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巢杂识

第5章

国子监易黄瓦国子监、大成门、大成殿易盖黄瓦。乾隆二年九月特旨。

议处恂情御史满御史稽察八旗事务,遇各旗都统等所办案件错误、迟延,御史不行查参,议定处分。

漕船规制向议:漕船载米不得过四百石,入水不得过六捺,遂相沿,河水以三尺五寸为度。雍正二年定议:江西、湖广粮船远涉长江,造船以十丈为一,载米一千石有余,入水八捺。乾隆二年,定闸水以四尺为度。饬沿河官弁实力奉行。

八旗养育兵八旗养育兵每月饷银三两,乾隆二年改为二两,其余银增缺补,养育兵之不能挑取护军马甲者,即改为步甲。原以十八岁为限,亦于是年改议二十五岁为限。

护军校骁骑校八旗护军校、骁骑校等向系食俸之员,后将俸项改给钱粮,遇闰之年,照兵丁等一体支给。闰饷自乾隆二年始。

京师饭厂定例:于十月初一日,京师五城设饭厂十处,以济民食。乾隆二年,适值岁闰,降旨加添半月,于闰九月十五日即行开厂。

满蒙郎中满洲、蒙古郎中,照汉郎中之例保举道府。自乾隆二年始。

分水口东省汶上县南旺地区较南北独为高,元向称水脊,汶水至此,南北分流,以济漕运,故又名分水口,为东省全河枢机。旧有禹王府、分水龙王庙、前明工部尚书宋礼祠。

河堤民房江南黄、运两河堤上,民人多盖房居住。高邮、宝应、江都、甘泉、山阳五州县每年额征银三百余两,乾隆二年奉谕永行禁止。已成房屋无碍河工者,免其迁移。违禁增添,即行驱逐治罪。

限征耗羡州县征收钱粮,银色倾销,不免耗折。且解送需费,故旧例许于正项之外征收耗羡。原以耗羡属格外之项,与其听地方官私行征取,不如明定分数,使有节制。嗣因提解以后,有司视同正课,渐至巧取苛索,始犹加耗五分,继乃增至加一。如陕省,经年羹尧、岳钟琪先后定为加二,以一钱五分作为各官养廉公费,其五分则采买社仓谷石。后积谷已裕,即以添补军需。川省于火耗、税羡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为“余平”,以充各衙门杂费。陋例相沿,征取无已。乾隆元、二年,叠降旨革除,毋许于酌定分数之外多取丝毫。我国家万世无疆之体,基于此。

迎送上官上司、钦差所过地方,止许佐贰杂职于城外驿亭迎送,其正印各员非有公事传询,不得轻迎出城。并禁止教官率领文武生员迎送道左,以杜奔竞之风。乾隆二年闰九月,允侍郎赵殿最请也。

归化城税课归化城开垦地亩,试种一年,请量地升科。上则者每亩征米三升,草十斤;中则者米二升,草八斤;下则者米一升,草六斤。自乾隆二年始。

官俸扣荒外省荒缺银两,向例于知府以下等官俸工内扣抵。乾隆元年谕:佐杂微员不应在扣除之内,令在督、抚、司、道大员,及府县正印官俸工内均摊。其各省大小衙门人役工食,俱准于地丁项下照数全给,免其扣荒。此乾隆二年旨。

洞庭石台乾隆初,洞庭湖舵杆洲动帑建筑石台,以为行舟避风停泊之所。并于北面筑护堤,以缓水势,节省帑银三万余两。经总督史贻直疏请,交商生息,以资岁修,责令岳州同知经管,并添设舵杆洲等处救生船只。四年,总督班第以石台孤悬湖中,四面风吹浪激,并无涯岸依恃,加帮添筑,徒费工程,疏请拨此岁修银修理濒湖城楼及城根堤岸之用。六年,尚书署总督那苏图、总督阿尔赛同称:石台粉饰壮观,徒为虚设,尽可停止岁修事宜,将此银别充公用。十年,总督阿弥达疏称:现在石台,设有岳营龙协水师塘汛,岁修竞停,石台必圯。请即于节省银内酌拨五千两,作一分生息,为石台岁修之资。得旨允行。

边屯收成乾隆二年十月,驻防哈密提督樊廷奏报:本年蔡巴什湖屯种地亩,计算收成分数,自十一分以至五十三分不等。十一月,定边将军额驸策凌奏报:鄂尔昆等处秋成,收粮共五千四百四十五石有奇。五年十一月,报收获七千九百四石有奇。

裁免钱粮雍正间裁免江苏浮粮四十五万两,乾隆二年四月恩诏内再免额征银二十万两。

奖励老农乾隆二年,滇抚张允随条奏,内称:州县牧令熟谙农功者少,请定十则规条:一曰“筋力勤健”,二曰“妇子协力”,三曰“耕牛肥壮”,四曰“农器充锐”,五曰“耘耔精良”,六曰“相土植宜”,七曰“灌溉深透”,八曰“耘耨以时”,九曰“粪壅宽裕”,十曰“场圃洁治”.以十得八九者为上农,即于上农内选老成谨厚之人专司教导。又称:奖赏老农之例:于每岁秋成后,州县查所管乡村,如果地辟民勤,谷丰物阜,觞以酒醴,给以花红,导以鼓乐,以示奖励。又称:播种时,或有籽粒缺乏、工本艰难,请经常平仓谷存七数内酌借籽粮。经部议准通行。

过继者服丧内外大小各言出继为人后者,遇本身父母亡故,概令回籍治丧一年,服满赴补。乾隆二年十一月允浙江按察司胡瀛请也。

捐监钱粮乾隆二年十二月,侍郎孙国玺奏请将山西捐监事例移归本省,交纳本邑,以实仓储。经部议驳,得旨:“暂行一二年,乃为晋省积贮起见,他省不得援以为例”.

豁除税课闽省缺额田地五万四千余亩,乾隆元年查出,即将粮银全行豁除。二年,又将应纳丁银九百余两免征。永着为例。

解京饷银各省解京饷银,有随平陋规一项,雍正元年敕令停止。嗣因清查部库,约计亏空银二百五十余万两,经怡贤亲王以各色浮费既已禁革,奏请将京饷平余陆续弥补。每饷银一千两,收平余二十五两,至八年亏空补足。解部平余银两,照前数减去一半,留本省以充地方公事之用。乾隆三年,将减半银两一概停其解部,存贮本省司库,遇有地方荒歉及裨益民生之要务,即将此项奏明动用,报部查核。

轮班奏事圆明园轮班奏事之制,乾隆三年正月定。

文庙祭祀文庙春秋二祭,旧制遣官行礼。雍正年间始定亲祭之礼。献爵一次,其亚献、三献之爵,预先陈设几案上。乾隆三年二月,上亲诣行礼,更定三献之仪,御书扁额:“与天地参”、对联:“气备四时,与天、地、鬼、神、日、月合其德;教垂万世,继尧、舜、禹、汤、文、武作之师”,悬大成殿楹。

十哲之祀文庙十哲之祀,鹩谔瓶成至宋咸淳,从颜子升配至圣,遂升子张以补缺数,以孟子称得圣人一体故也。康熙间,以朱子昌明圣教,升位其次。乾隆三年,以《论语》次章即载有子之说,其言语气象皆与圣人相似,宜升堂配享。主议者称有子最为游夏所服,孟子亦称“智足知圣”,从前未跻十哲,实为缺典,应升有子若于殿内卜子夏之下。移朱子熹于西旁颛孙子师之下。通行国子监,直省府、州、县学一体遵奉。此允尚书徐元梦请也。

御书联御书浙江会稽禹王陵庙联云:“绩奠九州垂万世,统成二帝首三王”.

河神黄守方陈留县庙祀河神黄守才,偃师县人,乾隆三年锡封“灵佑襄济之神”.

本籍捐监乾隆三年二月,直督李卫奏称:常平捐监,以实仓廪,积贮之计莫便于此。但米粮价值各处不同,若任其随便报捐,则必择贱处购买交收,而米贵之处无人上纳,仓ト孕椋皇票夭υ诵济,于官又增脚费。且聚捐既众,争买长价,亦有未便。请照州县大小,酌定每处收捐米谷几万石。约计地方贱价,捐谷二百石;中价捐谷一百八十石;贵价,捐谷一百六十石。米各减半。并先在本籍捐纳,捐满后方许向附近邻邑报捐。庶无此盈彼绌之虞。得旨:“依议速行”.

粮船免税乾隆三年,畿辅歉收,米价昂贵,谕督抚及司榷官,将临清、天津二关米豆船免其纳税。至通州、张湾等登陆处所,旧有米豆杂粮落地税银,亦着免征。俾远近商贾,贩运日多,闾阎可无乏食之虞。

五城停赈乾隆三年三月二十日,五城停赈。奉旨:天气渐热,贫民不便聚集一处,自应散归种地佣工。着每名再行赏给口米一斗,以资前途食用,交五城御史司坊官按照食粥人数散给,毋致遗漏。

八旗米局八旗官米局九处,乾隆二年,经提督鄂善等奏准裁汰,并严禁铺户囤积米石,不得过五十石以上。三年,允仓场侍郎请,暂留通州米局一处。御史舒赫德疏称:自裁革米局以来,奸民冀图重利,任意收买旗人米石,以致米价昂贵,请复设立米局。经军机大臣会同八旗都统议奏,八旗官弁食余,米必粜卖。商人囤米,特为渔利垄断。奸民彼此齐行,兵民兼受其累。若官为设局收买,米贵时平价发粜,则市价日减。应如所奏,仍添设官米局。除现在八旗米局八处、包衣佐领米局一处,八旗再添设米局十六处、包衣佐领米局二处,仍请特派大臣经理。每局仍给本银五千两,其应采买之时,即领银采买。并着步军统领及五城、顺天府严行查缉,不许奸商设计籴买。诏允行。并将现在各厂粜米钱文,俱交官钱局发卖,以平市价。

九门石路京城九门增修石路。自乾隆三年始。

考官路费乾隆三年谕:各省考官路费向无定例。今酌量道途之远近,分别路费之多寡。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江南、浙江、湖北、江西、陕西五百两,河南、山西、山东四百两。各省督抚遵照此数,不得以私意增减,主考等亦不得于此数之外更有所受。将此永着为例。其各省起程限期,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七省以十日为限,浙江、江西、湖北、陕西、江南五省以七日为限,河南、山东、山西三省以五日为限。逾限参奏之例,亦是年礼部定。

回避本籍巡城缺出,将籍隶大兴、宛平之科道概行回避。乾隆三年允刑部郎中增寿保请也。

刊刻经史乾隆三年九月,国子监奏:太学所贮《十三经注疏》、《廿一史》板片模糊,难以修补,请重加校刊。又有写本《旧唐书》一部,亦请刊刻。奉旨:交武英殿御书处查办。

为君之箴乾隆三年,编修彭树葵奏进《经疏讲义》,引用魏征《十思疏》内之语,以为人君之德在于慎思,且衍十思之义为箴。御史陈其凝奏:“二欲宜克,三私宜省”.二欲,谓“心志之欲”、“耳目之欲”;三私,谓“怀安之私”、“好谀之私”、“近佞之私”.均得旨嘉奖。

观风整俗使雍正时,广东设观风整俗使,有额外教职,按季巡试,由江西拨至广东十二名。乾隆三年,裁汰湖南观风整俗使,关防亦于是年十一月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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