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第二十回 伸兰女婴媸冤捉和尚

断云:

国法昭彰不可违,人生何必费心机。

员成空使图鞋计,入狱方知包宰明。

话说江州城东永宁寺有一和尚,姓吴名员成,其性骚裂。

因为檀越张德化娶南乡韩应宿之女名兰女婴为妻,久调琴瑟之欢,未叶熊罴之祥,切情恳祷,求嗣续后。每遇三元圣诞,建设醮祠,凡朔望之日,专请员成在家理诵。员成每觑兰女婴貌如女完女俞,鬓似潘皤,香尘步剪影翩翩,露出百般娇体态;红裙影动色飘飘,恁是一般香艳质。员成一眼瞧看,无意诵经。须臾欲心竦动,展转难禁,意图夤奸也。遂自思无计可成,彼晚转寺中,密生奸计云:“韩氏有一婢女名小梅者,其事非她,计难成就。”故于次日瞰化往外,假讨斋粮为由,来至彼家,贿托小梅,求韩氏睡鞋一只。小梅悄然窃出与之。员成得鞋,喜不自胜,转回寺中,自以为庆,乃捧鞋叹曰:凤鞋兮,凤鞋兮,惹起风情兮!思之弗得兮,如狂醉。

今日得鞋兮,得鞋兮,称我良缘兮!问我佳期兮,定何日?

员成赋罢,每日沉吟无奈。适次日张檀越来寺议设醮事,行童报知,员成故将睡鞋一只丢在寺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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