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一)

第102章

也不管公堂之上,大声痛哭。知府也没法处得。得水捧着李氏,只见四肢摇战,汗下如雨。有一个多时辰,忽然张开眼睛,看见公堂虚敞,满③面鞫(居)——当面审问。

④军门——明代对总督、巡抚的称谓。

①按察司——明代主管一省的司法机构。

②同知——知府的佐官。

③回销解批——指收到押解人犯和批文后的回文。

④皂隶——衙门里的差役。

前面生人众,打扮异样,大惊道:“吾李氏女,何故在此?”就把两袖紧遮其面。知府晓得其真性已回,问他一向知道甚么,说道:“在家碾米,不知何故在此。”并过了许多时日,也不知道。知府便将朱笔大书“李氏元身”四字镇之,取印印其背,令得水扶归调养。

次日,刘同知提审,李氏名尚未销。得水见妻子出惯了官的,不以为意,谁知李氏这番着实羞怯,不肯到衙门来。得水把从前话,一一备①细,说与李氏知道。李氏哭道:“是睡梦里,不知做此出丑勾当,一向没处追悔了。今既已醒,我自是女人,岂可复到公庭?”得水道:“罪案已成,太爷昨日已经把你发放过了。今日只是覆审一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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