓公“不脩其师”,“楚叛盟”,下文“郑伯逃归不盟”,九年葵丘之盟,书日以见危之属,皆是也。

[疏]注“间无”至“诸侯”。○解云:昭十三年“秋,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然则彼经以其间无事,不重言诸侯,今重言诸侯盟于首戴,故解之。○注“会盟”至“与盟”。○解云:文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已下“同盟于新城”。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解之也。言时世子不与盟者,若不言诸侯,则恐世子亦与之盟,故须言诸侯盟于首戴,则世子不与可知。

[疏]注“据上”至“其中”。○解云:亦有无“据”字者,非正本。

[疏]注“时郑伯”至“不盟”。○解云:知古不盟者,正见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疏]注“楚遂背叛”。○解云:即下六年“秋,楚人围许”之属是也。○注“狄伐晋灭温”。○解云:即下八年“夏,狄伐晋”;十年春,“狄灭温”之属是也。○注“晋里克比弑其二君”。○解云:即下九年“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子”是也。

[疏]注“据灭言以归”。解云:即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之属是也。○“上传”至“取虞”。○解云:在上二年。○注“知去”至“言执”。○解云:注言此者,欲解传家得知虞已灭矣之义耳。

[疏]注“事迁”至“得意”。○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以伐致,故云举不得意。然伐郑救许,皆不得意,故以伐致,或者但伐郑不得意,兵将复用於郑,故举其不得意者言之,即下七年“春,齐人伐郑”是也。

[疏]注“至是”至“爵者”。○解云:如此注者,欲决庄五年“秋,倪黎来来朝”之文。○注“时附”至“爵通”。○解云:正以得进而称爵,故如此解。小邾娄子朝天子不书者,例所不录也。今朝鲁而谓之旁朝者,正以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书之。欲对朝王为正朝,故谓之旁朝。案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皆以其来朝新王,故进称侯。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进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疏]注“据晋”至“称侯”。○解云:在上五年春。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诸侯国体,以大夫为股胘,士民为肌肤,故以国体录。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