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阐真

第23章

九二,刚以柔用,柔为本而刚为干,不过于刚,不伤其柔,刚柔如一,通权达变,如干母之蛊不可贞。此饬蛊不过于刚者也。

九三,以刚干刚,刚之太过,如父刚子刚。干父之蛊,未免小有所悔。然在饬蛊得正,虽有小悔,可无大咎耳。此伤蛊太过于刚者也。

六四,独柔无刚,有蛊而不即饬,姑息养奸,如父有蛊而子裕之,以是往而修道,边以自取羞吝耳。此饬蛊太过于柔者也。

六五,柔顺虚心,示己之无,称人之有,如干父蛊而用誉也。以誉而用,借他家之刚明,以破我家之昏暗,有蛊即可归于无蛊。此饬蛊善用其柔者也。

上九,刚居于柔,无贪无求,根本不伤,无蛊而亦不饬,是以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不事王侯者,不图名利之事也。高尚其事者,尚其道德之事也。尚道德而不图名利,其居高、其事大,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俯视一切,万物皆空,根本坚固,不待修为,而自无蛊。此无蛊而亦不饬者也。

然则饬蛊务本之道,总以阴阳混合,止于至善为归着。若未到至善之地,虽无大蛊,难免小蛊,故蛊之元亨,利于涉大川。大川涉而利,自有为而入无为,性命皆了,形神俱妙,与道合真,永为坚久不坏之物,饬蛊之道尽矣。

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兇。

初九,咸臨,貞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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