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诗详注

第212章

赠韦赞善别

黄鹤、单复俱编在室应元年梓州诗内。《唐志》:东宫官左赞善大夫五人,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

扶病送君发,自怜犹不归。只应尽客泪,复作掩荆扉。江汉故人少,音书从此稀。往还二十载,岁晚寸心违。

(上四,送别之意。下四,别后之怀。通首皆属叙情。寸心违,不得遂聚首之乐也。《杜臆》:此诗语多婉转,无限感伤,真堪一字一泪。)

寄高适

按:代宗即位,在宝应元年四月,此时公在成都,高在蜀州,不得云乾坤隔远。自严武还京,高适代尹成都,公则自绵入梓,故有隔远之语。此诗寄适,当在是年之秋,旧编俱未当。

楚隔乾坤远,难招病客魂①。诗名惟我共,世事与谁论。北阙更新主,南星落故园②。定知相见日,烂漫倒芳樽③。

(此在梓州,而寄诗于适也。一二,从高说至己。三四,从己说向高。此叙出相隔苦衷。新主初立,则故园可归,从此相见倾樽,得以谈诗论事,此豫道还京之乐也。)

①《杜臆》:《招魂》乃宋玉所赋,玉本楚人,故起句用之。适本传:五十工诗,好事者辄传布,又具王霸大略,慷慨善谈论。三四正道其实。②以南星对北阙,是借喻语。公与适将自南而回,故曰落故园。公诗”南极一星朝北斗“,意正相似。按:《史记·天官书》:东井之西,曲星曰钺,钺北北河,钺南南河。《正义》曰:钺乃秦之分野,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夹东井南北,置而为戒。南星不见,则南道不通,北亦如之。此云”南星落故园“,是南星见,而南北道通矣。且于长安分野,亦有取义。③烂漫,醉貌。此诗诸家聚讼,多疑赝本。顾注疑高适还京在广德二年,不得称新主。不知送高还朝,别有一诗,此则喜代宗初立而作,不必牵合同时。朱注疑成都为蜀地,不得言楚。考七国时,蜀本属楚,前《送李校书》诗亦云”已见楚山碧“,则高在成都,亦何不可言楚乎?《杜臆》疑适家沧州,不得言故园。按:公本杜陵人,故以长安为故园,原未尝专指适也。诸说纷纷,今并正之。

野望

【鹤注】此诗宝应元年十一月在射洪县作。程氏曰:射洪县,在梓州东六十里。

金华山北涪水西①,仲冬风日始凄凄。山连越隽蟠三蜀②,水散巴渝下五溪③。独鹤不知何事舞④,饥乌似欲向人啼⑤。射洪春酒寒仍绿⑥,极目伤神谁为携⑦?

(此在射洪而野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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