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述钩元

<篇名>龙

内容:龙鳞八十一。具数九九。阳之极也。故为辰而司水。鲤鳞三十六。具数六六。阴之极也。故变阳而化龙。(埤雅)龙火得湿则焰。得水则燔。以人火逐之即息。故人之相火似之。(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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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晋地及太山沧剡诸州。山岩水岸土穴中。龙化解脱之处。是蜕骨。非死骨也。麋鹿

角。蟹易螯。蛇易皮。龙易骨。骨细文广者雌。骨粗文狭者雄。五色具者上。白黄者中。

黑者下。

味甘平。气微寒。阴中之阳。入足厥阴少阳少阴。兼入手少阴厥阴阳明经。安魂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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