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籍考

第24章

<篇名>方论(四)

属性:〔成氏(无己)注解伤寒论〕(旧讹作图解。)国史经籍志十卷存

严器之序曰。夫前圣有作。后必有继而述之者。则其教乃得着于世矣。医之道源。自炎黄以至神之妙。始兴

经方。继而伊芳尹以元圣之才。撰成汤液。俾黎庶之疾疚。咸遂蠲除。使万代之生灵。普蒙拯济。后汉张仲景又广

汤液。为伤寒卒病论十数卷。然后医方大备。兹先圣后圣。若合符节。至晋太医令王叔和。以仲景之书。撰次成

叙。得为完帙。昔人以仲景方一部。为众方之祖。盖能继述先圣之所作。迄今千有余年。不坠于地者。又得王氏

阐明之力也。伤寒论十卷。其言精而奥。其法约而详。非寡闻浅见所能赜究。后虽有学人,又各自名家。未见发

明。仆忝医业。自幼徂老。耽味仲景之书。五十余年矣。虽粗得其门。而近升乎堂。然未入于室。常为之慊然。

昨者邂逅聊摄成公。议论该博。术业精通。而有家学。注成伤寒十卷。出以示仆。其三百九十七法之内。分析异

同。彰明隐奥。调陈脉理。区别阴阳。使表里以昭然。俾汗下而灼见。百一十二方之后。通明名号之由。彰显药

性之主。十剂轻重之攸分。七情制用之斯见。别气味之所宜。明补泻之所适。又皆引内经。旁牵众说。方法之

辨。莫不允当。实前贤所未言。后学所未识。是得仲景之深意者也。昔所谓慊然者。今悉达其奥矣。亲觏其书。

诚难默

默。不揆荒芜。聊序其略。时甲子中秋日。洛阳严器之序。

王履曰。成无己作伤寒论注。又作明理论。其表章名义。纤悉不遗。可谓善翼羽仲景者。然即入阴经之寒

证。又不及朱奉议能识。况即病立法之本旨乎。宜其莫能知也。惟其莫知。故于三阴诸寒证。止随文解义而已。

未尝明其何由不为热而为寒也。(溯洄集)

陶华曰。成无己顺文注释。并无缺疑正误之言。以致将冬时伤寒之方。通解温暑。遗祸至今而未已也。(伤

寒琐言)

医林列传曰。成无己聊摄人。家世儒医。性识明敏。记问该博、撰述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指在定体。

分形析证、若同而异者明之。似是而非者辨之。古今言伤寒者。祖张仲景但因其证而用之。初未有发明其意义。

成无己博极研精。深造自得。本难素灵枢诸书。以发明其奥。因仲景方论。以辨析其理。表里虚实。阴阳死生之

说。究药病轻重去取加减之意。真得长沙公之旨趣。所着伤寒论十卷。明理论三卷。论方一卷。大行于世。(仲景

全书附载)

王肯堂曰。解释仲景书者。惟成无己最为详明。虽随文顺释。自相矛盾者。时或有之。亦白璧微瑕。固无

损于连城也。(伤寒准绳)

汪琥曰。成无己注解伤寒论。犹王太仆之注内经。所难者惟创始耳。后之人于其注之可疑者。虽多所发明。

大半由其注而启悟。至有忘其起予之功。反责其注解之谬者。或曰。成氏注伤寒论。不过顺文随释。但嫌其不辨

叔和语。不分仲景书。正不知古人虚心着书。不敢轻易指责。所以品愈高。名愈着。如吾辈者。亦自厌其饶舌耳。

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论十卷。汉张机撰。晋王叔和

编。金成无己注。明理论三卷。论方一卷。则无己所自撰。以发明机说者也。叔和高平人。官太医令。无己聊摄

人。生于宋嘉治平间。后聊摄地入于金。遂为金人。至海陵王正隆丙子。年九十余尚存。见开禧元年历阳张孝

忠跋中。明吴勉学刻此书。题曰宋人。误也。伤寒论。前有宋高保衡孙奇林亿等校正序。称开宝中节度使高继冲

曾编录进上。其文理舛错。未能考正。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今先校定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合三百

九十七法。除重复有一百二十三方。(案一十三。原本误作一十二。今改正。)今请颁行。又称自仲景于今八百

余年。惟王叔和能学之云。而明方有执作伤寒论条辨。则诋叔和所编。与无己所注。多所改易窜乱。并以序例

一篇。为叔和伪托而删之。国朝喻昌作尚论篇。于叔和编次之舛。序例之谬。及无己所注。林亿等所校之失。攻

击尤详。皆重为考定。自谓复长沙之旧。其书盛行于世。而王氏成氏之书遂微。然叔和为一代名医。又去古未远。

其学当有所受。无己于斯帙。研究终身。亦必深有所得。似未可概从屏斥。尽以为非。夫朱子改大学。为一经十

传。分中庸为三十三章。于学人不为无裨。必以谓孔门之旧本如是。则终无确证可凭也。今大学中庸。列朱子之

本于学官。亦列郑元之本于学官。原不偏废。又乌可以后人重定此书。遂废王氏成氏之本乎。

〔成氏(无己)明理论〕(宋志冒严器之三字。)宋志四卷存

药方论自序曰。制方之体。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十剂。是也。制方之用。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是也。是

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之用者。必本于气味生成。而制方成焉。其寒热温凉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

成乎地。生

成而阴阳进化之机存焉。是以一物之内。气味兼有。一药之中。理性具矣。主对治疗。由是而出。斟酌其宜。参

合为用。君臣佐使。各以相宜。宣摄变化。不可胜量。一千四百五十三病之方。悉自此而始矣。其所谓君臣佐使

者。非特谓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三品之君臣也。制方之妙。

的与病相对。有毒无毒。所治为病主。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择其相须相使。制其相畏相恶。

去其相反相杀。君臣有序。而方道备矣。方宜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二臣九佐使。多君少臣。多臣少佐。

则气力不全。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二。奇之制也。

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所谓远近者。身之远

近也。在外者身半以上。同天之阳。其气为近。在内者身半以下。同地之阴。其气为远。心肺位膈上。其脏为近。

肾肝位膈下。其脏为远。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肾肝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

必剂大而数少。取其气迅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不能发散于上。必剂少而数多。取其气

易散。可以补上也。所谓数者。肾一肝三脾五心七肺九。为五脏之常。制不得越者。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

下。制以急。又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随其攸利而施之。远近得其宜矣。奇方之制。大而数少。以取迅走于

下。所谓下药不以偶。偶方之制,少而数多。以取发散于上。所谓汗药不以奇。经曰。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

处方之制。无逾是也。然自古诸方。历岁浸远。难可考评。惟张仲景方一部。

最为众方之祖。是以仲景本伊芳尹之法。伊芳尹本神农之经。医帙之中。特为枢要。参今法古。不越毫末。实乃大圣

之所作也。一百一十三方之内。择其医门常用者方二十首。因以方制之法明之。庶几少发古人之用心矣。

严器之序曰。余尝思历代明医。回骸起死。祛邪愈疾。非曰生而知之。必也祖述前圣之经。才高识妙。探微

索隐。研究义理。得其旨趣。故无施而不可。且百病之急。无急于伤寒。或死或愈。止于六七日之间十日以上。

故汉张长沙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撰为伤寒论一十卷。三百九十七法。一百十三方。为医门之规绳。治

病之宗本。然自汉逮今。千有余年。唯王叔和得其旨趣。后人皆不得其门而入。是以其间少于注释。阙于讲义。

自宋以来。名医间有着述者。如庞安常作卒病论。朱肱作活人书。韩和作微旨。王实作证治。虽皆互有阐明之

义。然而未能尽张长沙之深意聊摄成公家世儒医。性识明敏。记问该博。撰述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指在定

体。分形析证。若同而异者明之。似是而非者辩之。释战栗有内外之诊。论烦躁有阴阳之别。谵语郑声。令虚实

之灼知。四逆与厥。使浅深之类明。始于发热。终于劳复。凡五十篇。目之曰明理论。所谓真得长沙公之旨趣也。

使习医之流。读其论而知其理。识其证而别其病。胸次了然而无惑。顾不博哉。余家医业五十载。究旨穷经。自

幼迄老。凡古今医书。无不涉猎。观此书。义理粲然。不能默默。因序其略。岁在壬戌。八月望日。锦山严

器之序。

张孝忠跋曰。上注解伤寒论十卷。明理论三卷。论方一卷。聊摄成无己之所作。自北而南。盖两集也。予以

绍熙庚

戌岁入都。传前十卷于医者王光庭家。洎守荆门。又于襄阳。访后四卷得之。望闻问切。治病处方之要。举不越

此。古今言伤寒者。祖张长沙。但因其证而用之。初未有发明其意义。成公博极研精。深造自得。本难素灵枢诸

书。以发明其奥。因仲景方论。以辩析其理。极表里虚实阴阳死生之说。究药病轻重去取加减之意。毫发了无遗

恨。诚仲景之忠臣。医家之大法也。士大夫宦四方。每病无医。予来郴山。尤所叹息。欲示之教。难于空言。故

刊此书。以为楷式。使家藏其本。人诵其言。夭横伤生。庶乎免矣。成公当乙亥丙子岁。其年九十余。则必生于

嘉治平之间。国家长育人材。命医立学。得人之效。一至于此。则天下后世。凡所谓教养云者。可不深加之意

也夫。开禧改元五月甲子历阳张孝忠。

汪琥曰。伤寒明理论。金聊摄人成无己撰。书凡四卷。其第一卷至第三卷。共论五十篇。始于发热。终于劳

复。其第四卷。发明桂枝等方二十首。此为深得伤寒之旨趣者也。但其中四十五论云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

血室者。斯盖言男子。不止谓妇人。此与仲景之意大悖。然亦不可因其一节之短。掩其全部之长。取名明理。信

不诬矣。

四库全书提要曰。成无己所作明理论。凡五十篇,又论方二十篇。于君臣佐使之义。阐发尤明。严器之序。

称无己撰定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其推挹甚至。张孝忠亦称无己此二集。自北而南。先以绍兴庚戌。得伤寒

论注十卷于医士王光庭家。后守荆门。又于襄阳。访得明理论四卷。因为刊板于郴山。则在当时。固已深重其书

矣。

〔陶氏(华)伤寒明理续论〕一卷存

自序曰。昔朱肱奉议着伤寒百问书。经进。授医博士。其书付监刊行。道遇豫章名医宋道方。因就质之。宋

为指驳数十条。肱罔然自失。由是书监不刊。事见续易简方。双钟李知先又为歌括八韵。二书吾乡先辈。例以为

活人之书。按魏志华佗传云。出书一卷。此书可以活人。则活人之名所由始。而仲景伤寒论是也。朱李二公虽知

有仲景之书。不能臻其阃奥,未足以充活人之名。正统改元。余游京师。遇临江刘志善先生,授书一卷。指摘百

问。亦数十条。携以南归。呈之松江赵景元先生。奉议之书。固未尽善。而刘公所驳。似为大察。前人无议为也。

且仲景之书。流传既久。鱼鲁实多。微辞奥介之互见。残简断编之后先。朱公既未知其文。又不知其证候。然自

汉魏以来。高人逸士所着。不传于今者。何可胜数。因出示诸书曰。郭白云伤寒补亡。庞安常卒病论。韩和微

旨。杨仁斋伤寒类书。王实证治。常器之杨大授。凡此数种。皆有功于仲景。而东南医流所未见也。景元亦自编

一书。曰伤寒类例。久未之成。不以示人。庚寅冬。予病足不出户庭数月。因观成无己明理论。止五十证。辨究

详明。惜其未备。于是乃集所见所闻。比类附例。斟酌而损益之。遂成一书。名曰明理续论。姑以自备遗忘。非

敢传诸人也。虽朱公百问。积平生之勤。尚不免后人之纷纭言之。予实何人。乃以数月。而有所成。盖赖古人之

成训。有以启发之。初学医之士。或有所得焉。当有知予心者。乃记其所由于卷首云。

杭州府志曰。陶华字尚文。余杭人。治病有奇效。一人患病。因食羊肉。涉水。结于胸中。其门人请曰。此

病下之不能。吐之不出。当用何法。陶曰。宜食砒一钱。门人未之

信也。乃以他药试之。百计不效。卒根据华言。一服而吐。遂愈。门人问之曰。砒性杀人。何能治病。陶曰。羊血

大能解砒毒。羊肉得砒而吐。而砒得羊肉。则不能杀人。是以知其可愈。后来省郡治伤寒。一服即愈。神效莫测。

名动一时。然非重赂。莫能致。论者以是少之。所着六书。曰琐言。曰家秘。曰杀车槌法。曰截江网。曰一提金。

曰明理续论。仲景以后一人而已。

〔巴氏(应奎)应奎伤寒明理补论〕四卷存

〔闵氏(芝庆)伤寒明理论删补〕四卷存

自序曰。昔轩岐洞悉医经。论及伤寒。状经脉之传。分汗下之法。定愈否之期。皆以日计者。道其常。举其

要也。若夫诸变不可胜数。内经难以其论。故天复生仲景。以宣其秘。泄传变之。别阴阳之发病。撰论推展经

义。立方□惠生灵。一理贯通。群绪毕着。第非凡之教必澜深。文简意博。世难窥测。成无己奋起研穷。创为训

解。虽不能悉合微妙。而发明者殊多。更出余意。以着明理论。诚恐理有不明。则执迷妄意。残害必罪。故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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