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三百年艳史演义(上)

第84章

小女唱毕,已是酒闹人散,髯客辞别欲行。公子道:“既承枉驾,何不盘桓?东道主人,不敢不勉。”髯客道:“承蒙公子见爱,当暂憩一宵,明日早行,恐我们不再面辞了!”

公于特设榻于中门内,还使尽办法,将小女留供一宿。这晚公子即寝卜者女子之所。华灯已暗,香烟皆熄,寝门突然被打开,忽二童子潜入公子内室,挟着公子出屋。这时被两个婢女发觉,急忙起来,想出门呼救,一童子用手按两个婢女的肩膀,说声:“止!”二婢子皆如木桩,呆立不能动。公子被挟至厅间,见髯客高坐,指着公子道:“我乃越人也,幼学剑于太华山,术成云游天下,专理人间不平事。听得你家父子作恶已极,为害乡里,已非一日,故特来为世除害。”公子骇极,伏地求饶,不敢仰视。一童子问道:“是杀他,还是剐他?”

客曰:“他父罪恶,自有满盈日,无待余责,不久即将伏法。

他虽淫毒,罪尚不至死,可去掉他的阳具,以免再奸污良家女子。”童子应声挥剑割去阳具,公子痛绝于地,也不知髯者。

童子及小女何时离去。

第二天早晨,府门不开,快到晌午,依然紧闭。邻里报告到县,县令带人破门而入,只见公子卧血泊中,而全家男女仆役婢妾百余人,或立或坐,或跪或卧,皆瞠目不语,如木偶一样。县令正彷徨无计,一吏指厅柱粘着揭帖道:公子不法,本应杀却。今姑从宽,去势留命。

又另一行道:婢仆肢废,饮木瓜酒可解。

县令果然如法炮制,婢仆始能行走。检点内外什物,一无缺少,只有卜者的女儿已经不见了。公子叫家人写了状子,叫县官行文通缉。这茫茫大海,何处捞针呢?公子遭此惨剧,威风自然扫地。巨鹿城里的人,都称赞卜者能够报仇,居然能把孤女拖出虎口。这公子虽然勉强医愈,可以步行,然已残废

这是VIP章节,可购买本章或开通会员后阅读
开通会员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