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

第49章

王曰:“所谓一纯、二精、七事者,何也?”对曰:“圣王正端冕,以其不违心,帅其群臣精物以临监享祀,无有苛慝於神者,谓之一纯。玉帛为二精。天、地、民及四时之务为七事”王曰:“三事者,何也?”对曰:“天事武,地事文,民事忠信”王曰:“所谓百姓、千品、万官、亿丑、兆民经入畡数者,何也?”对曰:“民之彻官百。

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姓有彻品,十于王谓之千品。五物之官,陪属万为万官。

官有十丑,为亿丑。天子之田九畡,以食兆民,王取经入焉,以食万官”

斗且廷见令尹子常,子常与之语,闻蓄货聚马。归以语其弟,曰:“楚其亡乎!不然,令尹其不免乎。吾见令尹,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夫古者聚货不妨民衣食之利,聚马不害民之财用,国马足以行军,公马足以称赋,不是过也。公货足以宾献,家货足以共用,不是过也。夫货、马邮则阙于民,民多阙则有离叛之心,将何以封矣。

“昔斗子文三舍令尹,无一日之积,恤民之故也。成王闻子文之朝不及夕也,于是乎每朝设脯一束、糗一筐,以羞子文。至于今秩之。

成王每出子文之禄,必逃,王止而后复。人谓子文曰:‘人生求富,而子逃之,何也?’对曰:‘夫从政者,以庇民也。民多旷者,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也,死无日矣。

我逃死,非逃富也。’故庄王之世,灭若敖氏,唯子文之后在,至于今处郧,为楚良臣。

是不先恤民而后己之富乎?

“今子常,先大夫之后也,而相楚君无令名于四方,民之羸馁,日已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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