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之南齐书(上)

第52章志第十一 五行2

永明中,宫内服用射猎锦文,为骑射兵戈之象。至建武初,虏大为寇。

永明中,萧谌开博风帽后裙之制,为破后帽。世祖崩后,谌建废立,诛灭诸王。

永明末,民间制倚劝帽。及海陵废,明帝之立,劝进之事,倚立可待也。

建武中,帽裙覆顶;东昏时,以为裙应在下,而今在上,不详,断之。群下反上之象也。

永元中,东昏侯自造游宴之服,缀以花采锦绣,难得详也。群小又造四种帽,帽因势为名:一曰山鹊归林者,《诗》云“《鹊巢》,夫人之德”,东昏宠嬖淫乱,故鹊归其林薮;二曰兔子度坑,天意言天下将有逐兔之事也;三曰反缚黄离喽,黄口小鸟也,反缚,面缚之应也;四曰凤皇度三桥,凤皇者嘉瑞,三桥,梁王宅处也。

《貌传》又曰:“危乱端见,则天地之异生。木者青,故曰青眚,为恶祥。凡貌伤者,金沴木,木沴金,衡气相通。”

延兴元年,海陵王初立,文惠太子冢上有物如人,长数丈,青色,直上天,有声如雷。

火,南方,扬光辉,出炎龠为明者也。人君向明而治,盖取其象。以知人为分,谗佞既远,群贤在位,则为明而火气从矣。人君疑惑,弃法律,不诛谗邪,则谗口行,内间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逐功臣,以妾为妻,则火失其性,上灾宗庙,下灾府榭,内П境,外с诠郏虽兴师众,不能救也。

永明三年正月,甲夜西北有野火,光上生精。西北有四,东北有一,并长七八尺,黄赤色。

三月庚午,丙夜北面有野火,光上生精,长六尺;戊夜又有一枚,长五尺,并黄赤色。

四年正月丁亥,夜有火精三处。

闰月丁巳,夜有火精四所。

十二月辛酉,夜东南有野火精二枚。

五年十二月丙寅,夜西北有野火,火上生精,一枚,长三尺,黄白色。

六年十一月戊申,夜西南及北三面有野火,火生精,九枚,并长二尺,黄赤色。

九年二月丙寅,甲夜北面有野火,火上生精,二枚,西北又一枚,并长三尺,须臾消。

永元二年八月,宫内火,烧西斋芃仪殿及昭阳、显阳等殿,北至华林墙,西及秘阁北,屋三千余间。《京房易传》曰

这是VIP章节,可购买本章或开通会员后阅读
开通会员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