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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居敬则行自简”,亦天理自然之相应者。如汤之“圣敬日跻”,则其宽仁而不苛责于民,固条理之相因,无待已敬而又别求简也。故
朱子曰“程子之言,自不相害”,集注虽不用其说,而必存之。
然繇敬得简者,敬德已成之功也。若方事居敬之始,则不得不用力于敬;用力于敬,则心已密,而是非得失之不自欺者,必无小、无大、
无人、无己而不见其一致,则且不安于简而至于求物已烦者多矣。故不得不将居于己与行于民者,分作两事,而一以敬、一以简也。
程子怕人将敬、简分作两橛,则将居以仲弓、行以伯子,而血脉不相贯通,故要其极致而言之,谓敬则必简,以示敬德之大,坤之直方所以不习而无不利者,天德、王道之全也。
朱子则以南面临民,居虽其本,而行乃其实;既不容姑待我敬德之充实光辉而后见诸临民之事,则持己以敬,御人以简,两者之功,同时
并举,斯德以严而日成,教以宽而渐喻,不躐求之于理之一,而相因于分之殊,此修天德、行王道之津涘也。
仲弓只是论简,而于简之上更加一敬,以着修己治人之节目不可紊乱,则“居简而行简”者病也,居敬而责人以敬者亦病也。简为夫子之
所已可,故其言若归重于敬,而实以论简之可;则在简者必求诸敬,而不能简者,其规模之狭隘,举动之琐屑,曾不足以临民,又不待言矣。
仲弓盖就行简者进求纯粹之功,非蓦头从敬说起,以敬统简之谓。求之事理,求之本文,知朱子之说,视程子为密切矣。
二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无不以居敬为德,敬者非但南面之所有事也。行简则唯君道宜然。唯君道为然,则仲弓之语,于行简上进一步说居敬
,实于君子之学,居敬上更加一法曰行简也。
且如“畜马乘,不察于鸡豚”,虽以远利,若在命士以下,即与料理,亦未必不为敬而为烦。盖就非南面者而言之,则只是敬;敬德之成
,将有如程子所云“中心无物”者,自然一切可已而不已之事,不矜意肆志去揽着做。若其为南面也,则不待矜意肆志以生事,而本所应求于民之务,亦有所不可责备。
只此处规模自别,故曰理一而分殊。穷居之不简,必其所不当为者;若所当为,本自不烦。帝王,则所当为者固有不得尽为者矣;直到无
不敬而安所止田地,方得以其易知简能者统驭天下,如一身一家之事。若其未逮于此,但以穷居独善之居行而心中无物者试之人上,恐正不能得简也。
仲弓且未到“从心不逾矩”地位,故夫子于见宾、承祭之外,更须说不欲勿施,使之身世两尽,宽严各致。程子遽以一贯之理印合之,则亦未免为躐等矣。
三
直到伯子不衣冠而处,大不可地位,以之治民,自亦无不可。若君人者必使其民法冠深衣,动必以礼,非但扰民无已,而势亦不可行矣。
到行于民处,岂特仲弓之行简无以异于伯子,即五帝、三王亦无异也。
两“行简”字,更无分别。伯子有得于名法之外,则必不以自弛者张之于民,于以治人,人且易从,故夫子曰“可也”,言其亦可以南面
也。居者,所以自处也;行者,行之于民也。
程子似将居属心、行属事看,此王通“心、迹之判”,所以为谬。假令以尧、舜兢业之心,行伯子不衣冠之事,其可乎?
出令于己曰行,施令于民曰临。临者即以所行临之也。“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犹言自治敬而治人简也。谓自治敬则治人必简,亦躐等
在;须到“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时,方得贯串。夫子曰“可使南面”,仲弓曰“不亦可乎”,下语俱有斟酌,且不恁地高远。
四
居敬既不易,行简亦自难。故朱子以行简归之心,而以吕进伯为戒。看来,居敬有余,行简不足,是儒者一大病痛;以其责于己者求之人
,则人固不胜责矣。且如醉饱之过,居处之失,在己必不可有,而在人必不能无。故曰“以人治人”,不可执己柯以伐人柯也。
曹参饮酒欢呼以掩外舍吏之罪,则先已自居不敬,固为不可。若置吏之喧豗于不问,以徐感其自新,亦奚病哉!欲得临民,亦须着意行简,未可即以一“敬”字统摄。
五
朱子既云“不迁怒、贰过,是颜子好学之符验”,又云不是“工夫未到,而迁怒贰过只且听之”,只此处极不易分晓。朱子苦心苦口,左
右怕人执语成滞;总为资质鲁钝人,须教他分明,而道在目前,举似即难。后人读书,正好于此左疑右碍处,披沙得金,若未拣出,直是所向成棘。
盖不迁怒者,因怒而见其不迁也;不贰过者,因过而见其不贰也。若无怒、无过时,岂便一无所学?且舍本以治末,则欲得不迁而反迁,
欲得不贰而又贰矣。故曰“却不是只学此二事。不迁不贰,是其成效”。然无怒无过时,既有学在,则方怒方过时,岂反不学?此扼要处放松
了,更不得力。故又曰“但克己工夫未到时,也须照管”。总原要看出颜子心地纯粹谨严、无间断处,故两说相异,其实一揆。易云“有不善
未尝不知”,此是克己上的符验;“知之未尝复行”,是当有过时工夫。可见亦效亦功,并行不废。
以此推之,则不迁怒亦是两层该括作一句说。若是无故妄怒于所不当怒者,则不复论其迁不迁矣。怒待迁而后见其不可,则其以不迁言者
,必其当怒者也。怒但不迁而即无害于怒,效也;于怒而不迁焉,功也;则亦功、效双显之语也。然夫子于颜子既没之后,追论其成德,则所言功者,亦已成之词矣。
朱子不说效验之语,为问者总把这两件说得难,似无可下手处,而一听之克己既熟之后,则直忘下临几加慎一段工夫,故不嫌与前说相背。
而集注云“颜子克己之功,至于如此”八字,下得十成妥稳,更无渗漏。其言“至于如此”,则验也;而其曰“功”者,则又以见夫虽不
专于二者为学,而二者固有功焉,则不可言效至如此而必言功也。
此段唯黄勉斋说得该括精允。所云“未怒之初,鉴空衡平;方过之萌,瑕颣莫逃”,是通计其功之熟也。其云“既怒之后,冰消雾释;既
知之后,根株悉拔”,则亦于怒与过加功,而非坐收成效之谓矣。呜呼!此勉斋之亲证亲知,以践履印师言而不堕者,为不可及也。
六
自为学者言,则怒与过是己私将炽时大段累处,吃是要紧,故即此正当用力。自颜子言,则不迁、不贰,是天理已熟,恰在己私用事时见他力量,则未过未怒时,其为学可知已。
克己之功,“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所谓非礼者,于物见其非礼也,非己之已有夫非礼也。若怒与过,则己情之
发,不繇外至矣。外物虽感,己情未发,则属静;己情已发,与物为感,则属动。静时所存,本以善其所发,则不迁、不贰者,四勿之验也。
所发不忒于所存,而后知所存者之密,而非托于虚矣。
动静不可偏废。静有功,动岂得无功?而此所谓动者,则又难乎其为功者也。余怒不忘,即已是迁。后过之生,不必与前过为类,无此过
,更有彼过,亦是贰。到此地位,岂是把捉可以取效?颜子之学,已自笃实而光辉矣。“笃实光辉”四字,方形容得他出。
盖学之未至者,天理之所着,自在天理上见功,不能在己私上得力。怒,情也,又情之不平者也。过则又不待言矣。情者,己也。情之不
平者,尤己之不能大公者也。故怒与喜同为情,而从出自异。凡喜之发,虽己喜之,而必因物有可喜,以外而歆动乎中者也。若怒之发,则因
乎己先有所然、有所不然,物触于己之所不然而怒生焉。故天下之可怒者未必怒,而吾情之所怒者非必其可怒。虽等为可怒,而见盗则怒,见
豺狼蛇蝎则恶之,畏之,而怒不生;岂非己先有怒,而不徒因其能为人害也哉?
己先有怒,则不因于物;不因于物,故物已去而怒仍留,迁之所自来也。故人有迁爱,无迁喜;无迁哀,而有迁怒。喜因物,则彼物与此
物殊,而虽当甚喜,有怒必怒。怒在己,则物换而己不换,当其盛怒,投之以喜而或怒也。感乎物而动己,则外拒而克之易;发乎己而加物,
则中制而克之难。故克己之功,必验之怒而后极焉。
因于己则怒迁,因于物则怒不迁。喜怒哀乐,本因于物;昏者不知,以己徇物,而己始为害。故廓然知其因于物,则即物之己可克矣。而
以其本因于物,则荡而忘反之己,较易知而易克。怒因于己,不尽因物,而今且克之使因于物,则固执之己私,亦荡然而无余矣。
夫在物者天理也,在己者私欲也。于其因于己而亦顺于天理之公,则克己之功,固蔑以加矣。是岂非静存之密,天理流行,光辉发见之不容掩者哉?故以知颜子之功为已至也。
怒与过,总是不容把制处。所以然者,则唯其皆成于己也。过者,亦非所遇之境必于得过也,己自过也。己有过,而谁知之乎?知之,而
谁使之不复行乎?夫人之有过,则不自知也,虽知之而未尝自惧其复行。既不以为惧而复过者,固然矣。假令他人之有过,则无不知也,则无
不疑其后之复然也。有过而知,知而不复行,此非以大公之心,视在己者如其在人而无所迷,因以速知其不可而预戒于后者,讵能然乎?盖以
己察人之过者,是非之心,天理之正也。即奉此大公无私之天理以自治,则私己之心,净尽无余,亦可见矣。
夫子于此,直从天理人欲,轻重、浅深,内外、标本上,拣着此两项,以验颜子克己之功至密至熟、发见不差者而称之。非颜子不能以此
为学,非夫子亦不深知如此之为好学,非程、朱二子亦无以洗发其本原之深,而岂易言哉!若于怒于过,虽功未至而必有事,则为初学者言,正未可尽不迁不贰之德也。
七
情中原有攻取二涂:喜,取于彼也;怒,以我攻也。故无滥取者,易于属厌;无妄攻者,发不及收。攻一因物之可攻,而己无必攻之心,则克己之功,岂不至乎!
取缘己之不足,攻缘己之有余。所不足、所有余者,气也,非理也。气不足,则理之来复易;气有余,则将与理扞格而不受其复。唯奉理
以御气,理足在中而气不乘权,斯可发而亦可收,非天理流行充足者不能也。
理居盈以治气,乃不迁怒;理居中以察动,乃不贰过。庆源所云“遇怒则克,遇过则克”,是志学事。朱子所云“全在非礼勿视、听、言、动上”,是“适道”与“立”事。“
遇怒则克,遇过则克”,不怒、不过时,又将如何?此庆源之言所以使人学为颜子,而朱子之言则颜子之学为圣人也,其亦有辨矣。
八
“遇怒则克,遇过则克”,克不得,不成便休?又岂只痛自悔艾于无已乎?固知朱子之言四勿,正与庆源一下手处。然人亦有依样去视、
听、言、动上循礼而行,却于怒、过乘权时不得力;则正好因此迁、贰之非几,以生警省而自求病根。故庆源之说,亦不可废。
此项须困心衡虑,到克不去时,方知四勿之功是如此做,而悔悟夫向之从事于视、听、言、动者,徒描模画样,而不足与于复礼之学也。
故可因怒、因过以生其笃志,而功则不尽于此。
九
小注朱子答问中,有“圣人无怒”一语,多是门人因无过之说而附会成论,非朱子之言也。集注引舜诛四凶一段,明说圣人亦但不迁怒耳。喜、怒、哀、乐,发皆和也,岂怒独无必中之节哉?鲧为禹父,又位在八议之条,岂舜恬然愉然而殛之,如伐恶木、除芜草相似?孔子历阶
而升,以责齐侯,命乐颀、申句须下伐郈人时,当自不作谢安围棋赌墅风味。此方是天理大公,因物付物之正。朱子尝曰“谈笑杀人,断乎不可”,则岂有圣人无怒之理哉?
怒者缘己之有余。气有余者,众人之怒也;理有余者,圣人之怒也。其以攻己之所异,则一而已矣。今不敢谓颜子之无异于圣,然不迁怒
者,圣学之成,圣功之至也。颜子非学圣而何学?学而不与圣人合,何云好学?区区于此较量浅深,固矣夫!
十
庄子说列御寇“食豕如食人”,释氏说“我为歌利王割截支体时,不生我见、人见”,所谓“圣人无怒”者,止此而已矣。春秋书“楚世
子商臣弑其君頵”,只此九字,千载后如闻雷霆之迅发!
一一
许衡云“颜子虽有心过,无身过”,甚矣,其敢以愚贼之心诬圣贤也!
横渠云“慊于己者不使萌于再”。慊者,心慊之也,而心之所慊者,则以心而慊其身之过也。心动于非,迷而谁觉之乎?心之有恶,则谓
之慝,不但为过。若其一念之动,不中于礼,而未见之行事,斯又但谓之此心之失,而不成乎过。过者有迹者也,如适楚而误至于越也。失则
可以旋得,过则已成之迹不可掩,而但惩诸将来以不贰。倘于心既有不可复掩之愆,徒于容貌动作之间,粉饰周遮,使若无瑕疵之可摘,是正
孔子所谓乡原,而许衡之规行矩步,以讲道学于蒙古之廷,天理民彝,不顾此心之安,徒矜立坊表、炫人耳目、苟免讥非者。衡之所以为衡者此也,而颜子其然乎?
盖唯颜子心德已纯,而发见于外者,不能几于耳顺、从心之妙,则如曾子袭裘而吊之类,言动不中于礼者,时或有之;乃其心体之明,不
待迟之俄顷,而即觉其不安,是以触类引伸,可以旁通典礼,而后不复有如此之误矣。
衡云“无身过易”,何其谈之容易也!心者,性情之所统也,好学者之所得而自主也。身者,气禀之所拘,物交之所引者,形质为累,而
患不从心。自非盛德之至,安能动容周旋而一中于礼!故以曾子之临深履薄,而临终之顷,且忘易大夫之箦。衡乃云“无身过易”,吾以知其
心之久迷于流俗,而恃其“非之无举,刺之无刺”者为藏身之伪术矣。
总以大贤以上,于性见性易,于情见性难;不迁怒,则于情而见性。于道见道易,于器见道难;不贰过,则于器而见道。此以为天理浑然
,身心一致者也,而岂悖天理、乱民彝之许衡所得知哉!
一二
“三月不违仁”,夫子亦且在颜子用功上说。“其心”二字,是指他宅心如此。如以心体之成效言,则与“日月至焉”者,不相对照矣。
只集注数语精切不差,程、张之说亦未得谛当。诸小注只向程、张说处寻迳路,则愈求愈远。
集注言“能造其域”,谓心至仁也,非谓仁之来至也。从其不闲而言,则谓之“不违”;从其有依有违而言,则谓之“至”;而当其“至”,与其“不违”则亦无所别。勉斋云
“心为宾,在仁之外”,几几乎其有言说而无实义矣。
注言“无私欲而有其德”,究在“有其德”三字上显出圣学,而非“烦恼断尽即是菩提”之谓。西山云“诸子寡欲,颜子无欲”,则寡欲
者断现行烦恼之谓,无欲者断根本烦恼之谓。只到此便