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附志

第7章

《唐论》二卷

宣教郎、前太平州州学教授王居中撰。程公许、韩祥、韩补皆序之。

职官类

《汉官考》四卷

徐筠孟坚所着也。西京二百年品秩、爵列、位号、名数,自三公而下,至於库,为十九门,总一百四十九条。韦楫为之序。孟坚,清江人,淳熙甲辰进士。

《职官分纪》五十卷

孙逢吉彦同所集也。以杨侃《职林》而广之,具载新制,而又增门目之亡缺,补事实之遗漏。元中,赵、秦观为之序。

《职源》五十卷

王益之等所编历代置官本末也。官之故实,职之典掌,前贤遗迹,先朝训词,以次列焉。

《翰苑群书》二卷

唐李肇翰《林志》、元稹《承旨学士院记》、韦处厚《翰林学士记》、韦执谊《翰林院故事》、杨钜《翰林学士院旧规》、《皇朝禁林宴会集》为一卷,

钱惟演《金坡遗事》、晁<辶向>《别书金坡遗事》、李宗谔《翰苑杂记》为一卷,苏易简《续翰林志》、苏耆《次续翰林志》、《学士年表》、《翰苑题名》、

《翰苑遗事》为一卷。

《祖宗官制旧典》三卷

东莱蔡元道所编也,其子兴宗叙於後,云:"追记祖宗旧典,凡设官任职、治民理财之要,与夫分别流品、谨惜名器之道,合七十七门"云。

《玉堂杂记》三卷

周益公必大记玉堂中事也。丁朝佐谓九重之美、德前辈之典刑、恩数之异同、典故之沿革,皆因事而见之云。

《銮坡录》一卷

周益公必大记初除翰林日制诰,表章也。

刑法类

《养贤录》二十二卷

王日休所编也。以嘉獭⒃丰、政和、绍兴《敕》、《令》、《格》、《式》,嘉獭⒄和《禄》、《令》,绍兴《禄秩》、《吏部七司条法》,绍兴

《免役令》参考编类,其旧法不行於今者亦存之,以见沿革云。日休,字作德,钓台人也。

《治县法》十卷

吕惠卿所着也。曰《法令》,曰《词讼》,曰《刑狱》,曰《簿历》,曰《催科》,曰《给纳》,曰《灾伤》,曰《盗贼》,曰《劝课》,曰《教化》。

惠卿自序於前,绍圣二年九月也。所在多刊此法,岂非不以人废言玉。

《堂杂记》三卷

周益公必大记玉堂中事也。丁朝佐谓九重之德美、前辈之典刑、恩数之异同、典故之沿革,皆因事而见之云。

《銮坡录》一卷

周益公必大记初除翰林日制诰、表章也。

刑法类

《养贤录》二十二卷

王日休所编也。以嘉獭⒃丰、政和、绍兴《敕》、《令》、《格》、《式》,嘉獭⒄和《禄》、《令》,绍兴《禄秩》、《吏部七司条法》,绍兴

《免役令》参考编类,其旧法不行於今者亦存之,以见沿革云。日休,字作德,钓台人也。

《治县法》十卷

吕惠卿所着也。曰《法令》,曰《词讼》,曰《刑狱》,曰《簿历》,曰《催科》,曰《给纳》,曰《灾伤》,曰《盗贼》,曰《劝课》,曰《教化》。

惠卿自序於前,绍圣二年九月也。所在多刊此法,岂非不以人废言。

《常平役法》一卷

绍兴以来臣僚申请、士民陈诉备载於中。按《朱文公语录》,乃朝廷颁降者。

仪注类

《仪礼经传通解续纂祭礼》十四卷

朱文公编集,而丧、祭二《礼》未就,属之勉斋先生。勉斋既成《丧礼》,而《祭礼》未就,又属之杨信斋。信斋据二先生藁本,参以旧闻,定为十四卷,

为门八十一。郑逢辰为江西仓曹,进其本於朝。信斋,福州人,名复,字茂才。书既奏,赠文林郎。

《家礼》五卷

朱文公所定,而赵崇思刻之萍乡者。潘时举、李道传、黄、廖德明、陈光祖序跋附焉。

《家礼附注》五卷

陈雷刻於温州学宫者,凡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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