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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方论(三十六)
属性:〔张氏(时彻)摄生众妙方〕医藏目录十一卷存
自序曰。夫内经灵枢。言摄生之旨甚详。然编简断蚀。博闻莫正其讹。衍译精微。肤士徒剽其绪。流播益遐。
谬本初矣。春秋以来。乃有越人阳庆淳于意之徒。潜授禁方。隐垣知物。施诸治疗。咸称神明。而术数奇咳。罔
所传布。其后乃有华佗。益用刳腹洗肠之技。而遭匪其人。殒身圜棘。狱吏却书。引火就燎。迄无遗焉。又其后
乃有东垣丹溪。未睹堂奥。颇沿流委。匪曰能神。亦称良师矣。今诸医家所循习。则多其铨综之方也。然变化无
穷。裁成互异。因时治疗。则岂无引而伸之者乎。余少婴多疾。药饵如膏粱。或己已病。或见己人之病。辄以
其方。录而藏之。久乃遂成简帙矣。夫物我一体。戚休同之。倘可以解患苦。而养元和。将疾走告语孳孳。况敢
以自私秘乎。爰分表门类。次第其书。而付之梓人。
钱谦益曰。张尚书时彻。字惟静。鄞县人。嘉靖癸未进士。兵部武选主事。改礼部仪制。出为提学副使。历
官南京兵部尚书。以日本人犯勒归。有芝园集五十六卷。(列朝集)
四库全书提要曰。摄生众妙方十一卷。明张时彻编。时彻字维静。鄞县人。嘉靖癸未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
书。事迹附见明史张邦奇传。是编分四十七门。标目繁碎。自序
云。每见愈病之方。辄录而藏之。盖随时抄集而成。未为赅备。
〔急救良方〕医藏目录二卷存
自序略曰。曩得急救方一本。每携以自随。或以自治。或以治人。卒多惩应。间有新得。辄从其类附益之。
其讹舛无验者。删黜之。遂付梓人刻焉。
四库全书提要曰。急救良方二卷。明张时彻撰。分三十九门。专为荒村僻壤之中。不谙医术者而设。故药取
易求。方皆简易。不甚推究脉理也。
〔汪氏()名医类案〕国史经籍志十二卷存
自序曰。予读褚氏遗书。有曰。博涉知病。多诊识脉。屡用□药。尝抚卷以为名言。山居僻处。博历何由。
于是广辑古今名医。治法奇验之迹。类摘门分。世采人列。为书曰名医类案。是亦褚氏博历之意也。自夫三坟坠
而九丘湮。方书繁而经论废。或指素难以语人。鲜不以为迂者。医之术日益滥觞。通经学古。世不多见。昔郑公
孙侨聘于晋。适晋侯有疾。卜云。实沈台骀为祟。史莫之知。乃问于侨。侨具述高辛玄冥之遗。参汾主封之故。
四时节宣之道。通国惊异。以侨为博物君子。太史公作史记。传淳于意。备书其治病死生。主名病状。诊候方脉。
详悉弗遗。盖将以析同异极变化。求合神圣之道。以立权度于万世。轩岐俞扁之书。匪直为虚诙已也。今予斯编。
虽未敢僭拟先哲。然宣明往范。昭示来学。既不诡于圣经。复易通乎时俗。指迷广见。或庶几焉耳。学人譬之由
规矩以求班。因彀以求羿。引而伸之。溯流穷源。推常将不可胜用矣。书凡十二卷。为门一百八十有奇。问附说
于其下云。
江应宿序略曰。先君子清修力学。不偶于时。抱攻医。数起人危疾。未尝以医名。家藏禁方。及诸子列传。
无虑百数十种。披阅适。手录以备遗忘。积二十年所。遂成是书。分门析类。为卷十二。为条二百有奇。草创
未就。遽尔见背。应宿不肖。髫龀多病。趋庭问难。颇契其旨。弱冠奉方伯叔父之滇南。寻游吴越齐楚燕赵间。
博采往哲奇验之迹。载还山中,惧先集未梓。久而散逸。因取遗稿。编次补遗。亦越岁十九。凡五易抄。更与伯
兄参互考订。勒成全书云。
钱谦益曰。江秀才字廷莹。歙人。王寅曰。廷莹早岁明经。本为用世之具。抱废弃。放情于诗。九边有
论。遏籴有书。犹未忘用世之志。
杭世骏序曰。内经以五运六气。三部九候。原生人之疾病。诊有一定之法。刺有一定之针。此所谓案也。雷
公年幼小。别而不能明。明而不能彰。阴阳二十五人。先师之秘。伯高不能尽知。天地动静。五行迁复。鬼臾区
上候不能遍明。通阴阳。推四时。握五纪。藏其言于金匮。书其对于玉版。隆以天师之号。而无所让。岐伯一人
而已。岐伯千言万语。汗漫极于六合。曰。无盛盛。无虚虚。约以二言。此灵素之总龟也。经所谓实者泻之。虚
者补之。此二语之注脚也。是之谓其言也立。言立而案存。后虽有良医不能易。所谓南山可移。此案不可动也。
秦越人张仲景皇甫谧杨上善。导其源而益显。张洁古刘河间王海藏李东垣。畅其流而大明。末流稍分。人自为师。
家自为学。能杀生人。而不能起死人,黄帝告雷公以十全。周礼医师。亦言十全为上。灵枢言。上工十全其九。
中工十全其七。下工十全其六。岐伯
言。上工救病于萌芽。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败。彼所谓中工。皆今之上工也。周礼。十失四为下。在今犹为中
工。中工之所不失者。亦幸得之。案不足录。上工之案。则其可存者也。明嘉靖时。休宁江秀才尝取历代名医之
已验者。辑为类案。子应斗应宿足成之。吾观太史公之传淳于意。则意之医案也。陈寿之传华佗。则佗之医案也。
李延寿之传徐文伯。则文伯之医也。后史以医为小道。传方术者。略而不书。而案之存于史者益寡。诸医之良者。
自得其术。幸而不终至于泯没。江氏赅而存之。意良善也。书久残失。而字句讹谬。吾友魏玉横氏精于医术。能
穷其源。附以己见。而论议不至混淆。鲍以文氏博于考索。能知其故。刊其讹字。而汤齐不致贻误。过而请序。
余不知医之术。而能深见其理。是书也出。医学入门之阶梯也。虚衷玩索。由病以求其源。而轩岐不难羹墙遇之。
吾所告于世医者有三。一曰审脉。自伪王叔和之脉诀行。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庸医奉为科律。二语不知其何本
也。六节脏象云。人迎阳脉。气口阴脉。可言阴阳。不可言左右也。人迎在结喉之左右。气口即寸口。亦曰脉口。
为诸脉之总汇。在手鱼际之后一寸。人迎有左右。气口亦有左右。明于人迎气口。则知四经十二从。以通于十二
原。以贯于三百六十五气穴。三百六十五经络。所谓钩毛弦石溜。与夫春弦夏钩秋浮冬营者。洞若观火矣。今之
医不知脉。一曰辨药。神农以赭鞭鞭草木。一日而遇七十毒。以身试。而着本草经。辨药之性也。必深明于温凉
平毒之性。而后得君臣佐使之用。固也。然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石药发颠。芳草发狂。辨之不易明。知之亦不
易悉。苟非陶弘景陈藏器其人。未有不误用者。而今之医不知药。知
脉矣。知药矣。吾又益之以一言。曰慎思。语曰。医者意也。黄帝有问。岐伯即知其人之病之由。雷公有问。黄
帝即知其人之病之由。以意决之也。此即黄帝岐伯之医案也。若其病不应脉。当思其病。脉不应病。当思其脉。
药不应病。当思其药。三者相参。思之思之。其有不合者寡矣。医之有案。盖未有出此三者。遵其道而用之。人
人皆可以为良医。人人皆可以立案。太和保合。使斯人各得尽其天年。而不夭折于庸妄人之手。以文氏重刊之功。
岂不伟哉。余固不惮哓哓以辨。以文氏曰。子之辨予知之。而不能脱诸口也。盍尽言之。遂书之以为序。(道古
堂集)
四库全书提要曰。名医类案十二卷。明江编。其子应宿增补。字民莹。歙县诸生。因病弃而学医。应宿
遂世其业。其书成于嘉靖己酉。所采治验。自史记三国志所载秦越人淳于意华佗诸人。迄元明诸名医。捃摭殆遍。
分二百五门。各评其病情方药。所随事评论者。亦夹注于下。如伤寒门中许叔微治秘结而汗出一案。众医谓阳
明自汗。津液已漏。法当用蜜兑。而叔微用大柴胡汤取效。则谓终以蜜兑为稳。又如转胞门中。朱震亨治胎压
膀胱一案。犹令产媪托起其胎。则谓无此治法。其言不确。凡斯之类。亦多所驳正发明。颇为精当。第尸蹶门
中。附载针验引。及西阳杂俎所载。高句骊人。言发中虚事。与治病毫无所涉。难产门中。引焦氏类林。载于法
开令孕妇食肥羊十余脔。针之即下事。即不明食羊何义。又不明所针何穴。亦徒广异闻。无裨医疗。皆未免骛博
嗜奇。然可为法式者。固十之八九。亦医家之法律矣。初成是编。未及刊刻。殁之后。应宿又以之医案。分类附之。而应宿医案亦附焉。岁久版。近时
歙县鲍廷博又为重刊。其中间附考证。称案者。乃魏之所加也。之字玉横。钱塘人也。
〔魏氏(之)续名医类案〕六十卷未见
杭世骏序曰。黄帝言不能起死人。而不杀生人。扁鹊述其言。是病已成。虽黄扁不能使之生明矣。其有本无
病。或小有病。而误针之。误药之。以至于不可救。则粗工之罪也。然而病者之妻子父母。转诿之命与数。而粗
工哓哓自解。且以为吾尝尽心于是。而不谓其人之不克承也。天下如此其大。岁月如此其悠且久。粗工遍满宇宙。
如此其众。计其一日之中。方心毒手。所斩刈戕贼者。各列其姓氏。各存其医案。盖较之谳狱决囚之册。或相十
佰。或相千万。而不可底止。幸矣。其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