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诗详注

第118章

夜久语声绝①,如闻泣幽咽②。天明登前途③,独与老翁别。

(末结老翁潜归之状。妇随吏诉官,故其媳泣声。吏驱妇夜去、故其夫晓回。前途别,乃公与之别,非妇与翁别电。此章,首尾各四句,中二段各八句。)

①梁简文《烛赋》:”夜久唯烦铗。“②古歌:”呜声幽咽。“③《史记·李广传》:”至天明自便。“陶潜诗,”归子念前途。“陆时雍曰:其事何长,其言何简。吏呼二语,便当数十言。文章家所云要会,以去形而得情,去情而得神故也。

王嗣奭曰:夜促夜去,何其急也。此妇仓卒之际,既脱其夫,仍免其身,具此智谋胆略,真可谓女中丈夫。而公诗详述之,已洞知其意中曲折矣。又云:前后六诗,一韵到底,俱用沈韵。惟此章换韵,且用古韵。

按:古者有兄弟,始遣一人从军。今驱尽壮丁,及于老弱。诗云三男戍,二男死,孙方乳,媳无裙,翁逾墙,妇夜在,一家之中,父子、兄弟、祖孙、姑媳,惨酷至此,民不聊生极矣。当时唐祚亦发发乎哉。

新婚别

真德秀曰:先王之政,新有婚者,期不役政。此待所怨,尽其常分,而能不忘礼义。《诗》:”宴尔新婚。“【黄生注】此下三题相似,独新婚之妇,起难设辞,故特用比兴发端。

兔丝附蓬麻①,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②,不如弃路傍③。

(”杜臆》:通篇作新人语,起用比意,逼真古乐府,是《三百篇》兴体。)

①《尔雅》:“唐、蒙、女萝、兔丝。”释曰:唐也,蒙也,女萝也,兔丝也,一物而四名。【朱注】按诸家《本草》,兔丝并无女萝之名,惟松萝一名女萝。陆玑《诗疏》:兔丝,蔓生草上,黄赤如金。松萝,蔓延松上,生枝正青。陆佃《埤雅》:“在木为女萝,在草为兔丝。”可证二者同类而有别。古诗:“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李善注:古今方俗名草不同,然是异草,故曰附。此解甚明。《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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