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随笔

第36章

改嫁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程子固尝言之。然先王制礼,有同居继父,不同居继父之服。则女子改嫁,固非先王之所禁矣。按宋叶水心翁诚之墓志云:女嫁文林郎严州分水县令冯遇,遇死,再嫁进士何某。可见古人不讳改嫁,故于文字中见之。今世衣冠之族,辄以改嫁为耻,而事出勉强,驯致无状,反不如改嫁之为得也。往见蒋先生莘田家训中亦尝言之,其所见与余略同。若如徐女廉之改嫁说,则又教人以偷,而为程子之罪人矣。

尚书尚书之尚,唐人诗中多作平声,后人遂沿而不改;间有作去声用者,人必反指为非。按梦溪笔谈云:尚书,本秦官。尚,音上,谓上为常者,秦人音也。又辍耕录云:秦时少府遣吏在殿,主发书,故谓尚书。尚,主也。如尚衣、尚食、尚医之尚,并时亮反,后世乃讹为辰羊反。然即以诗言之,唐人原有仄用者,如工部题瀼西新赁草屋诗云:欲陈济时策,已老尚书郎是也。

同姓称家临川李侍郎书曝书亭集后云:近世人诗文标目,于同姓人辄称家某人。考宋、元以前文字,皆无此称。朱竹垞先生最为博雅,今集中诸同姓者,亦曰家某人,岂先生偶未检点耶?抑别有据依耶?余按杨修答临淄侯笺云:修家子云,老不晓事。此即家字所本,不得谓古人无此称也。但少陵之于位,昌黎之于重华,一为从弟,一为族子。而杜诗直书曰:杜位宅守岁。又曰寄杜位.韩文直书曰:送韩侍御归所治。则其于疏远者可知。称家之滥,殆始于前明中叶乎?

樊绍述古文樊绍述着作,昌黎墓志中叹为富矣哉!古未有也.而今所传者,仅有绛守园居记及越王楼诗序两篇。其文诘曲艰涩,殆不可句,可谓怪于文矣。而铭词乃云:文从字顺各识职,有欲求之此其躅。此二句似美绍述,而其实非也。盖昌黎立言之意,殆欲学者求之于文从字顺,而不必如绍述之好奇耳。郑权豪侈,昌黎送之以序,称其贵而能贫,为仁不富,盖反言以讽也。读此文者,亦当作如是观。

公为尊称公羊传曰:天子之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洪容斋曰:年之长者,尊其道而师之称公,后世之称公者,殆不尽然。顾亭林谓:今日志状之人,人人得称公者,何其滥也!何其伪也!吾友陈见复云:今之墓门署公者多矣,岂皆年之长者,尊其道而师之,故有此称耶。正名核实,无使没者有媿地下也。

百客堂今世称众人杂沓之所曰百客堂,却亦有本。按松江府志云:百客堂在下沙,为瞿氏宴飨姻党之室。元方回有百客堂诗。

参坐参语三人并坐曰参坐,见国策犀首以梁与齐战于承匡篇。三人并语曰参语,见前汉书杨敞传。

三登高望楼诗古人作诗,于题中字必不肯放过。如老杜重过何氏五首,其着眼处在重过二字,所以为佳。吾观阮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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