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第二十四回 判停妻再娶充军

断云:

受苦受刑郑月娘,逆天大罪崔君瑞。

驿中遇兄伸冤恨,包公一判永充军。

传闻包公巡抚南直隶,莅政一清如水,爱民德溥如天,威震一方,明烛万里。时越州萧山县崔君瑞,授金华县知县,同妻郑月娘赴任三年,历满朝京。来到琥珀岭黑松林,遇着一伙打劫强人,将文引、官凭、金银、首饰尽行劫去。那时君瑞不得已,将妻月娘寄在万花桥王婆店,径投苏州府,谒尚书苏舜臣,备道琥珀岭被贼劫去文引金银数事,哀告尚书,营谋原职。

那时舜臣听罢,就留住府中,详问:“令堂、令正安在?”君瑞答道:“老母早丧,妻室未娶。”尚书云:“山妻单生一女,名乔英,未曾许配。贤契不弃,可与小女谐百年之好乎?”君瑞答道:“蒙大人错爱,下官敢不从命。但生猥微,千乞佳配令如玉也。”舜臣云:“说哪里话?”于是安排筵席,令侍女梅香,请夫人小姐出来,与君瑞相见,就唤乔英与君瑞拜了天地。二人绸缪琴瑟,共效鸾凤于飞。君瑞遂歌诗一首以遣其情。

诗曰:西山楚水路非赊,结会良缘更可佳。

合卺杯中浮蚁首,玉栏杆下醉春花。

乾坤大道持悠久,琴瑟清声善室家。

喜气洞房花烛夜,宁殊海上泛仙槎?

又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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