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之南齐书(上)

第51章志第十一 五行1

《木传》曰:“东方。《易经》,地上之木为《观》。故木于人,威仪容貌也。木者,春生气之始,农之本也。无夺农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无贪欲之谋,则木气从。如人君失威仪,逆木行,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礼制,出入无度,多发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夺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以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故曰木不曲直。”

宋泰豫元年,京师祗垣寺皂荚树枯死。升明末,忽更生花叶。《京房易传》曰:“树枯冬生,不出二年,国丧,君子亡。”其占同。宋氏禅位。

建元元年,朱爵鲂谢表柱生枝叶。

建元初,李子生毛。

二年,武陵沅头都尉治有桑树,方冬生叶。《京房易传》曰:“木冬生花,天下有丧。”其占同。后二年,宫车晏驾。

四年,巴州城西古楼脚柏柱数百年,忽生花。

永明六年,石子岗柏木长二尺四寸,广四寸半,化为石。时车驾数游幸,应本传“木失其性”也。

永明中,大鲂幸徊拔薰首猿粒艚中无水。

隆昌元年,庐陵王子卿斋屋梁柱际无故出血。

建武初,始安王遥光治庙,截东安寺屋以直庙垣,截梁,水出如泪。

《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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