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说

第37章

尽职

人臣之义,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安社稷、定国家者,则专行之。此春秋法也。公子结理他事出竟,闻齐宋将伐鲁,矫君命与二国盟,除

国家之难,全百姓之命,公羊取以为法,以为大夫君之贰也,政事同之,休戚同之。君而不信其臣者,君之惑也;臣而不敢取必于君者,臣之

私也,皆末尽其道也。然出竟乃可自专,君侧则不可。华元子反,君在行闲,可以取旨而行。郄克闻邾人之言,亦当按师不动,请命后还。乃

平国不待命,旋师不待报,皆为乱义也。叔孙豹之违命,非违命也,而春秋以违命责之,盖君弱臣强之时,君命一出,所宜崇奉,使国内知我

君命之不可违,则强宗恐惧,义士生心,乃匡时矫俗之变体。若其下比邾滕,非关机危。乃曰降尊就卑,率意改命,辨小是而昧大顺。故罪以

违命而不可辞,春秋之后,郭子仪盟回纥,公子结之义也。汲黯发粟,近在竟内,可以取旨,当与华元同责。富郑公往来辽庭,抗言不辱,斯

不蹈叔孙之过。若陈汤之事,以责郄克者责之,必沮格不行。公子遂有如晋之愆,亦有盟戎之是,一人而二义备焉。此二事者,又当别论也。

凡春秋之内,实与而文不与,皆事之行义而臣子自专者也。以其行义,故实与之;以其自专,故文不与。凡若此者,委曲以明大义之当从、几

微之宜辨,苟一闲未达,未可临大事而不夺。故曰,为人臣者不可不知春秋也。魏公子救赵一事,初不能得之魏王,遂欲以死赴秦军。世岂有

食客三千,独以身赴邻人之难若匹夫匹妇计划无措者哉?盖尔时已伏矫诏夺军之谋而兵符不可得、壮士不可得,是以商诸老侠客。非以侠客之

言始兆此谋,亦可知已。事定之后,门下诸客更欲洗涤其迹,以全公子之美,故以夺军之谋归诸侯生,其实不然也。若侯生之死,亦不足托。

溧阳女子、江上渔父,疑似之迹,尚捐躯示信,侯生身与逆谋,在人耳目之前,国法之讨行且见及,先事而死,可谓知几,未可谓徇义也。总

之信陵此事,原非正理,特以恤邻好之急,却暴戾之秦,尚有得于齐桓之义,故节取之。而子长好奇,欲纳诺贤者之域,然戕大将以弱宗国,

于理则悖矣。吕后欲王诸吕,平勃顺从,议者非之。

然天下事当论全局,不当处处绳以礼义,使才智之士难于措手也。大臣之义,固当守正不挠,然大臣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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