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

第39章

塑料瓶花厂的女工们下班了,院子里安静下来。厚重的大木门已经落锁,钥匙被厂里的负责人带走了。

看守工厂的是那个只做事不说话的骆驼。他住在院墙边上那个鸡笼似的小屋里。本来是一个小厨房,现在成了骆驼的饮食起居之所。

周芳龄一家也住在院子里。不,应该说小工厂设在周芳龄的家里。这个院子原是一位国民党将军的寓所,将军起义有功,解放后在参事室任了一名参事。儿孙们长大了,各自远走高飞,成家立业。将军去世以后,小院子空着,待价以沽。正好周国强初调长沙,还未安排好住所。这个近乎迂拙的知识分子,多年来一直梦想有个产权归己的单家独户的小院。经人介绍,一拍即合,耗尽积存,以相当低廉的代价,买下了日省庐。殊不料“革命”来得迅猛,法律成为纸上的文章,他们住了八年,就让“革命”的铁扫帚扫地出门了。街道居民委员会在建立塑料瓶花厂时找不到厂址,便撬开门锁,收拾房间,把院子里的多年生药材当杂草扯掉,把旧主人遗留下来的东西集中于楼上一间房里。工厂就这样白手超家办起来了。居委会主任柳艳芝有胆量,气魄惊人。她把日省庐收归公有的法律依据就是一句话:“我一家五六口只住了两间黑屋,那个‘反派’有什么资格独占一个院子?”

林彪之死,减轻了周国强的罪过。一九七二年,他结束了干校农场的监督改造,从轻处理,降三级工资,允许回家带罪养病。与此同时,周芳龄和她母亲也告别了九龙山回到长沙。日省庐已改作厂房,这一家人住到哪里去呢?经林科所出面与街道再三交涉,没有结果,最后只好挤在那间存放东西的小房间里暂住。说是暂住,一住就是四年。看起来,想撵走这家工厂,屋归原主,是万万做不到的。柳艳芝道理充足,“给他住着吃闲饭好,还是拿来干社会主义好?”当然是干社会主义好。周国强无力与她争辩,只得降低要求,请求架一座固定的楼梯,供一家人过往,以免上楼下楼时从车间穿过。这一目,柳艳芝慷慨答应了,依墙架了一座二尺宽的木楼梯。

每当工厂下班以后,小院里几无人声,两家四日都是惯于沉默的人。

周国强生性不爱多话,近几年因祸从日出,吃足了苦头,更加谨慎了,就连对家常事发表意见,都要经过仔细的斟酌才肯开口。二儿子周喜苑揭发他在家里说的作乱话,成为给他定罪的有力证据,实在教训太深。严酷的“继续革命”太可怕了。沉默不会把人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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