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解疑难杂病

第2章

【原文】

《热病篇》曰: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写④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热病七日八日动喘而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骨髓,死不可治。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病者,脉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阳脉之极,虽云死征,较前阴阳俱静有差,此证犹可大荆急急救阴。亦有活者。盏已得汗而阳脉躁甚,邪强正弱,正尚能与邪争,若留得一分正气,便有一分生理,只在留之得法耳。至阴阳俱静,邪气深入下焦阴分,正无捍邪之意,直听邪之所为,不死何待)。脉盛躁,得汗静者生。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大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死。九曰热而痉者死,腰折、瘛疭、齿噤龄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原文解说】

此节历叙热病之死征,以禁人之刺,盖刺则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间有可药而愈者。盖刺法能泄能通,开热邪之闭结最速;至于益阴以留阳,实刺法之所短,而汤药之所长也。

热病三日而气口静入迎躁者,邪机尚浅,在上焦,故取之诸阳以泄其阳邪,阳气通则汗随之;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阳盛则阴衰,泻阳则阴得安其位,故曰实其阴,泻阳之有余,即所以补阴之不足,故曰补其不足也。身热甚而脉之阴阳皆静,脉证不应,阳证阴脉,故曰勿刺。热病七、八日动喘而弦,喘为肺气实,弦为风火鼓荡,故浅刺手大指间,以泄肺气,肺之热痹开则汗出。大指间,肺之少商穴也。

热证七、八日脉微小者,邪气深入下焦血分,逼血从小便出,故溲血;肾精告竭,阴液不得上潮,故口中干;脉至微小,不惟阴精竭,阳气亦从而竭矣,死象自明。倘脉实者可治,法详于后。

热病已得汗,脉尚躁而喘,故知其复热也;热不为汗衰,火热克金故喘,金受火克,肺之化源欲绝,故死。间有可治,法详于后。

热病不知所痛,正衰不与邪争也;耳聋,阴伤精欲脱也;不能自收,真气惫也;口于热甚,阳邪独盛也;阴颇有寒,此寒字,作虚字讲,谓下焦阴分颇有虚寒之证,以阴精亏损之人,真气败散之象已见,而邪热不退,未有不乘其空虚而入者,故曰热在骨髓,死不治也。其有阴衰阳盛而真气未至溃败者,犹有治法,法详见于后。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虚之极,故曰死。然虽不可刺,犹可以药沃之得法,亦有生者,法详于后。

脉躁盛不得汗,此阳盛之极也。阳盛而至于极,阴无容留之地,故亦日死。然用药开之得法,犹可生,法详于后。

汗不出而颧赤,邪盛不得解也;哕,脾阴病也。阴阳齐病,治阳碍阴,治阴碍阳,故日死也。泄而腹满甚,脾阴病重也,亦系阴阳皆病。目不明,精散而气脱也。经曰:精散视岐,又日气脱者目不明。热犹未已,仍铄其精而伤其气,不死得乎!老人婴儿,一则孤阳已衰,一则稚阳未足,既得温热之阳病,又加腹满之阴病,不必至于满甚,而已有死道焉。汗不出为邪阳盛,呕为正阳衰;下血者,热邪深入不得外出,必逼迫阴络之血下注,亦为阴阳两伤也。舌本烂,肾脉胆脉心脉皆循喉咙系舌本,阳邪深入,则一阴一阳之火结于血分,肾水不得上济,热退犹可生,热仍不止,故日死也。咳而衄,邪闭肺络,上行清道,汗出邪泄可生,不然则化源绝矣。髓热⑤者,邪入至深至于肾部也。热而痉,邪入至深至于肝部也。以上九条,虽皆不可刺,后文亦间立治法,亦有可生者。太阳之脉色荣颧骨为热病者,按手太阳之脉,由目内眦斜络于颧,而与足太阳交,是颧者两太阳交处也,太阳属水,水受火沸,故色荣赤为热病也;与厥阴脉争见,厥阴,木也,水受火之反克,金不来生木反生火,水无容足之地,故死速也。少阳之脉色荣颊前为热病者,按手少阳之脉,出耳前,过客主人前(足少阳穴),交颊至目锐眦而交足少阳,是颊前两少阳交处也,少阳属相火,火色现于二经交会之处,故为热病也;与少阴脉争见,少阴属君火,二火相炽,水难为受,故亦不出三日而死也。

【译文】

《热病篇》中说:热病在三天左右的时候,人迎脉虽然出现躁急的现象,但寸口脉尚平静,可以随症选用治疗热病的各阳经五十九个穴位,予以针刺,以泻阳分的热邪,使热邪随汗而出;同时还可照顾到阴分的不足。如果热象很高,而阴阳各部的脉象都很平静,就不能用针刺法。假使尚有针刺的的可能性,就必须抓紧时机针刺,如刺后没有汗出,则可用泄热法。所谓不能针刺,是指脉证相反而言,这种情况,往往是死亡的危险征象。热病在第七、八天左右,寸口脉动而兼浮紧、呼吸急促,要立即进行针刺,使汗出而邪解,可以用浅刺法,针刺手大指间少商穴以泄邪热。热病到了第七、八天左右,如果脉象微弱而小,患者小便有血,口中干燥,病情极其危重,一天半内就会死亡。如果出现脉中带有歇止,一时又不能恢复均匀的“代脉”时,一天内就会死亡。热病虽然已经汗出,但是脉象还是躁动,并且呼吸喘急,再度发热的,就不可再针刺肌肤以发其汗,如果气喘剧烈的,可以导致死亡。热病第七、八天,脉已不显躁象,或者虽有躁象但不散大、数疾,在以后的三天内应当有汗出,假如三日内无汗出的话,则病情危重,第四天可能死亡。

如果一直末曾出汗,就不宜用针刺法强发其汗。如果热病患者痛觉消失,且耳聋,四肢弛缓而运动不能自如,口中干燥,阳热亢盛,阴液大虚,此属邪热已经深入至骨髓,多半因难以治愈而死亡。热病虽然得以汗出,但脉象仍显躁盛的,这是阴液虚衰到了极点的脉象,为死亡的征象。如果有汗出,脉象平静的,预后较好,可以存活。如果热病患者脉象躁急盛大而没有汗出的,这是阳热亢盛到了极点的脉象,愈后亦很差。(阳热亢盛之极的情况,虽说也是死亡的征象,比起脉阴阳各部俱静的情况要差,但这种病症采用大剂养阴药来急救阴液,也有可以挽救的余地。患者已经汗出但脉象躁急,这属邪热亢盛而正气虚弱,正气还能与邪气抗争。如果能使体内存留一分正气,就有一分生存的机会,关键在于保存正气的方法是否得当。至于脉阴阳各部平静又有发热的情况,属于邪热已深入下焦阴分,正气虚弱到了极点,已经没有抗邪的能力,只能听凭病势发展,这时病人又怎能不死呢?)若热病患者初时时脉象盛大而躁急,汗出之后脉象转为平静的,愈后良好。热病不能用针刺治疗的有以下九种情况:一是汗不出,颧面红赤并有呃逆的症状,预后极差;二是泄泻而腹部胀满严重的,愈后极差;三是视物不清,持续发热不退的,愈后极差;四是老人和婴儿,身热而腹胀满明显的,预后极差;五是大汗出、呕吐、大便下血的,预后极差;六是舌根部糜烂并且高热不退的,预后极差;七是咳嗽、衄血,无汗出,或虽有汗出但汗不过足的,愈后极差;八是发热自觉如从骨髓蒸出的,预后极差;九是发热而出现痉病的,如角弓反张、腰痛如折、手足抽搐、牙关紧闭等证,预后亦极差。以上九种情况不能用针刺法。因为太阳膀胱经循行于颧部,若颧部发红,此属热病的表现。如果同时有厥阴的脉证出现,往往会在三日内导致死亡。足少阳胆经循行于颊前,若颊部发红,也是热病的表现,如果同时又见有少阴的脉证,往往也会在三天内导致死亡。

【译文解说】

此节叙述了热病引起死亡的各种症候,认为这些病症应禁用针刺法,因为针刺必然会加速病人的死亡。这些病症虽然不宜用针法,有的则可以用药物治疗而痊愈。这是由于针刺法的作用在于宣泄和开通,对于宣通热邪的闭结最为迅速。至于补益人体的阴精以顾护阳气则是刺法的不足之处,而这恰是汤药的长处。

热病到第三天,寸口脉平静而人迎脉躁急的,说明病邪部位尚轻浅,为邪在上焦,所以取各阳经的穴位用针刺法来泻其阳热之邪,阳气得以宣通则汗随之而出。文中所谈的充实阴分以补足阴液的理由,是因为在热病过程中有阴液的衰竭,阳热之邪外泄则阴液不被损耗。阴津自然得到恢复。所以说充实阴分,就是泻阳热的有余。

身体发热明显但脉象阴阳各部都平静的,这属于脉症不一

致,在阳症中出现了阴脉,所以说不能用针刺法。

热病第七、八天,病人出现了动脉气喘及弦脉。气喘是由于肺气为邪热郁闭,弦脉为肝经风火炽盛,因此用针浅刺手大指间的方法,以宣泄肺气,若肺的实热郁闭得以宣通,那么汗即可出来了。大指间,是指肺经的少商穴而言。

热症到了第七、八天,脉象微小,说明邪热深入到下焦血

分,逼迫血液从小便而出,所以尿血。由于肾的阴精已衰竭,阴液不能上送至咽喉及口中,所以口干。脉象十分微小,不只是阴精衰竭,阳气也衰微,死亡的征象已经很明显了。如果此时脉象尚实则还可以治疗,其治法在后文中详细讨论。

热病已经有汗出,而脉象仍然躁盛数大,且呼吸喘促,由此可知会再次发热。发热的程度没有由于汗出而衰减,火热克伐肺金,所以气喘。肺受火热之气的克伐,肺的生化之源将要耗竭,所以会导致死亡。有的情况还可以治疗,具体方法将在下文详述。

热病患者痛觉消失,这是正气虚衰不能与邪气抗争的缘故。耳聋,则是阴液大伤、精气欲脱的表现。四肢弛缓无力,这是人体真气极度疲惫的表现。口干且发热严重,则是阳热之邪独盛的缘故。阴颇有寒的“寒”字;在此处当“虚”字理解,是说下焦阴分虚衰十分严重之意。因为阴精亏虚的人,真气已经出现了衰败溃散的征象,而邪热还没有消退,必然会乘人体正气的空虚而进一步深入,所以说热在骨髓是不治之症。其中有些病症阴液损伤,阳热亢盛,正气还未到溃败的地步,尚有治疗的余地。有关治法,将在后面详述。

热病患者已经有汗出但脉象仍然燥盛的,这是阴液虚损到了极点的表现,阳热之邪极度亢盛,那么阴液就必然会耗损殆尽,所以说预后极差。这时虽然不可用针刺治疗,却可以用汤药,如果得法还有存活的可能,具体治法详述于后。

热病患者如果脉象躁盛而无汗,这是阳热之邪亢盛到极点。阳盛到了极点,阴液无法留存,所以说愈后极差。如果使用开通的药物得法,还有存活的可能,具体方法详述于后。

热病患者如果颧部红赤而无汗,这证明邪热亢盛不能向外透解;呃逆,属脾阴的病变。阴阳俱病,如果用清火退热药治阳,必然对阴分不利,如果用寒凉养阴药治阴,必然又对阳分不利,所以说愈后极差。如果泄泻而腹部胀满明显,这说明脾阴受损严重,实际上也属于阴阳俱病。如果视物不清,这是阴精耗损而正气外脱造成的。《内经》中说:精气耗散就会出现复视。又说正气外脱者视物不清。此时热邪还没有消退,仍然在灼烁阴津,耗伤真气,象这样不死还会有什么别的结果呢?老人和婴儿,一者阳气已经衰退,一者稚阳还不充盛,既有温热亢盛的阳病,又有腹部胀满的阴病,不必等到腹部胀得很严重,就已经导致死亡了。热病患者无汗出,是阳热亢盛的缘故,呕吐则是人体阳气衰弱的表现。大便出血,是由于热邪深入不能向外透泄,逼迫阴络之血下注所致,这亦属于阴阳两伤。舌根糜烂,是因为肾、胆、心等经脉都循喉咙上系于舌根部,阳热之邪深入,必然造成少阴心肾与少阳胆火结于血分,肾水不能上济以养舌根,如果热邪消退还可能存活,如果发热不退,则是死亡的征象。若热病患者出现咳嗽及衄血,这是由于邪热郁闭肺络,向上干扰清道而出血,此时如果有汗出,那么邪热即可外泄,病人可望存活,否则肺的化源耗绝,则会导致死亡。热病感觉到骨髓有热,是邪热深入到肾的表现。

热病伴见发痉,是邪热深入到肝的表现。以上九种病证,虽然都禁止用针刺法,后文中有的另立有治法,因此也有可治愈的。手太阳经由目内眦斜络于颧,并在此与足太阳经交会,所以颧部是手足太阳经交会处,因太阳在五行属水,水受阳热火邪的灼烁,所以热病患者的颧部出现红赤。如果同时见厥阴脉症,因厥阴属木,水受火的反克,肺金不能生水,水少则火更旺,因此说,反生火,又进一步耗伤水,使其无立足之地,很快会导致死亡。另外,手少阳脉出耳前,过客主人前(足少阳经穴位),交于颊部,至目锐眦,交会足少阳经,所以颊前是手足少阳经脉交会处,少阳属相火,如果火的赤色出现在两经交会的颊前,这是热病患者。如果同时又出现少阴脉证,因为少阴属君火,二火相互交炽,更加重阴液的耗损,所以说其“不出三日而死”。

【原文】

《评热病论》:帝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邪气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原文解说】

此节语意自明,经谓必死之证,谁敢谓生,然药之得法,有可生之理,前所谓针药各异用也,详见后。

【译文】

《评热病论》中说:黄帝问:有人患温病,汗出而热势稍退,不久再发热,而且脉象躁动疾速的情况不因汗出而缓解,言语狂乱不能进食,这是什么病?歧伯回答说:这种病名叫阴阳交,因热邪深入阴分、正邪交争,阴阳错乱,会导致死亡。人之所以出汗,在于水谷之气,而水谷之气借助精气的化生。现在正邪之气交争于骨肉之间,如果有汗出,是邪气退正气胜的缘故,此时应当能够进食而不发热。再度发热则说明有邪气存在,而汗是精气化生的。现在患者汗出后不久又再度发热,说明邪气偏胜;不能进食则精气得不到补充。病邪留着在体内不去,病人的生命便十分危险了。而且《热论》中说:有汗出而脉象仍然躁盛的预后极差。现在脉象与出汗的情况不相对应,这是人体正气不能战胜邪气,死亡的征象已经明显了。语言狂乱是神志异常的表现,也是一种危重症。现在出现了三种危象而不见一线生机,病情虽能暂时好转,但最终难以治愈而死亡。

【译文解说】

这一节意思很明白,《内经》中说是必死的征候,谁又敢说可以治愈呢?然而如果用药得法,还是可以治愈的,前面已经说过针刺和汤药的主治作用不同,具体方法详见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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