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三百年艳史演义(下)

第55章

英国有个留学生李方,同英女拍尔利结缡已久。起初是感情极好,互相慕悦,在甘别立地方,联成姻眷。到得遄返以后,还向英使署请求移转国籍,归隶广东。不知这样爱弛情迁,使英女无可驻足,趁着英女归宁的时候,竟用大理寺推事名义,遣报赴顺天府府尹衙门,提出“离婚”二字。这不是胡闹吗?

那李方的原呈道:具呈大理院推事李方,遣报家人李兴,为呈请咨行事:窃职系广东长乐县人,自幼留学英国,于光绪二十五年,在甘别立与英国人拍尔利结婚。三十一年毕业回国,遂将拍尔利带回。

现因拍尔利不守妇道,复于三十四年一人回英国,至今不归,并来信言伊不返,实系彼此情愿离异。为此理合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并拍尔利亲笔来信,一并呈请尹堂大人查核。照例咨行外务部,转咨英公使馆办理。伏乞准予施行,实为德便。

府尹接到这项呈文,是破题儿第一遭,从来不曾办过。便向幕府商议,还是准与不准,咨与不咨?有的说

:“这种片面的话,只靠着一封邮信,并且信内只言不返,不言愿离,我们何苦为了他去惹起交涉?应该不准。”有的说

:“这李推事,自己娶外妇,离外妇,与官厅什么相干?从前并不在顺天府注册,如今倒要顺天府出咨,照此办下去,顺天府着实管不了。

应该不准。”有的说:“留学生出洋,不曾读书,先要结婚;既然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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