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诗详注

第228章

短歌行送祁录事归合州困寄苏使君

【鹤注】此当是广德元年春梓州作。公梓州诗有“应须理舟楫”及“长啸下荆门”之句也。《唐六典》:炀帝罢州置郡,有东西曹掾及主簿。皇朝省主簿,置录事参军,开元初改司录参军事三人。《唐书》:合州涪陵郡,属剑南东道。【朱注】祁录事乃合州录事。故诗称苏使君为贤府主。鲁訔作邛州录事,误也。古乐府题有《短歌行》。

前者途中一相见,人事经年记君面。①。后生相劝何寂寥,君有长才不贫贱②。君今起舵春江流③,余亦沙边具小舟。幸为达书贤府主,江花未尽会江楼④。

(上四称祁录事,下四送归寄苏。相劝后生,何忧寂寥,具此长才,终当显达矣。二句慰词。贤府主,指苏使君。花期相订,公亦将往合州也。

①申涵光曰:此老固记一不记十者,得令经年记面,亦非易事。王洙曰:古者有半面之交。②《史记·陈平传》:“岂有美好如陈平而长贫贱者乎。”③起舵,所以行舟。④《方舆胜览》:江楼在合州州治之前,钓鱼山、学士山、巫山横其前,下临汉水。

送韦郎司直归成都

鹤曰:此是广德元年春在梓州作。若广德二年暮春,公已归成都。即仲春在阆亦当闻严武之信,何云“为问南溪竹,抽梢合过墙”耶?

窜身来蜀地①,同病得韦郎②。天下兵戈满,江边岁月长。别筵花欲暮,春日鬓俱苍。为问南溪竹③,抽梢合过墙。

(【原注】“余草堂在成都西郭。”上四留蜀之感,下四送韦成都。)

①刘桢诗:“窜身清江滨。”②《吴越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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