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

第52章

(一二一)类聚卷四八引作“龙,命汝作纳言,朕命惟允”,与尚书舜典原文最切近。

(一二二)点校本后汉书光武帝纪注据东汉书刊误补“常”字,甚是。续汉百官志即作“常侍曹尚书”。今据补。

(一二三)据初学记卷一一改“一”作“人”。又其引作汉官之文。

(一二四)“袁绍檄豫州注”系“为袁绍檄豫州”之误。

(一二五)初学记卷一一仅一引,孙注误。

(一二六)初学记卷一一引作汉官。

(一二七)广池本唐六典卷一考订曰:“郑氏通志略引汉官仪,”史“下有”籀“字,六典脱之。”甚是。通典亦作“史籀篇”,孙注误。

(一二八)唐六典卷一“受书”引作“受事”。

(一二九)孔本书钞卷八五引作汉官典仪。孔广陶按:“”典仪“当作”典职“。本钞六十诸尚书左右丞篇引,正作”典职“。”又御览

礼仪部亦引作汉官典职。孙辑乃沿陈本之讹。

(一三十)初学记卷一一“夜”上引有“昼”字。

(一三一)此上书钞卷六十、初学记卷一一均作汉官典职之文,且“

以”上皆引有“或”字。按通典职官、唐六典卷一、锦?万花谷前集卷一二均有“或”字,御览偶脱之。

(一三二)据御览卷二一五、初学记卷一一引补“熏”字。又初学记卷一一“端正”下有“妖丽”二字,“香炉”下有“香囊”二字,与他引异。

(一三三)孔本书钞卷六十仍引作“赐服”,下又引“赤管

这是VIP章节,可购买本章或开通会员后阅读
开通会员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