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圣祖实录选辑

第38章

二十七日(丁亥),福建提督侯施琅疏请恤赏进剿澎湖伤亡兵丁,部覆:『毋庸议』。上谕大学士等曰:『凡军功议叙恤赏,俱关紧要。如迟延日期,往返咨查,恐奸宄之徒舞文作巧,易生弊端。朕思此等贫兵,早给一日恤赏,使得早受一日实惠。此後着一概速行议叙』。

卷一百二十。

康熙二十五年

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丙寅)春正月二十九日(甲申),江南道御史严鲁榘疏言:『近礼部奉命开馆纂修「一统志」书,适台湾、金门、厦门等已属内地,设立郡县文武官员;请敕礼部增入「通志」之内。又广东添设花山县治,「通志」所未载;亦请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议行。

卷一百二十四。

夏四月初三日(丁亥),调福建巡抚金鋐为浙江巡抚。

初九日(癸巳),陞湖南布政使张仲举为福建巡抚。

二十四日(戊申),调福建陆路提督万正色为云南提督,以大理寺卿张云翼为福建陆路提督。

卷一百二十五。

六月初五日(丁已),督理闽海税务户部郎中胡什巴疏言:『闽省商贾贸易,向无土着之人,亦无丈船抽税之例;请照粤关一例丈船抽税。至贸易船只,原在某关印烙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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