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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方论(五十三)
属性:〔徐氏(用宣)袖珍小儿方〕十卷存
自序曰。事莫难乎医。医莫难乎小儿。何也。盖小儿之证。惟在揣摩推测以得之。古人喻之。若草头之露。
水上之泡耳。苟非烛理之明。曷能疗之哉。古今方书。非不多也。然往往得彼失此。不足以备检阅。予因暇日。
窃搜辑小儿诸家方书。纂成一帙。分为十卷。以脉诀为首。方论针灸图形次之。名曰袖珍小儿方。总七十二门。
共六百二十四方。以便出入之观览。非敢要誉于世。特为吾家子孙之业夫医者。有所循守而不忘也。噫。后之子
孙。尚当宝藏而弗坠。庸书此以识云。
潘琪序曰。袖珍小儿方一帙。首纹脉图。次形色图。又次命门部位图。又次则自初诞至痘疹。其间若吐泻惊
疳。风痫疟痢。靡不以次具载。终则系以针灸形图。凡七十二门。六百二十四方。每门或断以歌诀。或详以论议。
而赘经验方药于下。其于小儿证候。阴阳逆顺。源委明尽。传变补泻。条理秩然。一览间可得其旨趣。苟根据书疗
理。奚啻庖丁于牛。肯綮迎刃而解矣。真活幼之良方也。然世无此书,永乐间三衢徐用宣氏始为之。用宣以世医。
自少通儒书。究心医道。晚年贯通。得其要领。每叹世传小方脉。诸书浩瀚。多得此失彼。殊无旨归。于是究竟
源流。参互己意。着为论
议。择取良方。汇成此帙。珍藏出入。以备检阅。以善其术。以传其后。天顺间。今抚蜀都宪。贵溪丘公时为秋
官。幼稚失调。适遇用宣之孙□□于京师。延以诊视。见其观色察脉。听声用药。殊异俗辈。且取效刻期。因询
其故再三。□□感公勤恳。袖出此帙以观。乃用宣手录。细字大逾掌。浓仅盈寸耳。公读之。观其图形详究。论
辨精确。方药简要。诚非世有之书也。遂礼求得之。根据方果诚。获效如神。信谓此书之足以活幼也审矣。乃今弘
治庚戌春。公抚蜀之暇。始得授蜀藩大方伯文安邢公录梓以传。而命予序其端。予惟用宣竭心思。弊精神。而成
此书。将珍藏以善其业。而传之子孙。俾其一邑一郡。及后世幼幼者。咸得蒙其惠。以活其幼。其术业可谓精。
其用心可谓仁矣。惜未广也。若今都宪公与方伯公。梓以传世。则书之所及。泽之所及也。天下后世。其有不蒙
其泽乎。其用心之仁。是岂直一邑一郡。及后世而已者乎。
四库全书提要曰。袖珍小儿方十卷。明徐用宣撰。用宣。衢州人。艺文志稿。作徽州人。盖字形相近而讹。
其书以脉诀为首。方论针灸图形次之总七十二门。六百二十四方。搜采颇备。惟论断多袭旧文。无所发明耳。是
书作于永乐中。嘉靖十一年,赣抚钱宏重刊。以是书原本宋钱乙也。
〔庄氏(应祺)补要袖珍小儿方〕十卷存
〔葛氏(哲)保婴集〕四卷未见
郑文康序曰。保婴集者。昆山葛哲明仲所辑也。明仲业传累世。于儒医二家之书无不读。于内外诸科之书无
不究。窃谓婴孩之疾。语言不通。脉理未定。猝有所遇。无所措手。凭仗者惟声与色耳。汶阳钱仲阳汉东王镡之
言。固无容议。若陈文中喜热而恶寒。喜补而恶解利。已不免丹溪朱氏之辨非。若张长沙伤寒方法。后世莫之违
而可据也。爰是采取诸家已试获效之方。分门系论。以药随之。剂皆平和。而孟浪者弗录。集成奏进。宣宗皇帝
亲览之。赐宴奖劳,明仲存其副于家。请言引首。噫。医仁术也。天下之术。莫有仁于医者。夫父母之于子。无
所不至。不幸而有疾。计无所托。乃托之医。医无良方善药。将奚受其托哉。得其人则变危为安。苏死为生。非
其人则患有不可言者。世系或至于莫续。宗祀或至于遂殄。矧万全之产乎。此明仲保婴集之所由辑也。明仲博学
明脉。而有恒心。今为迪功佐郎楚府良医副云。(平桥稿)
又致仕良医副葛明仲同配蔡氏合葬墓志略曰。吾昆多世医。若周若许若董若沈若吾郑。咸着工巧于前代。近
时独葛氏。以术显而得官。葛氏数传。而至讳吉甫者。益弘其业。名出数家之上。吉甫生叔成。叔成娶张氏生浓可
征矣。明仲自荆改梁。又改楚。持恒守道。历三府鲜有败事。府僚自长史而下。无不重其人。而神其术也。在医
垣日。尝集保婴方论若干卷上进。在荆府日。尝授赐敕有式。克勤慎之。褒阶修职佐郎。公之配蔡氏讳净。同县
思斋之女。公卒天顺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蔡卒腊月七日。公寿七十有三。蔡逾其一云。(平桥稿)
〔寇氏(平)全幼心鉴〕十六卷(医藏目录作四卷)存
自序曰。上古圣贤。尝百草作素问。肇为医药。蠲除
瘥。跻斯民于寿域。历代医师。继志述事。立言立方。广乎功用。大抵以活人为心。而又分为十三科。俾专于一
科。用志不分。必获十全之效。小儿科乃其一。然小儿号曰难治。何也。夫赤子之生。乳下弱质。神未全。气未
充。言语未能。饮食不知节。寒暑不知谨。不可问切故也。专是科者。必明乎性命枢纽。荣卫根据附。脉络相因。
以五脏之色见于面部。探疾病之根源。以药性温寒。为攻补缓急。然古方有效有不效。盖天地气运。古今不同。
犹一岁有春夏秋冬之异。不知今日是何时。选古方效于今日者。汇成一书。前列察病法。后具用药方。名全幼心
鉴。绣梓印行。快其心目。开卷易晓,兹又以是流布四方。其用心广。用心良。并书于端。为医学劝。
〔钱氏(大用)活幼全书〕国史经籍志八卷存
吴志尹序曰。疾有大小不同。不相为用。疾之最难治者。莫过于小儿。小儿气体不全。不能语言。医之用药。
多损其人。故汉之治幼者。有上虞陈氏之科。宋之治幼者。有新安钱氏之科元之治幼者。有衡阳曾世荣之科。
书虽多而专门极少。用之者罔见其效。近世后学钱大用早游江浙。遇京师太院名公。讲明医道。师事老学明经之
儒。采诸家治过小儿有验奇方。集为一部。名曰活幼全书。请予为序。予观大用所集新书。与诸书不同。试之累
有神验。但文理驳杂。乱而不序。乃取方中最验可录者三百余条。编成次序。分为门类。作为歌赋论断。以列于
前。复以巨细详略。以条于后。俾士之治小儿者。易于检阅。举其纲以见其目。某疾用某方。某方治某疾。理之
谬者正之。传之讹者去之。繁者删之。略者详之。不疏不略。有条有伦。后之学医者。则而象也。用药者取而证
之。不患药之不应。而疾之不愈矣。若夫集方以沽名。用药以利己。大用不为也。大用医得师传。存心仁浓。切
于活幼。积方有年。今发之虽不责报。而天之报之者。自有默相之理。方岂云乎哉。是为序。
〔薛氏(铠)保婴撮要〕明志二十卷存
薛己序曰。保婴提要一书。余先人所编集也。余所尝治验者。因类附焉。大参石山沈公见而嘉之。谓有益于
民也。遂付诸枣。呜呼。先人之用心。于是乎不泯矣。昔先人之为是书也。其意甚勤。尝诲己曰。稚科惟洁古老
人最精。若陈文中钱仲阳。则二大家也。文中未尝专用热剂。而后世宗陈者或失之。仲阳未尝专用凉剂。而后世
宗钱者或失之。故有互相诋排。遂为二先生累者矣。而二先生之法。则岂端使然哉。又曰。小儿无补法。此俗说
之误也。钱陈二先生之法无是也。然世之持是说以杀人者多矣。可不戒欤。又曰。大人小儿。其剂异制。所以然
者。大人之肠胃大。其剂宜丰。小儿之肠胃小。其剂宜约。法固然也。且儿亦有大小。襁褓之儿。剂不可同于髫。髫之儿。剂不可同于成童。□□胃之不堪。必有所伤。是以治者慎之也。□□攻伐之剂者。必审察其真。
毋眩不足为有余。中病即止。徐而调之。病必善愈。不止者。命之曰过剂之伤。儿之忧也。治者慎之。又曰。子
母一体也。况未食之儿。全资母乳。其感通尤速。故母病子病。母安子安。由此言之。凡诊儿病者。不可不察其
母矣。但疗其母。子病自愈。一则药之气味。酿乳汁中。入儿之腹。一则母病既去。儿饮善乳。二者儿皆有得愈
之道。诚疗儿之善术也。若母无他疾。其儿自病。然儿甚苦于服药者。亦当与母服之。药从乳传。其效与儿自服
药等。吾盖屡
拭之。非漫云也。又曰。大人小见。其治同也。夫何故五行生克。其理一焉耳。治病而不本诸五行之生克。其盲
其聋。其愦愦者欤。兹吾所惧而弗敢也。且吾所论集保婴方治。多可通于大方脉治者。在识者善用之而已。又曰。
诸所集或多旧方。盖欲其备。非谓按方即可施治也。旧方多因当时病者而制。与今人所患病情。未必悉合。大率
未可遽用。宜审酌之。噫。凡先人所以剖玄示要。谆谆以诲小子者。可谓详且至矣。余小子安敢忘诸。安敢忘诸。
夫玄微之语。切要之论。乃稚科之指南也。业者不可不知也。读保婴书,而不通是论。其待转户而亡其枢。挈裘
而亡其领者欤。恶乎可哉。恶乎可哉。遂谨述先人之语。而次序记之。用置诸卷首。先人讳铠。字良武。素业儒。
为郡学生,以明医征。弘治年间。为太医院医士。今赠院使。所着述甚多。此特其一耳。平生履历。纪于学士大
夫。载于家乘及墓志为详。兹不赘及。嘉靖三十四年。岁次乙卯。九月朔旦。奉政大夫太医院院使致仕男薛己谨
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保婴提要八卷。明薛铠撰。铠字良武。昊县人。宏治中。官太医院医士。是编分门纂辑。
于幼科证治。最为详悉。其论乳下婴儿有疾。必调治其母。母病子病。母安子安。且云小儿苦于服药。亦当令母
服之。药从乳传。其效自捷。皆前人所未发。其子太医院院使己又以其所治验。附于各门之后。皆低一格书之。
后人集己遗书。为薛氏医案。此书亦在其中。考卷首苏州府知府林懋举序。有请己纂而约之之语。疑铠但草创此
书。其编纂成帙,则实出己乎。后人收入己书。盖由于此。此本为嘉靖丙辰所刊。犹未编医案以前。单行之帙也。
按〔王氏(纶)节斋小儿医书〕未见
按上见于浙江通志。引黄氏书目。
〔刘氏(锡)活幼便览〕二卷存
自序曰。古人谓良医治未病。犹良相治未乱。盖防微杜渐。远虑深谋。则祸乱无自而作。深根固本。思患预
防。则疾病无自而生。斯理也。虽调摄者不可不知。而养子者尤不可不谨也。古人育子。深明此理。不惟节爱养
于形生之后。且谨胎教于未生之先。不惟审医疗于有疾之日。且预防慎于未病之时。故其生子。气质自异。形体
自充。既无庸恶陋劣之质。亦无夭折卒暴之患。今之养育者不然。在孕则胎教无素。致使受邪于胚胎之时。养育
则专事姑息。又使过伤于萌芽之际。日积月累。酿成疾。受病二三分。父母尚不省悟。至五六分。方知就医。若
遇明哲之士。不致谬妄。亦能挽危挽安。倘遇无知鄙夫。不究病源。不治根本。乘急射利。妄投药饵。卒致告变。
此皆父母不谨于始。有以致之也。可胜叹哉。予以童医。世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