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第六十六回 决李宾而开念六

断云:

烈性自全遭枉死,李宾刁诈莫逃刑。

包公真乃民父母,一鞠奸情两得真。

话说离开封府四十五里,地名近江,亦一大乡境也。隔江盛族有姓王名三郎者,家颇富饶,惯走江湖,娶去乡五石丘朱胜之女朱娟为妻。朱娟貌丽而贤,善持家法,夫妇相敬如宾。

一日,王三郎欲整行货出商于外,朱氏劝云:“万事付之于天,富贵有时,何必奔波劳苦,离家远出哉。况尔妻独自支持,无人看顾,不若勿行,另行善计可矣。”三郎依其言,遂不思远出,只在本地近处生放营为。

时对门有姓李名宾者,先为府吏,后为事革役,性最刁毒,好淫贪色。因见三郎朱氏有貌,日夜图之,欲与相会一翻不能勾。忽一日侵早,见三郎出门去了,李宾装扮齐整,径入三郎舍里,立于帘外,叫声:“王兄在家否?”此时朱氏初起,听得帘外有人叫声,问道:“是谁叫?三郎早巳上庄去矣。”李宾不顾进退,直入帘里,见朱氏云:“小可有件事,特来相托,未知即回么?”朱氏以李宾往日邻居,不疑,乃云:“彼有事未决,想必日晚方回矣。”李宾见朱氏云鬓半偏,启露丹唇,不觉欲心火动,用手扯住朱氏云:“尊嫂且同坐,小可有事告禀,待王兄回时烦仗转达知。”朱氏见李宾有不良之意,面叱之云:“尔为人堂堂六尺之躯,不分内外,白昼来人家调戏人之妻小,真畜类不如也。”道罢,转身进入内去了。李宾羞脸难藏而出,致恨于心,回家自思:“倘或三郎回来,彼妻以其事说与,岂不深致仇恨哉?莫若杀之以泄此忿。”即持利刃复来三郎家,正见朱氏倚栏若有所思之意,不提防李宾复来。宾向前怒道:“认得李某否?”朱氏转头见是李宾,大骂云:“奸贼缘何还不去?”李宾不顾,抽出利刃,望朱氏咽喉刺入,闷地而倒,鲜血进流。可怜红粉佳人,化作一场春梦。李宾悄视四处无人,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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