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续录选辑

第29章

秋九月己巳(初四日),命浙江暂弛海禁,招商赴台贩米。

冬十一月丙寅(初八日),以惠显为福建布政使。

——以上见道光朝‘东华续录’卷二(原道光五至八)。

道光四年

道光四年甲申(一八二四)春二月甲辰(初十日),改福建艋舺营游击为水师参将,驻噶玛兰;添设噶玛兰营都司千总各一、外委二,都司驻伍围,移伍围守备驻头围、头围千总驻三貂。

夏六月乙巳(十三日),调邱鸣泰为山西按察使,以邱树棠为福建按察使。

庚申(二十八日),调邱树棠为江西按察使、魏元烺为福建按察使。

冬十月丙戌(二十七日),命福建台湾道兼管台营水陆官兵。

十一月壬寅(十四日),谕:“台湾千总、把总、外委等官三年期满,无庸调回内地”。

道光五年

道光五年乙酉(一八二五)秋八月丁巳(初三日),以魏元烺为广东布政使,调张青选为福建按察使。

九月乙酉朔,谕:“……赵慎畛,着调补云贵总督;闽浙总督员缺,着孙尔准补授。韩克均,着调补福建巡抚;未到任以前,着孙尔准兼署。……赵慎畛未到任以前,云贵总督着韩克均暂行兼署;韩克均俟赵慎畛到任後将巡抚印务交该督兼署,即行来京请训,再赴新任;孙尔准俟韩克均到任後,再行来京请训”。

冬十二月戊寅(二十六日),以福建歉收,准暂弛海禁、贩运浙米。

——以上见道光朝‘东华续录’卷三(原道光九至十二)。

道光六年

道光六年丙戌(一八二六)夏五月壬午〔朔〕,改福建彰化县海丰港口归嘉义县笨港县丞辖,乌石港口归头围县丞辖。

六月乙卯(初五日),谕军机大臣等:“孙尔准奏‘台湾匪徒分类焚抢,檄调镇将带兵围捕’一摺,台湾嘉义、彰化地方有匪徒纠众焚抢,据奏系贼匪李通与粤民黄文润挟嫌纠斗起衅,何以数日之间即蔓延两邑地方,纠夥甚众,竟敢抗拒官兵?是否即系李通、黄文润为首抑另有着名首恶乘机哨聚,以致附和之众日益增多?必当就地歼除、迅速扑灭,庶不至滋蔓难图。昨据许松年奏报,已驰往查办。该督见饬该镇、道出示晓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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