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上)

第26章纪三6

(二九)“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新野公主即光武帝姊刘元。光武即位前,为乱兵所杀。光武即位,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新野县西,见范晔后汉书邓晨传。寿张敬侯即樊重,光武帝之舅。建武十八年,光武南祠章陵,过湖阳,祠重墓,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于湖阳,见范书樊宏传。

(三)“五国并建”,范晔后汉书樊宏传亦云“樊氏侯者凡五国”。据樊宏传,宏建武五年封长罗侯,十三年封宏弟丹为射阳侯,兄子寻玄乡侯,族兄忠更父侯,十五年定封宏寿张侯,二十七年封宏少子茂为平望侯。

(三一)“其二绝者祠之”,聚珍本注云:“新野公主,光武姊元也,嫁邓晨,韶中不及祠之之意,当有阙文。”

(三二)“八年”,此句至“后伏诛”诸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八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桓帝延熹”四字,因与上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铁券,相署置,皆伏诛。”李贤注引续汉书云:“时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铁券十一。开王庙,带王绶,衣绛衣,相署置也。”袁宏后汉纪卷二二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伏诛。”

(三三)“九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正月载:“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其下李贤引“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二句作注。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下三句。

(三四)“七月”,此句至“以求福祥”诸句原无,书钞券八八引云:“皇帝九年七月,祀黄老于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钿器,祠用三牲,作倡乐。”御览券五二六引云:“桓帝初,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扣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今综合二书所引增补。书钞所引“九年七月”,即指延熹九年七月。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七月载:“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司马彪续汉书祭祀中载:“延熹……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扣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皆可证。初学记卷一三、类聚卷三八,万花谷后集卷一七亦引桓帝于濯龙宫中祀黄老事,然文字甚简。聚珍本据御览所引辑录,系于永康元年,不可据。

(三五)“下狱死”,延熹九年,李膺等被诬为党人,并坐下狱。李膺之死在灵帝建宁二年。事见范晔后汉书桓帝纪、灵帝纪。

(三六)“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九九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康元年载:“十一月,西河言白兔见。”

(三七)“善琴笙”,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论云:“前史称桓帝好音乐,善琴笙。”李贤注云:“前史谓东观记。”疑此条文字为东观汉记序中语。六帖卷六二、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六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孝灵皇帝(一)

到夏门外万寿亭,群臣谒见。(二)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灵帝时,故大仆杜密、故长乐少府李膺各为钩党。(三)尚书曰下本州考治。时上年十三,问诸常侍曰:“何钩党?”诸常侍对曰:“钩党人即党人也。”即可其奏。(四)文选卷五范晔宦者传论李善注

会稽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立父生为越王,(五)攻破郡县。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陈行相师迁奏,(六)沛相魏愔,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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