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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帝好音乐,善琴笙。(三七)书钞卷一一
(一)“孝桓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卷二一、卷二二。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河间孝王”,即刘开,章帝子,永元二年封河间王,立四十二年卒,谥孝,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三)
“蠡吾侯翼”,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云:“蠡吾侯翼,元初六年,邓太后征济北、河间王诸子诣京师,奇翼美仪容,故以为平原怀王后焉,留在京师。岁余,太后崩。安帝乳母王圣与中常侍江京等谮邓骘兄弟及翼,云与中大夫赵王谋图不轨,窥觎神器,怀大逆心,贬为都乡侯,遣归河间。翼于是谢宾客,闭门自处。永建五年,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顺帝从之。”
(四)“匽夫人”,名明,为蠡吾侯翼媵妾,和平元年,追尊为孝崇皇后。事详范晔后汉书孝崇匽皇后纪。
(五)“本初”,原误作“太初”,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作“本初”。
(六)“迎帝即位”,通鉴卷五三载桓帝即位经过云:本初元年闰六月甲申,质帝卒,“将议立嗣,固(谓李固)与司徒胡广、司空赵戒先与冀(谓梁冀)书,……冀得书,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议所立。固、广、戒及大鸿胪杜乔皆以为清河王蒜明德着闻,又属最尊亲,宜立为嗣,朝廷莫不归心。而中常侍曹腾尝谒蒜,蒜不为礼,宦者由此恶之。初,平原王翼既贬归河间,其父请分蠡吾县以侯之,顺帝许之。翼卒,子志嗣,梁太后欲以女弟妻志,征到夏门亭。会帝崩,梁冀欲立志。众论既异,愤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夺。曹腾等闻之,夜往说冀曰:’将军累世有椒房之亲,秉摄万机,宾客纵横,多有过差。清河王严明,若果立,则将军受祸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贵可长保也。‘冀然其言,明日,重会公卿,冀意气凶凶,言辞激切,自胡广、赵戒以下莫不慑惮,皆曰:’惟大将军令!‘独李固、杜乔坚守本议。冀厉声曰:’罢会!‘固犹望众心可立,复以书劝冀,冀愈激怒。丁亥,冀说太后,先策免固,戊子,以司徒胡广为太尉,司空赵戒为司徒,与大将军冀参录尚书事,太仆袁汤为司空。汤,安之孙也。庚寅,使大将军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蠡吾侯志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
(七)“太后犹临朝,御却非殿”,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云:桓帝即位,“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政”。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太后御却非殿。”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八)“芝草生中黄藏府”,此句原无,御览卷九八五引云:“桓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今据增补。御览卷八七三、记纂渊海卷四、合璧事类卷一九引云:“桓帝时,芝草生中黄藏府。”字句与御览所引稍有不同。稽瑞引云:“皇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袭。”“皇”字乃“桓”字之讹,“袭”二字疑为衍文。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建和元年四月载:“芝草生中黄藏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