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阐真

第40章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

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兇。

益者,增加其不足也。卦德上巽入、下震动,动而渐入,不急不缓而入之,故谓益。此益中用损之卦,承上解卦而来。解者,阳气动而出险,渐生渐长,增益善之不足也。但益善非损不善,不能益其善,而损其不善,至于益之又益,损之又损,直至益无可益,损无可损,至于至善无恶之地而后已。是以利有攸往也。

人自无始劫以来,千生万死,罪积如山,孽深似海,轮回种子,愈久愈深,今欲行有益性命之事,非先拔去轮回种子不能济事。轮回种子岂能遽去哉?其事有火候、有工程,非可悬虚不实,须要循序渐进,步步出力,益道心、损人心,益正气、损邪气,益中有损,方能有济,利有攸在,利在于行出有益之事耳。但行有益之事,贵乎有始有终,若有始无终,仍是行而不利,无益有损。故有益、利行之道,惟在专心致志,下一番死工夫,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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