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杂记

第2章

分得拨什库每年银六十两,米六十斛。出兵,每月加银四两。

小拨什库每年银四十八两,米四十八斛。

出兵,每日加小米八合三勺,每月银二两。

壮大、喀把什与分得拨什库同,摆呀喇壮大亦与分得拨什库同。

加蓝大每年银八十五两,米八十五斛。

出兵,行粮与拨什库同。

马甲每年银三十六两,米四十六斛。出兵,行粮与拨什库同。

步甲每年银十八两,米二十二斛。

铁匠鞍匠每年银十二两,米二十二斛。出兵,有口粮月粮。

摆呀喇每年银四十八两,米四十八斛。

步甲拨什库每年银二十四两,米二十二斛。

当日原圈地,每人六赏,一赏六亩,共地三十六亩。

如家有壮丁二名,该地七十亩,人多者照数加增,当差照人算数。

东西四旗,共乌可勒一员,即九门提督。

东西四旗,各喀喇大一员,职与梅勒同。

乌可勒喀喇大皆管步兵兼管九门。把门马甲,每门满洲蒙古共二十名。每门有章京二名,食俸八十五两,马夫二名。

每甲喇章京管牛录或十三十四十五不等。各甲喇下管加蓝大四名,单管步兵,职五品。步军,满洲、蒙古、汉军各固山大一员,职与甲喇章京同,俸亦同。

何督师腾蛟,长沙被害。相传永历中,赠中湘王。万季野述吴汉槎言,乃忠襄王,中湘误也。

督师,黎平人,赠黎平王,谥忠襄。汉槎,吴江人。尊人名晋锡,曾为湖广巡抚,故知之甚悉。

及检《劫灰录》,乃云:赠中湘王,谥忠烈云.

隆武讳聿键,终于福建;绍武讳聿钅粤,终于粤西;永历讳由榔,终于夜郎;鲁监国讳以海,终于海外,绝奇。万季野云。

《劫灰录》,乃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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