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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在电视前面的蒲团上坐了下来。到底在上班的第一天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呢?尤其是在最时尚的时尚杂志的最时尚的时尚编辑面前?我听说过Prada(从布朗大学几个背着背包的日本女孩那里)和Louis
Vuitton(因为我的两位祖母都拿着印有LouisVuitton签名的提包却不知道他有多酷),甚至也许是Gucci(因为谁不知道Gucci呢?)。
可是,我当然连这些品牌的一针一线都没有。即使我的小壁橱里堆满了这三种品牌的衣服,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穿。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从这面墙到另一面墙的垫子,我把它称为房间——瘫倒在那个漂亮的大床上,脚踝碰在了宽大的床沿上。真倒霉!现在该怎么办呢?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考和不停地换试衣服之后,我最后决定穿一件淡蓝色的羊毛衫和一条齐膝长的黑色短裙,再配上我那双长至膝盖的黑色靴子。我已经知道拿手提包去那里是不合适的,那么惟一的选择就是拿我那个黑色的帆布小钱袋了。
关于那个晚上,我还记得的一件事情是,我穿着高跟靴子、短裙,没穿衬衣,在我的大床边艰难地走来走去,直到筋疲力尽。我可能因为极度焦虑而昏死过去了,早上5点半的时候,纯粹是肾上腺素让我惊醒的。我闪电般地从床上跳起来。一个星期以来我的神经一直处于极度的紧张状态,头脑像要爆炸似的。我只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洗澡、穿衣打扮,从位于第96大街和第3大街之间像兄弟会一样的大楼里出来,乘公交车到市中心。那种不祥的令人恐惧的感觉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那意味着我必须分配一个小时在路上,半个小时来修饰打扮。沐浴的过程令人毛骨悚然。淋浴器发出的尖叫声就像驯狗时的口哨声。水温一直不冷不热的,等我刚要走出浴室去冰冷的卫生间的时候,它突然开始变得滚烫起来。那种情况只持续了三天,后来,我就改变了策略。我先从床上冲刺般地跑到浴室,提前15分钟打开淋浴器,再钻回被窝。当我听着闹钟再打三次盹儿,然后第二次来到浴室时,玻璃全被蒙上了蒸汽,因为水实在是太热了—
虽然只是滴滴答答的细流。我穿上紧绷的、别扭的套装,走出大门,只用了25分钟时间最高记录。然后我仅用10分钟就找到了最近的地铁站。
我本来昨天晚上就应该出来试试看的,只是觉得母亲的建议——她让我先“演练一遍”,以免迷路——太可笑了,才没有那样做。我上个星期去面试的时候是乘出租车去的,因为我早就听人说过,坐地铁就像做噩梦一样难受。不过,让我吃惊的是,售票处的服务员会说英语,她还告诉我去第59大街需要乘坐六号线地铁。她说我可以在第59大街口下地铁,向西走两个街区就会到麦迪逊大街。容易。我静静地坐在寒冷的车厢里。
11月中旬这么早就起床坐车的人还是挺少的,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没有什么意外的状况发生。不过,等我出了地铁来到大街上的时候,情况就不同了。我沿着最近的台阶走出地铁,来到了寒冷的大街上。只有通宵营业的酒店里发出些许光亮。我的身后是Bloomingdale餾,除此之外,一切都很陌生。伊莱亚斯—克拉克,伊莱亚斯—克拉克,伊莱亚斯—克拉克。她在哪儿呢?我站在那里左顾右盼,终于看到了一个路牌:第60大街和列克星敦大街。那么,第59大街离第60大街应该不会很远吧?可是,哪个方向是西?麦迪逊又在列克星敦的什么方位呢?我没有看到任何眼熟的东西,因为我上个星期来的时候是在伊莱克斯—克拉克大楼门前下的车。我随便逛了一会儿。
高兴的是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即使暂时迷路也没有关系。最后我决定去一家熟食店喝杯咖啡。“你好,先生!我好像找不到去伊莱亚斯—克拉克大楼的路了,你能告诉我往哪个方向走吗?”我问收银机后面那个神情紧张的人。我克制住自己,尽量不要露出笑容,因为我记得大家都对我说,这里与埃文不同,人们并不善待讲究礼貌的人。他怒视着我,我有点紧张,还以为他觉得我不够礼貌。于是,我赶快亲切地微笑起来。“一美元。”他伸出手说。“你在向我要问路钱吗?”“一美元,加奶或者不加奶,你自己决定。”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是在问我要喝咖啡的钱,他只懂一点这方面的英语。“噢,不加奶。非常感谢。”我递给他一美元就走了出来,心中更加茫然了。我问了书报摊的小商贩、街道清洁工,甚至蜷缩在手推车后面卖早餐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听懂我的话,可以指给我去第59大街和麦迪逊大街的方向。我忽然想起了在印度德里时的情景:沮丧、痢疾。不!我一定会找到的。我又在黎明时分的市中心漫无目的地徘徊了几分钟之后,终于来到了伊莱亚斯—克拉克大厦的门前。层层玻璃门后面的大堂在清晨的昏暗中发着亮光,乍一看,很像一个温暖、令人愉快的地方。可是,当我推着旋转门准备进去的时候,它却开始与我对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