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第三十五回 鹊鸟亦知诉其冤

断云:

鹊鸟被冤知告诉,渔人不善受笞刑。

当时灵气斯无异,千载频谈包拯明。

话说包公为瀛州节度使之日,民无私屈,贼盗消潜,为士者知习诗书,为农者尽力畎亩,工商二途各居一业。满城父老见他如此清正,作一歌赞美,诵之云:谷雨桑麻暗,春风桃李开。

只因民有福,除得好官来。

当下三街六市小儿,尽会歌之,真见得包公之能也。

一日,包公正在厅前判事之际,忽有一鹊鸟飞来,口衔纸钱,攸扬良久,放下纸钱而去。拯竟不及见,诸吏亦不以告拯。

又一日,拯闲坐,忽见鹊鸟又喧呼飞来,口衔钱纸,放下阶前,哀鸣不已。拯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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